[原创] [奇幻长篇] 灵龙雷雨 插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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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Oroka

2024-04-22T04:07:56+00:00



这部长篇奇幻小说大体上算是西幻风格,但是吧……不是传统的西幻,是一本奇怪的书。

书中没有国王与骑士,没有正邪大战,不玩宏大叙事,就是些老百姓的琐碎生活,是一大帮小人物在奇幻的世界中挣扎求生的故事。

书中有两个主人公,一个餐馆跑堂的,一个汽车修理工,在平凡的世界讨生活。

一个会气功,一个会放电,在黑暗的世界行侠仗义。

一次次偶然的相遇,一回回命运的因果,

将他们人生变得复杂,把世界变得奇幻。



主人公们没有一个成仙成圣,没有打脸、逆袭、金手指。

故事也没有穿越,没有狗血,找不到套路。

只有回忆:欣喜的,痛苦的,恐怖的,温暖的,还有不可告人的。


宏大的世界是由一个个平凡之人组成的。

有了这份平凡,一个故事才能称得上是有血有肉。

卑微如尘土,也会被风暴卷入天际,

尘埃虽已落定,故事却永远飘在空中。


避雷提示:本作品不是网络爽文。如果您的工作很辛苦,看小说只是为了爽一下的话……这部作品会让您非常不爽,至少会让您觉得不知所云。

这部小说主要就是为了展现一个复杂的动态的自洽的奇幻世界,追求一种曲折感,沉浸感,甚至有一定的悲剧性。

主人公们的自由意志与环境与历史相互交织,让故事展现出一种不确定感与宿命感的奇特融合,但读起来会让人觉得庞杂而琐碎。


废话了半天,总结一下就是:这本书不好看,但是我还是费尽了心力去写它。因为我灵魂的一部分,住在这个故事里。


第1章  奥底市 福满楼

奇幻的世界也是平凡的世界,它们只是同一个世界的不同角落。当你仰望星空,宇宙的全部奇幻就在你眼前。看似亘古不变的夜空,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奇妙的变化。你若看不到,或是不相信,只不过因为你走得还不够远。探索世界的远行需要勇气,需要运气,还要一点点盲目的好奇心。

你可知道,宇宙中的一个角落飘浮着一颗不起眼的灰尘,名为普维斯。这一颗灰尘中也有生灵,也会仰望夜空,在自己的平凡世界中畅想着远方的奇幻。若是置身其中,你会发现这颗灰尘的外表还挺复杂,有辽阔的草原也有浩瀚的海洋;有巍峨的雪山也有渺渺黄沙;另有一些奇怪的用砖石垒成的“森林“,在夜晚放射出星星点点的微光。这样的地方被称为城市。

普维斯的大地上有许多城市。在珍珠海的一侧有一条被称为乌努斯的宽阔海峡。海峡东侧坐落着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几座城市之一——奥底市。据说“奥底“是桥梁的意思。在神话传说中有一座仙桥从这里通往空中的宫殿。

当然,现实中的人们谁也没见过什么仙桥。奥底市真正发源于从事珍珠贸易的港口。“珍珠海”正是由于盛产珍珠蚌而得名。在养殖珍珠蚌的技术发明以前,世界大部分地区都以珍珠这种小而美丽的“深海宝石”作为货币。这让珍珠海沿岸的所有地区都非常富裕。

如今的珍珠贸易早已衰落,但是奥底市依然生机勃勃。作为默里联邦的第一大城市,它是年轻人追逐梦想的地方。人们被吸引到这里,因为它有摩天入云的大楼,四通八达的地铁,通宵营业的卖场,还有各种一夜暴富的传说。这里的人们充满了对财富的渴望,对未来的期待;当然,还有生活的疲惫。想要跟上这座城市的节奏,疲惫总是如影随形。


奥底市

奥底市的街道永远在堵车,而街边的行人都面色冷漠,脚步匆匆。如果路边有一个垃圾箱倒了,路过的行人会绕过去,跳过去,反正不会有人扶起来。没人付钱,为什么要做多余的事呢?所以当这种事真的发生了,一只老鼠便开心地钻了进去,在垃圾箱里大快朵颐。人类劳碌奔忙的时候,它却享受着一顿轻松惬意的“下午茶”。

吃饱之后,这只灰色的大老鼠挺着溜圆的肚子,摇晃着钻入了下水道。若不是排水口上的铁栅栏断了一根,它这大腹便便的身体恐怕还钻不进去呢。从下水道穿过两条街,就到了这只大老鼠的家。它家里其实也有很多食物,就是环境太过嘈杂了一点,白天的时候不好住,过了午夜才能消停。

“咚咚咚”菜刀切在案板上,震得附近的几个铁盆一起抖动。混杂在一片“滋滋啦啦”的炒菜声中,灶台上的火眼“呼呼”地喷着烈焰。铁锅被人在空中抖了几抖,“哐”的一声砸落。伴随着碗盘碰撞的声音,几个人影一晃而过,也看不清面容。在这满是油烟的厨房,一切朦朦胧胧,气味油腻而刺鼻。就连老鼠也分不出来这气味到底来自于什么?也许有葱,不太新鲜的鸡蛋,或者坏了的番茄。

“快点儿!快点儿!”所有的声音中,就数这句呵斥最吵,也最频繁。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站在厨房中央,凶狠地喝道:“懒鬼!快点!再磨蹭就扣工钱!”一片油烟和蒸汽之中,也不知他到底在对谁喊叫。

此人穿了一身油腻的厨师服,白色的袖口和前襟已经泛黄;外面套了一件泛着油光的黑色西服上衣,敞着怀;脖子上挂着一个黑框眼镜,一边的镜腿上缠着白色胶布。他的头上已经谢顶,一边的头发被梳到中央,稀稀落落横亘在“地中海”上,谢绝参观。他大概很久没刮胡子了,有些斑白的胡茬盖住了脸上的皱纹,却难掩几处疤痕。

在这个昏暗狭小的厨房里,此人如合唱团的指挥一般,挥动双臂,掌控着所有人的节奏。与合唱团相反的是,这位“指挥”是唯一能发出声音的人,其他人都只能默默地埋头工作。

“快点儿!快点儿!”

他是福满楼的老板赵业,在奥底市开餐馆接近十年了。这家位于奥底市17街的小餐馆生意还算不错,卖点是便宜实惠。对卫生和口味不太挑剔的客人都喜欢这里。每到饭点,只有十来张桌子的福满楼就会开始排队,后厨里赵老板的吼声就会越来越响。日复一日,周而复始,福满楼从不歇业。客人都说老板勤快,但伙计们都觉得老板啥也不做,就会吼别人干活。

这一天又到了晚饭的时间,福满楼的后厨里又传来了一样的吼声。嘈杂闷热的厨房偶尔透进来一股干净的空气,那是后厨的门被打开了。一个穿着黑色围裙的服务员用屁股小心地顶开了门,转过身来,两手捧着高过头顶的一摞碗碟,挡住了整个脸。

这个刚进来的服务员虽然被挡住了视线,在油烟布下的迷障中依然躲过来往的人,大步走向厨房的一侧,把那高高一摞脏碗放到了一个满是泡沫的大水池里。他紧接着打开水龙头,似是要开始洗碗。

“别洗了,快上菜!”赵业指着几盘做好的菜,对那个服务员大喊。

“哦”。
那个服务员把手在围裙上蹭了蹭,连忙端菜出了后厨。这个小伙大概十八九岁年纪,中等身材,有些偏瘦,名叫丹龙。因为长得还算周正,人也勤快,他被赵业安排去前台点菜、上菜、收盘子,偶尔也要帮后厨洗碗。这人不但任劳任怨,还有一个好处,总是如数上交客人给的小费,从来不偷藏钱。按照赵老板的话说,手脚还算“干净“。

福满楼所在的17街靠近市中心,却是治安最差的街区之一。灯火辉煌的写字楼,霓虹闪烁的商业街就在两里地之外,9街以南的地方。而这里却是繁华背后的阴影。在市中心上班的“穷忙一族”(忙碌但低薪的人群)聚集在附近,形成了这样一片遭人嫌弃,却又难以离开的社区——老石门。

老石门的居民都很忙,中午多数人都点外卖,赶在路上吃。这些人都是上夜班的,中午这一顿其实是“早饭”。福满楼中午最主要的生意就是外卖盒饭。顾客们大都出不起送餐费,全是自己来取。

这日,熟客“胖三儿”如往常一样在福满楼拿了外卖A套餐,全神看着手机,头也没抬,用肩膀顶开门走了出去。他的手机屏幕里一定有个精彩的世界,然而这世界一秒钟后就消失了。

“嘿!站住!光天化日的,别跑!”胖三儿刚出餐馆门口,就被一个小混混推倒,抢走了手机。“站住!抢劫啦!”胖三儿大喊。周围的人都循声看去,但是没有人管这事。老石门的治安一贯如此。追上去又能怎样呢?

胖三儿趔趄着站了起来却也没敢追过去,只顾着大喊:“抢劫了!快拦住他!”而路上的行人听他这么一喊,不但没有阻拦,反而向左右让开,不想招惹麻烦。

服务员丹龙正在前台打包盒饭,闻声出到门外,看那小混混已经跑出很远。“我来追!”他脱了围裙,甩在门口的窗台上,脚下发力,猛追过去。胖三儿只觉一阵劲风扑面,被迫眨了眨眼,丹龙已在数米之外。

“好快!”他见过丹龙少说有上百次了,第一次知道这小伙子跑步这么快。“看来……还真有可能追上,拿回手机。”想到这里,胖三儿喜出望外,但很快又后悔了,“真要是追上了,没准麻烦更大。”他想把丹龙喊回来却已不及,只见两个背影相继消失在街口。

丹龙奋力追赶,眼看要追上了,一个转角过后,那个混混突然却不见了。眼前这条小巷很长,那混混不可能一下子就穿过去,却看不见半个人影。丹龙驻足四望,虽是正午,小巷里却是黑黢黢的。两侧的楼房之间私搭乱建了许多的阳台,遮阳篷,晾衣架,还有纵横交错如蛛网一般的电线,几乎完全遮住了阳光。



老石门街景

丹龙正在疑惑间,突然觉得胸口剧痛。“砰,砰,砰”,三声枪响。丹龙倒在地上。那小混混从一处破损墙面的暗影里钻出。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道:“你找死!臭小子!”

他说罢又在丹龙头上补了一枪。奥底市枪支泛滥,但是为抢个手机而杀人的倒是不多。因为敢去追劫匪的傻瓜非常罕见。 这个混混觉得今天真是倒了大霉,遇到这么个愣头青。“杀他吧,很麻烦;不杀吧,以后还怎么混?”他越想越来气,只好杀了。

这时一个路人双手抱着购物袋刚好从巷口经过,看到了刚刚这一幕,愣在那里。那小混混立刻举枪对着这个路人说道:“别管闲事,快滚!”。

那人没走,而是说了一句什么。

小混混没听清楚,问道:“你说什么?”
“我说,你离电线太近了。”那人提高了嗓音,说了这么一句。
“嗯?”
那小混混正莫名其妙,突然身上剧痛,全身的肌肉麻痹紧绷,两眼一翻,倒在了地上。他自己没有看到,是附近墙面上耷拉着的一条电线,射出了电流将他击晕。

那路人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中枪的丹龙身边,小心地放下购物袋,蹲下来问道。“喂,你怎么样?挺住啊,我去叫救护车。”

“没事,我还好。”丹龙挣扎着站了起来,拍拍那人肩膀,说:“多谢了!”

那人看到丹龙衣服上有几个枪眼,都没有打出血,只是留下了瘀青,惊讶得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丹龙看他盯着自己衣服上的洞,才注意到衣服破了,自言自语道:“哎呀,糟糕,老板又要骂人了。对了,手机!”丹龙突然想起自己是来帮客人抢回手机的,于是走到倒地的小混混身边,拿了手机。他刚要离开,又想起了愣在那里的好心人。

“我叫丹龙,很高兴认识你,谢谢你救了我。”他说完伸出手,要和对方握手。

对方这人身材魁梧,皮肤黝黑,巧克力色的厚嘴唇上顶着一个高而宽的鼻子。他大概二十岁出头,穿了一身黑色皮衣,皮裤,皮靴,还戴着皮手套。头上整齐的短发也一样是黑色。这人的眼睛很大(也许是因为震惊而瞪大的),深棕色的瞳仁以及那一身的黑色把眼白部分衬托得格外雪亮。

“我叫托图,就住在附近。嗯……你没事就好。握手还是算了吧,我……不太习惯握手。”

托图突然想到刚才丹龙拍了他的肩膀。迟疑了一下,又改口道:“那……握一下也行。”

丹龙立刻抓住了托图的手,很正式地握了起来,好像电视上政客们见面时的握手。丹龙面带微笑,缓慢而有力地抖动,还转头看向了一侧的墙面,仿佛那里正有一群记者正在拍照。

托图却没有笑,眼睛瞪得比刚才更圆更亮了。“你等等……”托图摘下了皮手套,再次和丹龙握手。

丹龙一直保持着微笑,一边握手一边转回头来,语速平缓郑重其事地说:“我来贵国时间不长,请多关照。”不知为何,托图的反应和电视新闻上握手的人都不一样。他不仅长大了嘴,而眼睛凸出几乎要掉下来了,好像这次握手是个异乎寻常的怪事。

丹龙突然松开手,说道:“哎呀,我得赶快回去了,不然要被骂死。”他快步跑开,边跑边回头喊道:“我在福满楼工作,有空来吃饭!”

丹龙已经跑远,托图这才回过神来,提高了声音,冲着已经看不见人的方向喊道:“我在19街拐角的修车铺,很高兴认识你。”

这次相遇没有别的见证人,地上昏倒的家伙和购物袋里的苹果都不算。所以多年之后两个人已经记不清第一次见面的细节了。丹龙只记得托图救了自己。而托图总说,那一次是丹龙拯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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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翻译腔,哈哈。但不是AI写的。关于名字,这其实是个外星故事,不分什么东方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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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往事如烟 岁月如风

夜里十点半,福满楼打烊关店,餐馆的伙计们终于可以喘一口气。厨房后门外的小巷里,就着稀朗的夜色,四五个伙计正在围成一圈打牌。坐在台阶左边的一个伙计说道:
“这倒霉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说罢狠狠的甩下一张牌。
“等还完了船票钱,还了介绍费,还有吃住的钱……”另一个人口中碎碎念叨着。
“狗屁! 哪有干活还收住宿钱的?这赵老板真是吃人不吐骨头!”台阶下方的一个伙计打断了他。
“嘘……小点声,赵老板和生哥很熟,得罪不得,只能先忍忍,还完了钱再走。”坐在台阶右侧的伙计压低了声音说。
“糟老头子,有什么好怕?”下方的伙计故意提高了嗓门。
“你别说,挺可怕的。你看他那眼神,绝对杀过人!还有他脸上的疤,没看出来吗?一看就是枪伤。搞不好啊,他以前是和生哥一起在道上混的。”站在边上的伙计说道。
“混社会的能来开餐馆?生哥要是肯要我,我才不在这儿吃苦。”另一个伙计说道。
“要不咱们……”
几个人聊天的声音越来越低了。


福满楼后街

丹龙没有和同伴们一起打牌,而是和托图坐在附近,背靠着墙根,眼望着星空聊天。自从那次偶遇,二人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而且是彼此唯一的朋友。每天这个时候,是他们难得的聊天时间。

二人聊起各自的身世,更是觉得相见恨晚。原来他们二人都是被遗弃的孤儿,完全不知父母是何人,是否在世,又为何遗弃自己。他们既不知自己从何来,也不知将向何处而去。人生理想之类的事情,对他们来说根本不存在。他们只是活着,尽可能让自己舒服一点而已。

但是二人在一起聊天,并没有同病相怜。他们丝毫不觉得自己可怜,而更像是在漂流的时候遇到了同伴。流淌的时间汇成河,戏水者看见了水中的倒影,忘情于奇幻的漂流。漂向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了同伴之后,旅途变得更有趣了。

托图提到,他在襁褓之中就被遗弃在大街上,从小与收养他的艾薇妮妈妈相依为命。“我们原来住在奥底市东边的贫民窟,比这边还乱。”

托图还解释了一下他为什么一开始不愿意握手。原来,他有奇特的带电体质,不自觉就会从身上射出电流,还能引导附近的电流迸发。

“你天生身上就有电?这也太神奇了吧!”
“嗯……妈妈说特别小的时候没有,大概四五岁才有,刚开始电力也不强。后来……会电到别的小朋友,大家就不和我玩了,还总欺负我,学也上不成了。”托图说话的时候抱着双腿,把下巴抵在膝盖上,似乎并不以这个能力为傲。
“我倒觉得你这个天赋挺棒的呢。”丹龙说。
“一点也不好。很多事情做不了,任何与人接触的事情都不行,对我来说相当于一种残疾。”托图叹了口气。
“那,你妈妈不怕电吗?我是说艾薇妮。”丹龙问。
“我小时候把妈妈电晕过去好几次。她后来只能隔着一个橡胶垫子抱我。”
“至少你还有妈妈,艾薇妮和真正的妈妈一样。你很幸运了。”
“是啊……可是……”托图低下了头,深埋在自己的双膝之间闭上了眼睛。在这黑暗之中,他慢慢地向丹龙讲述了一个黑暗的往事。

托图的养母艾薇妮是一家酒店的清洁工,经常打扫生日派对的垃圾。她在垃圾箱里见过许多吃剩的生日蛋糕,自己却从未尝过。而他可爱的小托图也从未庆祝过生日。艾薇妮从牙缝里省下了一点点钱,告诉托图,他十二岁的生日那天(被捡到的日子),她下班后会买一个生日蛋糕回来。托图高兴极了,这样的事情他只在书里见过。虽然不能邀请什么人来一起庆祝。只要有妈妈,有蛋糕,就是梦寐以求的生日庆典了。

贫民窟没有蛋糕店,艾薇妮下班后骑自行车赶去了城东南的一个比较平价的商业街。然而,就在回家的路上,她正赶上贫民窟里的两大黑帮火拼。艾薇妮被流弹杀死,再也没能回家。

托图永远忘不了那一天。他满心欢喜地等待,一直等到第二天的清晨。期待变成了担心,担心变成了恐惧,直到他等来了天塌一般的噩耗。

托图说完往事,二人沉默了许久。

托图说:“都过去了。妈妈要是知道我开了修车铺,会很自豪的。”
“修车应该是很棒的工作吧。你这身皮衣很酷。”丹龙说道。
“我这身可不是为了酷。皮衣可以一定程度阻隔电力,让我能正常生活。唉,可惜最近两年我的电力越来越强,很难控制了。没想到你竟然不怕电。我的电可是很强的。”
“呃……我以前还真不知道。我小时候生活的地方没有电。后来也从来没敢摸过电线,听人家说电很危险。”
“你长大的村子没有电?”托图问道
“我不是在村庄里长大的。我被遗弃在深山里,听收养我的爷爷说,我的哭声太响,所以找到了我。”
“你爷爷住在山里?自己住么?”
“嗯,爷爷说他要悟道成仙,必须在山里,比较清静。”
“他是神仙老爷爷?”
“不是。他什么法术也不会,只会盘腿坐着,闭眼睛想事情。他说那叫冥想。他想着想着就会睡着,还打呼噜,醒了就说去和仙师相会去了。”
“哈哈,挺有意思的嘛。可是……他不教你法术,你怎么能不怕子弹呢,难道也是天生的?”
“不是。爷爷说我总是打扰他悟道,就让我去山里一个挺远的地方练习‘绝世武功’。”
“这和法术差不多吧。”
“我当时也以为是,练得很认真呢。后来出了山才知道,那叫广播体操,根本不是武功。”
“哈哈哈,能健身,不能防子弹。”
“后来有一天,我在山里做操,遇到暴雨。山上冲下洪水,把我冲到一个洞里。我在洞里看到了奇怪的石刻,都是一些小人在做体操,身上还画着细小的箭头。我被洪水困在洞里,闲的没事干就按照石刻做操。”
“然后你就练成武功了?”
“然后没什么特别的。我是几年后才慢慢感觉身上有力量在流动。回想起来,大概就是顺着那些小箭头的方向。”
“山洞里的石刻,看了就能挡子弹?这也太离谱了吧!唉,你有没画下来?给我也看看。”托图来了兴趣,却是将信将疑。
“我本来是想画下来的。洪水退了之后,我出了山洞,拿了纸笔,结果怎么也找不回去了。唉……我记性也不太好,早知道就多看几天了。那洞中的石刻其实很多,我只随便看了一小部分。”
“你就没有再好好找找吗?”托图焦急地问。
“找了。我仔细找了几个月呢,就是找不到,奇怪的很。”丹龙挠着头说。
“对了,你那个山在什么地方?你是从很远的国家来的吧?怎么就来这里工作了呢?”托图问。
“嗯,那个国家叫做九州共和国。我去年十八岁了,爷爷说成年了就要自力更生,把我赶出来了。我发现外面的世界好棒,只是什么都要钱。临走时爷爷只给了我一百元,很快就不够吃饭了。我想挣钱,有个好心人介绍了这个工作。没想到坐了一个月的船才到工作地点,干了一年也没发工钱,说是要先还船票钱,还有什么介绍费之类的,我也搞不懂,反正要还很久才能开始给自己挣钱。”

“嘿!小丹,我去上厕所,你帮我打一局。”不远处打牌的一个伙计起身交给丹龙一把纸牌。
“我也该回去了,明天再聊。”托图起身走了。丹龙和他挥手告别,加入了一旁的牌局。



“小丹,我们几个要走,你要不要一起?”一个伙计低声说。
“走?去哪?”丹龙问。
“去哪儿都行,逃得远远的,让死老头和生哥都找不到。”
“可是……我船票钱还没还够。”丹龙有些为难。
“狗屁船票钱!咱们是被人给卖了,在这儿白干活。”
“那……”丹龙一时不知如何回应。
“那什么那,你就说走不走吧。”那个伙计斜眼看着丹龙,越来越不耐烦。
“要不……先和赵老板说一声?咱们都走,店里怎么开门啊。”丹龙说出了他的担心。
“这小子脑子有问题,我早说了。”另一个伙计似笑非笑地对其他几人说道。
“反正我们都要走,你随便。但是你要敢和死老头透露半个字,我们饶不了你!”一个伙计直盯着丹龙的眼睛,威胁道。说罢,那个伙计把手中的牌扔在地上,起身走了。其他几个人也扔下牌走了。只剩下丹龙,莫名其妙,“怎么突然不打牌了?我这手牌还不错哩。”

在多数人眼中,丹龙的脑子似乎“缺根弦儿”,总在难以预测的地方犯傻。只有托图觉得丹龙很聪明,至少比他自己聪明。从小离群索居,几乎不与人交流,丹龙能做到现在这个样子已经很不容易了。

虽然丹龙从不抱怨,但是托图能从许多丹龙提到过的细节发现,收养丹龙的爷爷并不爱他。这一点和艾薇妮完全不同。那位爷爷好像收养了一个会干活的小仆人,而且还常常嫌他碍事。丹龙从懂事起就要每天打扫房间,给爷爷烧水沏茶,做各种杂役。除了晚上睡觉,或者天气特别不好的时候,丹龙甚至不被允许进入屋内。

“这是怎样的童年生活啊!怪不得别的伙计总是在抱怨,而他却完全不在乎。”托图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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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神奇双侠


员工宿舍

闹钟响了,丹龙照常伸了一个懒腰,迷迷糊糊翻身下床,走到不远处的水龙头前,用冷水抹了一把脸。睡意被凉爽击退,四肢慢慢有了力量。丹龙边走边活动胳膊,做早操的习惯还遗留了这么一点。

中午开店之前,丹龙有不少体力活要干。他正在摆放桌椅的时候,赵老板准时来到餐馆。赵业就住在附近,每天走路过来,但是他具体住在哪里却没人知道。伙计们总说,他像个鬼魂一样,冷不丁就会出现在你面前,吓得人一个激灵。

赵老板进了餐馆,扫视一眼,立刻对着丹龙骂道:“其他几个懒鬼呢?”
“呃……不知道……”丹龙答道。
老板没理他,径直走向了后面的楼梯。福满楼是平房,但是二层用预制板加盖了一个窝棚,算是员工宿舍。老板上楼时踩得铁楼梯“啪啪”作响,比什么闹钟都要震撼。

不一会儿,丹龙听到了一阵怒喝:“混蛋!一帮混蛋!”这声音声嘶力竭,比以往都要恐怖。
赵老板怒气冲冲的跑下来,指着鼻子问丹龙:“行李都带走了,你还说不知道!他们往哪儿跑了?快说!”
“真的……真的不知道。”丹龙看着老板,实在没法提供什么信息。伙计们是凌晨走的,临走什么也没说,除了又威胁一遍丹龙,不可以通风报讯。

赵业右手指着丹龙的鼻子,气得脸色发青,说不出话来,胡茬子根根立起,随着怒气抖动。他又急忙放下了手,掏出电话,奔进后厨。

赵业打了很久电话,说什么听不清楚,应该是和一个叫作生哥的人联系。他是这些伙计的介绍人,担保人,也是这附近几条街的老大,在老石门一带算个人物。

丹龙还是一如往常继续摆放桌椅,虽然他估计今天很难开门营业了。史上头一回,福满楼要歇业。这种事情,甚至可以上本地的新闻,堪比太阳从西边升起。

赵老板从后厨出来了,怒气似乎稍微消减了一点。他走到丹龙面前打量了他好一会儿,说道:“你等会儿再干这个。进来,我教你做菜。”说着又走回了后厨。

福满楼中午没开张,不过晚上照常营业。丹龙经过了几个小时的厨艺速成培训,当天就作为厨师上岗了。当然,赵业会和客人解释菜单上的很多个菜都做不了,因为没有食材。老板负责在前台点餐,送餐,收钱。丹龙在后厨备菜,炒菜,洗碗。二人忙的团团转,总算是混过去了。

那日之后,赵老板也没有再招伙计,只是撤了三张桌子,也不再接外卖了。丹龙每天忙得连上厕所的时间都不剩,但也没有抱怨,因为老板对他态度突然好了许多,虽然还有点凶,但是极少骂他了。丹龙每日一个人在后厨忙碌,少了那位指挥的呵斥声,一开始还有点不习惯呢。

没有了老板的监督,托图经常抽空来后厨和丹龙聊天。丹龙没什么时间看电视。他一边干活,托图就在旁边把最近的节目讲给他听。托图喜欢漫画,把各种超级英雄的漫画说给丹龙听。丹龙特别神往,仿佛这些故事都是真的,就发生在临近的城市。

一天,二人说着超级英雄的故事,突然很想模仿一下。这个念头一起,简直无法克制。二人决定,以后晚上要少睡一会儿,出去行侠仗义。毕竟他们两个也算有点超乎常人的能力,为什么不像漫画里的英雄一样去锄强扶弱呢?这真是个令人热血沸腾好主意!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要模仿哪个超级英雄呢?二人经过讨论,找到了一个比较冷门的作品《神奇双侠》作为模仿对象。这个《神奇双侠》本来是一个人,拥有两种人格,分别在白天和夜晚行侠仗义,从不同时出现。二人决定改良一下,变成一个英雄二人组,一齐出手打击罪恶。

第二重要的便是服装了,超级英雄必须穿得与众不同(虽然托图的服装已经很特别了)。两个穷小伙没钱买服装。好在丹龙在山里生活都是自己做衣服,靠着这个手艺,他用旧桌布缝了两身英雄战袍,还附带制作了面具(超级英雄大都需要隐藏身份)。


神奇双侠原作

一天夜里,“神奇双侠”出动了!二人心潮澎湃,跃跃欲试。在穿上战袍的那一刻,他们仿佛已经成了正义的化身,天选之子。整个城市的恶势力都在为之颤抖。事实上,他们出门的时候,除了附近的狗叫,没有引起什么波澜。二人搜寻了一整夜,也没见到漫画里常常出现的那种要毁灭世界恶人,事实上连个抢银行的都没有;唯一发现了一个流浪汉用石块砸了一家便利店的橱窗。

“神奇双侠”刚刚跳出来阻止,那流浪汉仿佛见了鬼一样,迅速嚎叫着逃走,都没留下足够的时间让他们念完出场台词:“神奇双侠,神奇力量,扫灭黑暗,拯救世界!(最后一句拉长音)“

一连几天,两位英雄都没什么收获。其实奥底市到处都有犯罪,只不过和漫画里不同,真正的犯罪都隐藏得很好,以各种正当的名义发生。即便是比较原始的暴力活动,也是短暂而分散的,怎么可能每晚都让这二人巧遇犯罪现场?

丹龙和托图忙碌了两个星期,一无所获,决定改进一下策略。
“靠四处瞎逛来找坏人太慢了,咱们得换个方法。”托图说道。此时二人又白忙了一夜,什么坏人都没发现,倒是被很多狗当作坏人狂吠。
“嗯,我也回去想想有什么新办法。”丹龙看着天空泛起的鱼肚白,说道:“我得快回去上班了,不能比老板晚到。现在就我一个人,光备菜就得一上午。”

正说着,他们听到远处有人被殴打的声音。二人立刻奔过去,发现几个混混手持铁棍在殴打一个人。那人蜷缩在地上,抱着头,身边一滩血水。

终于,终于到了神奇双侠出场的时候了!

“神奇双侠!“ (丹龙)
“神奇力量!“ (托图)
“扫灭黑暗!拯救世界!“ (二人齐声)

丹龙喊出场词的时候同时出手,甩出一只筷子当作飞镖。这一手他在后厨默默练了很久。没有钱制作飞镖的他,就地取材,把福满楼的一次性筷子当作武器,算是最便宜的超级英雄装备了。

竹筷子如白光闪过,打在一人手上。那人吃痛,手上铁棍落地。另外一人举起铁棍刚要冲过来,托图从腰间抛出一坨电线,落在那人身上。那人还没反应过来这是个什么奇形兵器,转眼被电得口吐白沫。

或许是因为神奇双侠的战斗方式太过特别,又或许是他们的服装过于诡异,几个混混纷纷逃走。但在丹龙和托图看来,那必然是超级英雄的凛然正气吓退了敌人。

救人要紧,丹龙和托图没有去追逃走的人,甚至没管那个被电晕的家伙,而是赶快扶起了地上那个被殴打的可怜路人。此人头上流血不止,已经昏了过去。仔细一看,这人竟然是老板赵业。

医院病床上,头缠绷带的赵业悠悠苏醒,扫视了一圈周围环境,看了看正在输液的左手,把目光停在了坐在床边的丹龙身上。赵业有气无力,但是恶狠狠地看着丹龙。他看了好久,一言不发,看得丹龙心里发毛。

“你干嘛要救我!让我死了不好么?我让你救我了吗?你神经病是不是!”

福满楼特有的“赵式咆哮”在病床上依然威力不减。赵业突然的发问让丹龙和托图一脸迷茫。托图估计这老板的脑子可能受了严重的创伤。

“我死了就解脱了!你知不知道?我还真没见过你这么蠢的人!”赵老板吼完,喘了一口气,命令道:“扶我起来,我不住院!”说罢挣扎着下床,一把揪下了输液的针头,也不顾护士的劝阻,强行出了医院。丹龙扶着赵业,托图跟在后面,回到福满楼时已是午后。

三人在福满楼的大厅坐着。从来不抽烟的老板,不知道从哪里找出一包烟。一支接一支不停的抽,一句话不说,也不提开门营业的事。

另两人就在对面坐着,面面相觑,不知所措。这显然不是超级英雄常见的剧本。

“要不……我先回去了。”托图说着,正要起身。
“你等等。”老板终于说话了。他的语气不再凶狠,而是有些悲凉。
“多谢你们救了我,我不该埋怨你们……”他深深吐了一口烟,平日里精明凶狠的的脸在那烟雾背后松弛下来,显得格外苍老。
接下来,赵老板一边抽烟一边解释了一下他被打的缘由。

福满楼所在的街面,每一个店家都要给生哥交保护费。不过如果使用生哥介绍的员工,就可以按人头免去一部分保护费。当然生哥要从员工的工资里抽成。那几个伙计跑了之后,生哥答应把他们抓回来,在抓回来之前,保护费可以暂免,但是每月的抽成不能少。也就是说,跑了的伙计应付的工资,还得照常付给生哥。这比直接付保护费还要贵。赵老板拖着不付,生哥便安排人“警告”一下他。

“那……大不了不在这里开店了。躲开生哥的地盘不行吗?”托图问。

又是一阵沉默,一股长长的烟雾从肺里排出,好像是一口憋了几十年的气,沉锈一般浑浊。老板解释了他为什不想被救,在医院骂丹龙。

原来老板不叫赵业,真名叫卓文,是遥远的万寿共和国人。他三十年前在一个顶级餐厅学习厨艺,跟随的师父非常有名,是获得“世界厨王”称号的首位女性——纳迪亚桑提。

有一天,餐厅来了个一个穿着邋遢的中年男人。他们的餐厅有着装要求,那人被侍者挡下,却不理睬,径直找了一个桌子坐下。当日的领班言语不慎,惹怒了那人。他一个电话过后,来了两车士兵。

全副武装的士兵把顾客都赶跑了。紧接着那个中年人一声令下,士兵们把餐厅砸了个稀烂。每一个杯盘,每一扇窗子都被砸了。连水晶吊灯都被从屋顶扯下来,用枪托捣成碎片。纳迪亚桑提既是大厨也是老板,被士兵按在地上认错赔罪,还被不断殴打。而那领班早已被打得昏死过去。其他侍者都被抢指着跪在地上。而后厨的人被一排拿枪的士兵隔开,靠墙站了一排。

卓文站的位置正对着后厨的门口,可以越过士兵看见餐厅里的情况。他从小没了妈妈,师父虽然严厉,但对他很好,在他心中好像妈妈一样。看到师父被人羞辱殴打,卓文怒不可遏,忍无可忍,趁人不备,从案板上拿了一把刀剔肉的短刀,奋力向那个中年人抛去。这本是怒发冲冠的鲁莽一掷,隔着好几十步远,却好巧不巧正中那人右眼。

卓文扔刀的时候气血上涌,扔完就傻眼了,全身上下一阵冰凉。他只听到师父大喝“快走!”,接着,脸上一热,一颗子弹擦面而过。他转身猛跑,一个趔趄滑倒在地,却帮他躲过了身后无数枪口。卓文连滚带爬,从垃圾道钻出了后厨,跳入了餐馆附近的一条河里才侥幸逃生。

他多年来一直被跨国通缉。通缉令上说他因为琐事杀死了自己的师父,畏罪潜逃。这一逃就是三十年。卓文辗转躲避过很多地方,最后到了遥远的默里联邦,也就是奥底市所在国。“赵业”这个身份是他从本地黑帮买来的,欠下的债到如今也没有还清。

“我累了,不想再躲了。”卓文吸了一口烟,“我被打的时候,后来都不觉得疼了,感觉死了真好,就要解脱了。”
“那个中年人后来怎样了?”托图问。
“他啊,他原来是达福上将的儿子,叫达茂。后来酒驾车祸死了。哈哈,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眼睛不好用。”老板竟然笑了,丹龙可是第一次看他笑。

一阵沉默之后,卓文说,“我累了,也老了,要去享受免费医疗。我打算去警局自首。”
他看了一眼丹龙,说:“以后福满楼就是你的了。我明天教你做菜,真正的做菜。”说罢起身去员工宿舍睡觉去了。

当时的丹龙并没有意识到他的命运在此发生了转折,从此要靠自己了。福满楼好似一艘破旧航船突然被交给了一个实习水手。以后如何驾船,要驶向何方,都没人指点。最糟糕的是,海面刮着狂风,水下也布满了暗礁,而丹龙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今后要负责这艘破船的安危。



福满楼老板 赵业(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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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黑道的大敌

太阳确实从西边出来了,福满楼竟然歇业培训两周!这两周对丹龙来说,好像在地狱受刑,这刑罚叫做“咆哮莫名”。丹龙经常搞不清楚自己哪里做错了,却要在震耳欲聋的咆哮声中思索改进方法。厨房的灶台边,老板对着炒菜的丹龙不断呵斥。上一次老板教丹龙做菜注重的是速度,多加调料后做熟就行,至于放料的先后顺序,调味品的精细比例,火候的掌握,差不多就行。

这一次学做菜,讲究可就多了。从怎么穿厨师服,到如何挑选、搭配食材,使用厨具的顺序……林林总总,甚至连如何处理垃圾都有一大套规则。丹龙几乎没时间睡觉,更别提去玩角色扮演了(扮演神奇双侠)。记性不好的他不但要被迫记住诸多口诀,而且操作稍有不慎就会被骂的狗血淋头。卓文老板比赵业老板挑剔得多,看起来一样的东西总能说出个不同。譬如用肉馅做的炸丸子,那肉之前有没有用刀背拍过,少拍了一遍,或者是力道用得不对,他都能尝出来,简直匪夷所思。丹龙现在觉得以前的老板真是个和蔼的大叔,从来没真正凶过他。

两周后,托图应邀来到福满楼。店里没有别的客人,他一个人坐在餐桌旁,面前一碗米饭散发着热气。也许是饿了,托图觉得这碗米饭的香气格外诱人,他能直接空口吃掉。过了一会儿,丹龙先是端上来四个冷盘,分别是冷荤,生拌,果拼,什锦;紧接着四道热菜,有小炒,清蒸,慢烤,干煸,最后上了一个海鲜羹。每个菜都精致考究,飘香四溢。

“这是食物吗?这简直是艺术品啊!“没见过世面的托图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摆盘,也就是把菜摆成某种立体图案。他拿起筷子,很快又放下,口水却不自觉地流了出来。

丹龙从后厨出来,解开围裙,对跟着出来的卓文说:“您尝尝怎么样?”。这一次做的菜,老板没有指导,只是在旁边看着,算是出师之前的考试。

卓文每个菜只尝一小口,面无表情,细细地品味。尝到最后一个菜,轻轻叹了一口气,貌似非常失望,却又勉强挤出了一个笑容。
“还可以……就这样吧。我明天走了,你以后再自己慢慢钻研。别和其他人提起我教你做菜的事,咱们之间不算师徒关系。”

他又转头对着托图说:“你们开饭吧。”之后便从正门离开了。托图听了这话,好像运动员听到了起跑的枪声,迅速埋头猛吃。丹龙也很快加入。按他自己的理解,这顿饭算是合格了。因为老板没有再吼他。

第二天清早,朝阳尚未驱散晨雾,空旷的街道上,丹龙独自送卓文去警局自首。卓文换了一身干净的烟灰色西服,别的什么也没带。他说监狱里都会给他准备好的。离警局还有两条街,卓文停步说:“你就送到这儿吧。我自己进去。”说着继续向前走。

丹龙目送卓文。“对了。”卓文走了几步又停下说,“切肉的案板下面有个柜子,使劲儿才能推开,里面有些零钱,你可以拿去花。”

丹龙看着卓文的背影,晨风吹起秃顶上的几根头发,虽然是干净的西装,脚下却还是一双旧皮鞋,迈着坚定的脚步前进。丹龙觉得这一幕有点眼熟,好像电影中的英雄人物从容赴死的镜头。

当晚打烊后,丹龙和托图推开了案板下的柜子。原来那柜子挡住了一片破损的墙面。在墙的夹层里藏了一卷卷用皮筋捆好的现金,全是小额钞票,都有些发霉了。二人清点到后半夜,足足有一百二十万元!

(“元“是世界统一货币单位,由万国银行联盟发行,早期叫金元,对应一枚标准金币。后来大幅贬值,改称银元,对应一枚银币。再之后缓慢贬值,不再对应实体金属货币。丹龙和托图的时代,1元约等于标准银币的2%价值。10元一个人可以吃一顿普通的午饭。奥底市居民的中位数年收入约4万元。)



丹龙和托图都是贫困青年,没见过什么钱,这一百二十万元简直是天文数字。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订购了神奇双侠的两套服装,之后又都换了最新款手机,买了无数本漫画书。丹龙给餐馆买了一个洗碗机,还特别为托图买了一套齐全的修车工具。然后貌似也就没什么想买的了。

贫穷限制了想象,即便有钱,这二人也没有本事花出去。他们对于购物中心,豪华酒店等任何消费场所都毫无概念,更别提什么投资理财之类。

二人专心看了几天漫画。丹龙对托图说:“我得去收拾一下,老板把福满楼交给我,还是得开业。”
“嗯,我的修车铺也不能撂在那里。妈妈说过要勤奋简朴,咱么这样太懒惰了。”托图合上漫画书,起身赶往修车铺去了。

之后二人恢复了各自的生意。丹龙又撤了几张桌子,一个人开店。托图有空就来福满楼帮忙。反正老石门一带的顾客找他修的都是接近报废的破车,修好了才需要付钱,所以很少有人催促修车进度。

当然,有了酷炫的服装后,“神奇双侠”更是有必要出来行侠仗义了。不管生意有多忙,丹龙和托图每隔几日便会“扫灭黑暗!拯救世界!“ 这项活动坚持久了,还真让他们撞到几次犯罪现场。他们仿照漫画里的方式,把坏人统统绑了扔在警察局门口,有时还会附上案情简介和一些证物。

二人的合作非常成功,每次都是丹龙先吸引火力,用筷子当飞镖打落敌人武器。托图会偷偷绕到近处抛出电线。这些电线不一定要接触对方,只要离得比较近就可以把人电晕,然后慢慢捆起来,屡试不爽。

附近街区的黑道头目生哥慢慢知道了他的地盘里有这么两个“神经病“。他从掉落的筷子封皮认出了那两个奇怪的蒙面人和福满楼有关系。生哥早就不爽福满楼了,先是不肯交保护费,现在还敢主动出来挑事,必须好好地整治一下!

他先后几次带人去找丹龙的麻烦。不知为什么,这个从前傻里傻气的小伙计当了老板之后突然变得力大无穷,十几个人都打不过。更让生哥气愤的是,他主动招揽丹龙做自己的小弟,这个兔崽子竟然不愿意,真是给脸不要脸。

正面打不过,生哥就带人不断骚扰:砸玻璃,放火,在营业的时候来找茬闹事。一般来讲,做生意的人都希望息事宁人,不要影响收入。可是这个丹龙的脑子好像有问题,根本不在乎收入。这可真是邪门了!

“他哪里像个开餐馆的?更像是上天专门派来玩儿我的。”生哥怎么也想不通。他后来已经把保护费压得很低了,就是希望丹龙象征性交点钱,自己在小弟面前有面子。他必须让所有人知道,这附近的街面上,他生哥震得住场子。可是,这个独自开餐馆的愣头青竟然就是不肯给面子。

在黑道上混,最重要的就是面子。生哥丢了面子,只好不断找自己的老大,以及老大的老大来寻仇。对于这些黑帮大佬来说,一个小餐馆的保护费无足轻重。但是自己人管不了地盘上的事,就好象一个国家失去了领土,哪怕只是一个荒岛,一片沙漠,也要不惜一切代价抢回来!

几轮冲突过后,福满楼这个小餐馆慢慢成了奥底市西区“永兴帮”黑道大头目“刀疤”哥的眼中钉。他软硬兼施也没能搞定丹龙,还折进去好几个手下。刀疤哥可是个狠人,做事从来不计后果。他最后决定干脆把整个福满楼连同附近建筑都炸了。

刀疤计划派五个人带着炸药去灭丹龙。“管他有什么妖法,全他妈轰上天去!”

这些人去炸福满楼需要生哥带人配合,而生哥手下颇有几个人还很喜欢吃福满楼的饭菜,得知消息后,竟然暗地里给丹龙通风报信。

丹龙这人很奇怪,虽然夜晚和黑帮战斗,白天营业的时候来者不拒。黑帮成员去吃饭也没有被区别对待,总是笑脸相迎,也不知他是脸盲还是爱财心切。

因为宏观经济不好,加上治安恶化,17街附近多数餐馆都关门了,福满楼可以说是硕果仅存的几个味道还不错的店。老大的面子和自己的胃比较起来,有人选择了后者。

由于有人通风报信,刀疤哥派出的爆破小队落入了托图设下的陷阱,全部电晕了。整队人连同炸药一起被送到了警局。奥底市警长威利斯闻讯震怒。搞爆破可不同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威利斯扬言一定要严惩背后的主谋。当然,威利斯并不是什么嫉恶如仇的人物。他发怒的理由其实和刀疤一样,那就是有人坏了他地盘上的规矩。黑道有黑道必须遵守的边界,必须给警方面子。

不过威利斯没办法真地抓刀疤入狱。刀疤背后还有老大。奥底市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不会因为一次未遂的爆破案而改变。虽然如此,在警方的压力下,刀疤也收敛了一些,没再找福满楼的麻烦。而丹龙和托图哪里知道背后的原因,他们只是又一次成功地“扫灭黑暗”而已。

当地黑道的大敌,一个小餐馆,两个小人物,不用交保护费,堂而皇之地在17街开店。这种事,在奥底市的历史上从没出现过。


刀疤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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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银狐庄园

说起奥底市的历史,可是相当悠久。有研究发现,奥底市的地下至少有七个古城遗迹,一层叠着一层,由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明分别构建。因为这些遗迹压在城市下面,发掘难度大,考古学家至今也说不清楚最早定居于此地的是什么人,在什么时候。

不过,似乎每一任新的征服者都喜欢焚毁旧城。在古代的默里,屠城后纵火几乎可以说是历史传统。以至于如此古老的奥底市几乎没有什么古建筑幸存。硕果仅存的一处,是默里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斯塔尼王朝的夏宫,距今还不到三百年,因为地处西北山区,距离城市中心较远,才得以幸免。

这处宫殿如今是私人财产,属于一个叫做何塞银狐的富商,改称“银狐庄园”。何塞本姓桑切斯,因为他创立的银狐集团在全世界鼎鼎大名,而被人称为何塞银狐,常年雄踞世界富豪榜的前几位。久而久之,他干脆就把自己的“桑切斯”这个寻常的姓氏改成了“银狐”。

何塞出身低微,当过兵,坐过牢,白手起家,据说是依靠倒卖古董而暴富,挤入了上流社会。他被常青国(默里邻国之一)的世家大族陆氏看中,娶了商贸大臣陆俊卿的女儿陆瑗。之后凭借政商关系迅速飞黄腾达,成为世界级富豪。

可惜好景不长,陆氏家族在常青国的权斗中失败,全家大部分被杀。何塞携妻子流亡到邻国默里。虽说保住了大部分财富,但陆瑗精神备受打击,三十五岁就郁郁而终。陆氏的家徽是两只狐狸,一只火狐,一只银狐。据说何塞改姓也是为了纪念他早逝的妻子。


银狐庄园

何塞和陆瑗育有一子一女。长子弥赛尔在19岁时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传说是被绑架之后撕票了。女儿名叫尤维亚,是何塞的掌上明珠。虽然何塞后来再婚,另有七个子女,但尤维亚地位卓然,是银狐集团的唯一继承人。

因为老爸的身份地位,尤维亚自然成了上流社会的名媛。她善交际懂礼仪,对时尚和艺术有很好的品味,对娱乐圈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最近炙手可热的电影明星伊丽莎白就是她一手捧红的。而伊丽莎白的男友哈里森也跟着鸡犬升天,从过气老男模,摇身一变成了一线影星。

所以尤维亚的二十岁生日,在娱乐圈,在默里联邦,甚至周边各国,都是一项盛事。生日庆典的当天,诺大的银狐庄园也显得有些拥挤。庄园正中有一个主建筑群(原夏宫旧址),两侧各有四座附属建筑,是现代扩建的,总占地约19公顷。庄园的围墙有四米高,是古堡风格,有箭垛。而正门是一个九米高的包金铁门,依然保留着斯塔尼王朝的皇家纹饰。

古代的时候,只有国王才能走正门。不过今天这座大门向所有宾客敞开。一条细绒红地毯从门口一直延伸到远处的庄园建筑里。这条地毯前,一辆加长型轿车停下,门童熟练地打开了乌黑锃亮的车门,并深深鞠躬。车里走出一女一男,身着正式的礼服,面带微笑,正是伊丽莎白和哈里森。

这里和他们参加的其他活动非常不同,门口没有记者和影迷,只有大批荷枪实弹的守卫。这两人刚走,又一辆汽车停下。来宾都是名流,络绎不绝进了庄园。庄园里面正在举行露天派对,白色的帐篷星罗棋布,松散地围着一个大编制交响乐团。在悠扬的乐曲中,男男女女相互引荐,从容地聊天、饮酒、吃点心。他们刚一见面就好似久别重逢,热络异常,转头却又忘了彼此的名字。

远远地有一位穿蓝丝绒长裙的女人从主建筑里出来,很快被人包围,人越聚越多。被围在核心的这个女子便是今天的主角,尤维亚银狐。

草坪上的露天派对热闹非凡。这时候家主何塞正站在一面落地玻璃窗前,远远望着女儿,隐隐可以听见交响乐,还有人们的欢笑声。

何塞大概五十来岁,一身黑色的圆领西装,个子不高,但是身形挺拔,仍是军人作风。他的鬓角已经花白,嘴上一抹整齐的胡子,面容平静,又似乎带着一点忧虑。他这样的成功人士有什么可忧虑的呢?

银狐集团旗下有众多跨国企业,可谓富可敌国。不过几乎人人都知道,这个家族其实是个黑道家族。默里国内几乎所有的犯罪集团都和他们有关系,甚至在国外都有据点。而黑道的人更是知道,银狐家族是世界上最强的五个黑道家族之一。

这些黑道家族并不直接参与犯罪活动,而是管理其他犯罪集团,发放经营许可,划分地盘,调和帮派之间的矛盾。当然,如果哪个帮派不听话,银狐家族就会出手剿灭。相对于手下的帮派,银狐家有着压倒性的军力和财力。而且因为和政府的关系密切,往往不用等他们出手,失去了银狐庇护的帮派会很快被军警剿灭,而地盘会被别的帮派迅速瓜分。

在明面上,何塞是著名的企业家和慈善家,与国内外的政界、军界、社会团体,都保持着良好关系。不仅如此,何塞在黑道的名声也很不错,总是以和为贵,从来不仗势欺人。他崛起的这些年,除了和邻近的萨科家(另一个黑道大家族)有过一点小摩擦,几乎没动过刀兵。


何塞银狐

然而,这一切尤维亚真的可以继承吗?何塞知道,他这样一份家业不是一纸遗嘱可以传承的。复杂的政商关系,诡谲的黑道争斗,可比开一场生日派对要难多了。就算是一个派对,尤维亚也不见得能自己安排好。要知道,树大招风。银狐家开一场派对,光是安保工作就要筹备月余,动用数千人。

何塞知道,等自己年老力衰,指望尤维亚恐怕很难维持家业。而追求她女儿的那一大票权贵公子们,一个靠谱的都没有,不扯后腿就不错了。何塞想要找到既有能力,又能忠心辅佐尤维亚的可靠属下,而且至少要找四五个才够。可是这样的人,难找得很啊。何塞手里满打满算,只有两个半。

其中一个是他的卫队长。这次生日宴会,来了这么多名流,安保的压力全在卫队总长豪萨的肩上。豪萨是特种兵出身,后来做过总统的保镖,身手了得。何塞花了很大力气才把他挖来重用。

豪萨身高两米有余,壮硕如熊。毫不夸张地说,一般的对手,他完全可以一屁股坐死。一脸络腮胡子的豪萨虽然看起来五大三粗,其实心细如发,做事极有条理,在银狐家干了七年从没出过任何纰漏。

还有半个,是豪萨带来的,自己在军队的老部下廖仲谋。他也是个能人,枪法和格斗都在默里军中有名。之所以算半个,因为他只忠于豪萨个人。忠诚隔了一层,就好像听二手的新闻,不那么真切可靠。

对于银狐这样的家族来说,忠心其实比能力重要。何塞所倚重的另一个得力助手是他的管家狄特。狄特的母亲狄涟是陆瑗从娘家带来的老佣人。狄特做事虽然有些瞻前顾后,多谋寡断;但是,出身更可靠,算是家里人。何塞有什么机密的事,主要和狄特商议,而不是豪萨。

这次尤维亚的生日宴,狄特负责发邀请,布置会场,接待宾客;而豪萨负责会场内外的保卫。狄特做事圆润有分寸,能更好的打理各方关系;豪萨做事严格不讲情面,他负责保卫更令人放心。

豪萨在庄园四周都布置了大量守卫巡逻。他们穿着两种不同的制服。一种是黑色的,他们是银狐的正规卫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大部分是退伍军人出身。

还有一种灰色制服的守卫,是临时叫来帮忙的。他们是银狐麾下各种帮派的人,大部分是奥底市周围的黑道人物。豪萨是个谨慎的人,每逢有大型活动,守卫总是多多益善,要保证绝对安全。

银狐庄园西门外有一个门岗小屋。此时屋里正坐着几个穿着灰色制服的守卫。他们大都敞着胸口,露出脖子上的粗金项链,翘着二郎腿,看起来在轮岗休息。

其中一人说:“他妈的!累死人啦,还不让我们进去吃点东西?”
“想什么呢!这里面可都是大人物,轮不到咱们进去吃。你知道么,就连生哥也就是在外面看门。”另一个守卫说道。
“今天干嘛这么大阵仗?把咱们都叫来了?”
“你连今天为啥来都不知道?听说这是银狐家大小姐的生日。”
“我知道,听说那个小娘们儿俊得很。”
“可不是一般的俊啊!听说那可是默里第一大美女。”
其他几人突然来了兴趣。
“不知道骚不骚啊……”一个守卫咧着嘴,露出一口烂牙,猥琐地一笑。
“老子要是成了银狐家的女婿,那他妈就爽了。”
“想想都销魂……”
一群人越聊越下流,说着说着,还不停发出笑声。

“说得我流口水,哪有那么靓的妞?有的话早成大明星了。”
“人家什么背景,根本不屑当什么明星。那些明星都得围着她转。”
“那得总统的儿子才配得上这妞儿吧。”
“你别说,还真传过他俩的绯闻。”

“聊这些有个屁用!我饿了,啥时候开饭?”远处一个守卫不耐烦地说。
“鬼知道。咱们就是饿死了,银狐老大估计也不在乎。”
“要不……我进去偷偷搞点吃的过来?”
“你疯了吧,被人看见你就死定了。刀疤哥亲自宰了你。”

“要不,咱先自己点个外卖吧。我自己掏钱点外卖总可以吧。”
“好主意。”众人立刻附和。
“可是这边有点偏,有人送吗?”
“我知道个不错的,多加点送餐费就完了。”一个守卫掏出手机开始拨打。

17街,福满楼的前台。
“哦,哦,”丹龙拿着电话,“有点远,要双倍送餐费……嗯,嗯好……汤要哪一种……”
丹龙一边打电话,一边在纸上记录内容,挂了电话匆匆跑去后厨。

不一会儿,丹龙备好了餐,开始打包。这时托图正好进来,丹龙一看他,说道:“太好了,你来了。我要出去送个外卖,比较远,中午没什么人,你帮我把店关了。那边有饭,你饿了自己吃。”
“好的,要我帮忙么?”
“不用,我去去就来。中午就做这一单。”说罢拿着一个大保温箱出门了。

福满楼的生意最近不大好,中午零星有些外卖可做。没想到今天运气不错,一位客人一口气订了二十份套餐,算是少见的大单。虽然有点远,丹龙还是愿意送的。他哪里知道,这一单送的不是餐,而是命。事后回想,这一单亏大了;而从某种角度看,却也赚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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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像是西方但地名人名又像东方,说话内容像早期都市文但说话口气又一股翻译腔。读起来非常别扭
是不是ai写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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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送餐奇遇

丹龙骑着自行车在奥底市的街道间飞驰,之后乘上了地铁,接着又骑自行车,不时看着手机导航。虽然他在奥底市也住了一年有余,但一直很忙,很多地方都不熟,这是第一次去西北近郊。这里由连绵不绝的平缓丘陵组成,植被丰茂,如同巨大的绿色的波浪,在蓝天下涌动。丹龙顺着公路骑行,只觉清风拂面,鸟语花香,身心舒畅。

银狐庄园的门口,一个身穿黑色制服戴银色肩章的守卫正在打电话:“嗯……嗯……知道了。”那守卫放下电话,走向丹龙。此时丹龙正被四个卫兵围在当中,莫梦其妙,不知自己来送餐犯了什么罪。

“你走错地方了,应该去西门。这里是正门,不是你这样的人该来的地方。”那银色肩章说道。他转身冲着两个手下说:“你们两个,带这个外卖小子去西门外的岗亭。”两个守卫奉命,带着丹龙从正门旁边的一个小门进入庄园。进门之前,丹龙被仔细地搜身,被狗闻了好几遍,又穿过一个奇怪的大机器(射线扫描仪),连他的外卖保温箱也被安保设备扫描了。

进到庄园里,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广阔草坪,全是绿草,竟然没有野花儿(丹龙觉得奇怪)。草坪两边是修剪成各种形状的灌木丛。远远能看见一个宫殿式大宅的屋顶。正对大宅的是一个由许多大理石雕塑组成的壮观喷泉。雕塑群展现的是一个强壮的武士坐在两匹马拉动的战车上,手持一柄长枪和海中半人半鱼的怪兽作战。那雕塑栩栩如生,仿佛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怪鱼。

“嚯,这里比电影中的皇宫还要气派!”丹龙心说。他不由得放慢了脚步,四处张望,感觉今天可是见了世面,不虚此行。

又走了一会儿,传来了优美的乐曲,好似柔软的双手抚摸着丹龙的心。他从未听过这么好听的音乐,顺着声音看去,有一个数十人的大乐团,统一穿着白色的服装在草坪上演奏。

守卫带着丹龙向西穿过草坪,正好近距离路过了乐团。丹龙踩着草地,听着音乐,就像踩在云里一般。



乐团里的人每一个都全神贯注,沉浸在乐曲中。丹龙也不由得放慢脚步,耳朵顺着音乐,找到了一个最柔和的声音。仿佛明亮的太阳照着草地,而其中一缕阳光正好照在一棵小草的幼苗上,那是最温柔的一缕阳光,暖暖地铺在嫩绿的枝叶上,轻轻地吟唱。

乐团右侧的一排小提琴手,大概八九个人,正在整齐地演奏。她们中间有一个人,一把琴,就是那一缕最温柔的阳光。丹龙越走越慢,以至于停在那里。

那只琴上有一只白皙的手,亚麻色的长发如丝绦流淌。这位小提琴手是个年轻的姑娘,她看起来似乎很普通,却又那么不同。她仿佛有一种气质,能隐藏在人群中释放出独特的美。这样的美,令人放松,将人融化,直到沉醉忘我。

“快走!”一个守卫推了一下丹龙,“这不是给你听的!”

丹龙猛然从云端跌回到了草地,一步两回头地向前走着。他自从认出了这个声音,整个乐团的演奏就变得不一样了,好像所有的演奏都是为了衬托这把琴的旋律。

自从看了这姑娘一眼,丹龙觉得今天其实不是来送外卖的,而是专程来见她。丹龙后来学到一个词形容那时的感觉——怦然心动。

仿佛有那么一瞬见,那个姑娘也微微张开了眼睛,看向丹龙的方向。或许她没看,但是她注意到了有那么一双眼睛,把她从人群中辨别出来,看出了她的不同。

在守卫的推搡之下,丹龙恋恋不舍地穿过草地,越走越远了,那温柔的琴声还在他心中回荡。

庄园西侧的附属建筑旁有个小花园,零星散落着几张桌子。这里比较僻静,“刀疤”一个人正慢慢的喝酒。作为永兴帮的帮主,他在奥底市也算个人物,不过在银狐家族里地位很低,这次是来帮忙打杂的,也穿了一件灰色制服。

刀疤独自喝着酒,突然觉得这酒有些上头,出现了幻觉。“这不是福满楼的那个小子吗?他怎么来这里了?”刀疤觉得不可思议,仔细看了又看,匆忙拿起了手边的对讲机。

庄园西门外的岗亭里,四处散落着塑料饭盒,一群守卫如猪拱食一般埋头猛吃。裹着油的饭粒从这些人的嘴边飞出,溅得满地都是。其中一个守卫正在付钱给丹龙。丹龙刚接过钱,数都没来得及数。“砰”的一声,门突然被撞开了。外面闯进来十余个拿着冲锋枪的黑衣守卫,迅速把丹龙围在中央,枪口顶着脑门。连那些正在吃饭的守卫都被枪指着,吓得一动不敢动。这阵仗,好像特警队闪击毒品交易的现场,可是在这里交易的不过是一些盒饭而已。

吃饭的这些灰衣守卫全都傻在那里,不明白这些黑衣守卫到底发了什么疯。

一个带金色肩章的黑衣守卫背着手走进来,站在丹龙身边,上下打量着一脸迷惑的丹龙。这个领头的守卫身材略瘦,戴着无框眼镜,看起来很斯文,但是目光冷峻,带着一股寒气。他正是银狐卫队的副队长廖仲谋。

他接着转头,问一个在吃饭的守卫:“这是什么人?你认识他么?”
那人赶紧一口吞了没嚼完的饭,回答道:“他……他是福满楼的老板,来送外卖给我们的。叫……”这人一时没想起丹龙的名字。
“对不起,廖先生,我们来的早,有点饿了。”另一个正在吃饭的人说,“我们多点了几盒,您要不要也来点?”那灰衣守卫低声下气地问。

廖先生听完没有答话,又转过头打量了一圈丹龙,并让人仔细地搜身,没发现任何武器。
“你是来送外卖的?”廖问道
“呃……是啊。”丹龙送过无数次外卖,第一次被问这个问题。他穿着印有福满楼字样的服务生制服,围着一个腰包,里面插了很多一次性筷子,还有一些小包装的酱油和辣椒酱,脚边是一个大保温箱。这身打扮当然是送外卖的。
“叫什么名字?”廖接着问道。
“丹龙。”

丹龙正在回答问题,这位廖先生不知从哪里突然掏出了手枪,一转眼就抵在丹龙的眉心。
“老实说,谁派你来的?”廖的脸色突变,平静的脸上透出一股杀气,似乎已经看出了丹龙的“真正身份”。
“呃……”丹龙一下想不起是谁点的餐了。“谁派你来的?”这句话被他理解成了“谁订的餐?”。他一点也没在意手枪正对着自己的脑袋,很自然地抬起手,挠着头发说:“嗯……想不起来了……”他接着转身,问刚才付钱给他那人:“不好意思哈,您的名字我忘了。”
“托……托尼。”那人答道,心想:“我就是点个外卖而已。我派谁了……我派?这他妈到底怎么回事?”

廖仲谋在丹龙抬手时几乎都要扣动扳机了。可是对方毫无杀气,动作自然,眼神也没有变化。这样的情况只有两种可能。要么这人是绝顶高手,身手和伪装能力都极强。要么他就是个普通人,而且有些迟钝。廖仲谋本能地迟疑了一下,接着想到如果是第一种可能,自己恐怕早已死了;而且,假装送外卖只能到庄园最外层,绝顶高手没必要伪装就能到这里。

廖仲谋放下了枪,掏出了一部对讲机,不耐烦地说:
“四号,四号。我是五号。我在西门岗亭,威胁解除,是误报。这个刀疤!啥也不干,专门来添乱!”
“收到。他估计是喝高了。我回头收拾他。”对讲机那边传来了豪萨的声音。

廖先生指了指丹龙说:“你,跟我走。”说罢出了门,又对着对讲机说个不停。


廖仲谋

丹龙跟着廖先生,被十余个守卫围在当中,再次穿过草坪。豪萨是个谨慎的人。他嘱咐廖仲谋带这个外卖小哥远远地绕开人群,所以回去的路离乐团很远。丹龙伸长了脖子,想要穿过守卫看到乐团里的那个姑娘,却怎么也看不到。

丹龙被押送着,眼看快到正门的时候,廖先生的对讲机又响了。他不知听到了什么,生气地甩出一句:“这家伙有病吧!”说罢转身带众人走向了庄园中央的主建筑。

原来刀疤看清了是丹龙之后,立刻向卫队长豪萨报告,说有危险人物混进了庄园。豪萨不敢怠慢,命令廖仲谋率精锐小队去抓人。结果廖先生报告抓了个外卖小哥,仔细检查过,一点也不可疑。

豪萨大骂刀疤捣乱。刀疤急了,非要去见何塞解释。一般来说,像刀疤这个级别的头目,要见何塞很难。除非有要事,还要预约。但是刀疤反复强调事态紧急,豪萨虽然很生气但还是报告了大总管,把刀疤这个难缠的家伙推给了狄特。

狄特算是银狐的二号人物,既是庄园的大总管,也是何塞的心腹谋士。他也不喜欢刀疤,但既然是紧急情况,他不方便做主,还是上报了主人。

何塞答应了见刀疤。

刀疤是个粗人,没上过什么学,是从街头小流氓一步步爬上来的。他见到了银狐大佬,太过紧张,嘴就特别笨。他结结巴巴地描述了丹龙和一个蒙面怪人怎么使用妖法伤了许多弟兄,不肯交保护费,没把银狐家放在眼里云云。

看着刀疤口沫横飞,说话没有重点,何塞有点后悔见这个人。“真是浪费时间。”他心想。但是何塞意识到了这个外卖小哥本事不小。他转念一想:“不妨一见,可以招募进卫队。”

何塞知道刀疤是个阴狠的家伙,他搞不定一个外卖小哥,估计这人身手确实不错。至于保护费之类的事,何塞完全没放在心上。事实上,丹龙和刀疤的争斗,以及后来牵涉到的未遂爆炸案,何塞根本不知道。这等小事,早就被他手下的克鲁格家族摆平了。

何塞最近总觉得银狐的武力不足,应该放下身段招贤纳士。只有何塞知道,外人眼中不可一世的银狐家族其实强敌环伺,一刻都大意不得。任何微小的力量,只要能对银狐有用,都要尽力争取。

丹龙被带到庄园主建筑的一个侧门。离近了看,这座米黄色的宫殿巍峨又不失柔美,虽然框架是雄伟的城堡式建筑,但是墙面都是阴柔的曲线构成,配以大量的金色落地窗。几根灰色的高大石柱盘旋向上,表面雕刻着许多小鸟,每一只都轻巧灵动。

可惜丹龙没时间仔细看。紧接着,他就遭受了一遍刮鱼鳞似的安检搜身,从头到脚,令人崩溃。他不但要站在一个大铁桶(扫描设备)里举着双手站好久,而且所有的口袋都被翻查。他的手机也被要求解锁之后连接了一个分析设备,搞了很久才还给他,也不知弄坏了没有。最让丹龙不爽的是,他包里的一次性筷子全被从封皮里抽出来检查。丹龙心说:“唉……都给你们弄脏了,还怎么给客人用?这次送餐亏大了。给大人物家送外卖也太麻烦了。以后不认识的地方我再也不敢送了……”

安检之后,廖先生独自带着丹龙,穿过了很多走廊。丹龙有生以来第一次进入这么大的房子,走着走着担心起来:“希望这个廖先生一会儿能带我出去,不然我绝对找不到路。”他不敢东张西望,紧跟着廖先生,生怕走丢了。二人最终于来到一个赭石色的高大木门之前,门口站了二十来个警卫,都没拿枪,而是带着佩剑,严肃地站成一排,如雕像一般目不斜视。

廖把人带到之后也没有通报,警卫们也没有任何反应,全部就静静地站在门口。不一会儿,门开了一条大缝,一个穿着黑色管家套装,戴着白手套的人招手示意丹龙进去。这人大概三十几岁,左眼戴着金边单片眼镜,尖下巴,薄嘴唇,暗红色头发梳成偏分。廖先生见了他立刻躬身行礼,看丹龙还没有动,对他使了一个颜色,心想:“还不快去?这人果然迟钝!”

丹龙却很奇怪:“这里的人怎么突然就都成了哑巴,全都靠手势和眼神交流?”

大管家狄特带丹龙进了门,里面是一个十米见方的小书房。书架周围摆放了很多瓷瓶和木雕。屋里没开灯,非常昏暗。只有房间中央是明亮的,放着一个大书案,被一面三人多高的落地窗照亮。

窗前站着一个人,丹龙因为逆光看不清他面容。两旁各有一个保镖,像是两座漆黑的大山。虽然也是逆光看不清面容,丹龙可以感到,那两座大山正盯着自己,全神戒备。

“对面这人是谁?为啥要见我?这里到底是个什么地方?”丹龙想问,但是又不太敢开口。“奇了怪了,进到这房子里的人都不肯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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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血色派对

丹龙站在书房门口,左手边是带他进来的管家狄特,对面的窗前站着何塞。他们之间隔着一个大书案,左右各站着一个保镖。
“你去忙吧。”何塞说。丹龙一转头,看见那管家躬身倒退出了房间。这样奇怪的走路方法,他也是第一次见到。
何塞看了丹龙几秒,说道:“听刀疤说,你……(身手不错)。”
何塞的话还没说完。“刀疤?”丹龙心说,“这人该不会是刀疤的老大吧?”
突然一段说唱歌曲响起,何塞的话,丹龙心思都被打断,“两座大山”也紧张起来。只见丹龙尴尬的拿出手机,说:“啊,抱歉,我接个电话。”“喂?”。

就在丹龙接电话的一瞬间,两个保镖都把注意力放在丹龙手上的时候,黑暗中射出了两只短剑,不偏不倚,同时插入保镖们的咽喉。书房西南角,靠近大门的天花板阴影处,闪出了一个影子,快如闪电,直奔何塞飞去。

那影子的速度奇快。保镖中剑后还没有倒地,何塞还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一个蒙面的黑影已经扑过来了。何塞吓得寒毛倒竖,却来不及做出任何动作。

那影子飞过何塞身前正在打电话的丹龙,一只手掌化作手刀,劈向丹龙的脖子。这一下干净利索,眼看就要劈到。丹龙一边打电话,一边下意识地微微转身,把手肘对着飞来的手刀,一股极强的真气附在手肘上,将对方手刀的力道弹了回来。

那杀手大惊,在空中翻了一个跟头。他本来已经越过了丹龙,出手就可以击毙面前的何塞,但这样就会把后背暴露给这个“假装打电话的家伙”。

“他是谁?故意诱我出手的吗?”那杀手来不及细想,只好在空中转向,不理何塞,优先向丹龙攻过来。

何塞借机躲在了书案下面。他这时才看到身边的两个保镖都已经倒地,喉咙上各插了一只短剑。他开始还以为这个外卖小哥是杀手的同伙,配合杀死了自己的保镖。现在看来,这个小哥不但不是同伙,还帮自己挡住了杀手。

丹龙此时正在接托图的电话。
“你怎么去了这么久,是不是遇到麻烦了?”托图问。
“嗯,是有麻烦了,好像是刀疤的人,不好对付,你快来帮忙。”丹龙说道。
他左手握着手机,右手招架那个杀手狂风骤雨般的速攻,注意力全在电话上。

那蒙面杀手出招极快,但是对方用一只手就能抵挡,就算慢了一招半式,身上也有真气护体,完全打不动。那杀手越打越心惊,猜想这人是银狐雇来专门来克制自己的,不觉冷汗直流。

打着打着,丹龙把电话夹在肩膀上,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对着电话说:“地址是湖山路一号,银狐庄园。记得别走正门,要从西门进来。”那杀手看丹龙一边打电话,一边读纸上的地址,从容不迫,完全是在戏耍自己。他羞愤交加,卯足了劲,一拳打在丹龙左边上臂。

丹龙肩膀一震,手机飞出,摔在地上。打斗停止,空气突然凝固。丹龙直直盯着地上的手机,身体僵住。那杀手也不敢贸然来攻,摆好姿势,蓄势待发。他刚才的全力一击,完全没有打伤对手,高下以分,此时偷袭不会有任何好处。

只见丹龙慢慢转过头,恨恨地盯着那个杀手,咬着牙说道:“很。贵。的!”

那杀手感到对方气场突然变了,仿佛有滔天的愤怒悬在半空,随时可以砸下来将他拍个粉碎。他能看到真气从对方身上喷薄而出,罩住了全身。那杀手心都凉了,意识到自己毫无胜算,心道:“可恶,这老狐狸竟然埋伏了这等高手,我今天怕是要栽。不用问,缩在桌子底下的那个肯定也不是何塞本人,不过是个替身。”

蒙面杀手判断自己落入了陷阱,命悬一线,必须抓紧逃走。他瞥了一眼那个落地窗,猛地跃起,企图撞碎窗子逃走。不料那窗子使用加厚防弹玻璃制成,一撞之下竟然碎而不破。那杀手跌坐在地上,拼尽全力再次跃起,奋力一撞,才扯开一个小洞,勉强挤了出去,逃跑得颇为狼狈。

何塞小心翼翼伸出头来。看到这个刚刚秒杀了自己贴身保镖的刺客竟然在撞窗子逃跑。更令人惊奇的是,那刺客第一次没撞开,就摔倒在自己身旁,伸手就能要了自己的命。然而他竟全然不顾,看都没看自己,竭力逃走,简直是吓破了胆。


何塞银狐

何塞伸头去看丹龙,没敢起身。因为他还不能完全确定对方是敌是友。只见这个外卖小哥根本没看向自己,也没有理会那个逃走的杀手,而是走过去捡起了手机,小心地捧在手上,轻轻抚摸着碎裂的屏幕,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砰”的一声,书房的门被撞开。豪萨带着几十个守卫冲进来。门外横七竖八都是尸体,原来的在门口的佩剑侍卫都莫名其妙地死了。
“老大!”豪萨抽出长刀,带人把丹龙团团围住。
“我没事,他不是杀手。杀手跑了,快追!”何塞说着一指窗口的破洞。

豪萨刚要带人追,外面突然传来一阵阵枪声,爆炸声,尖叫声。
“快去保护尤维亚。看看怎么回事!” 何塞命令道。
“是,你们留下保护老大。”豪萨留下了一队守卫,带着另一队走了。

何塞奔向落地窗边,焦急地向外张望。只见外面的草坪上一片混乱,客人们或是躲在桌子底下,或是尖叫着乱跑。一队又一队的守卫向正门方向跑去。枪声和爆炸声都是从正门传来的,远远地看去,正门方向浓烟滚滚。

丹龙也很快跑过来,扒着破碎的落地窗向外张望,努力在找着什么,然后也从窗子的破口钻了出去。何塞担心家人的安危,没注意丹龙什么时候出去的。他本来还想好好和丹龙聊聊的。

此时的庄园正门外,早已不是丹龙进来时的样子。正门外的地上再也看不见红毯,而是炸出了大大小小的弹坑,还有满地的尸体。不管什么颜色的豪车,全都烧成了碳黑色的框架,横七竖八地散落,表面布满了弹孔。地上还在燃烧的轮胎冒出滚滚黑烟。

“嗖嗖嗖”,子弹贴着地上卫兵的尸体来往穿梭。银狐家的守卫在围墙上的箭垛里不断向外射击,不时有人倒下。围墙的一角被炸开,但是没有完全坍塌。缺口处被卫兵们用沙袋堆起了防御工事。

门外几十米,横着长长一排装甲车。一些穿着迷彩防弹衣戴着黑色头巾的武装分子正在向庄园内射击。双方激烈交火,战况胶着。

“还没来吗?”刺耳的枪炮声中,装甲车后面,一个黑头巾对着肩上的对讲机大喊。
“刚到!”另一边回答。
“快开始!”黑头巾喊道。

“轰轰轰”伴随着沉闷的引擎声,地面微微晃动,一辆硕大无朋的推土机从装甲车队的后面开过来。这辆推土机比一般修路用的大了两三倍,通体钨钢色,驾驶室的玻璃窗上是个防弹金属网。它穿过装甲车队,直扑庄园正门而去。

银狐家的卫兵们对准推土机一阵扫射,子弹如暴雨倾泻,不管是击中排气管还是履带,连擦痕也没有留下。一枚火箭弹击中了推土机正面,只留下一圈污渍。

推土机加速,轰隆声伴随着黑烟,好像一头钢铁巨兽,就要冲过来撕咬。吓得正门周围的守军纷纷逃走。有人甚至不顾危险,直接从围墙上跳下来。

轰的一声巨响,石破天惊。银狐庄园正门那两扇九米高的巨型铁门拍在地上,大地都为之一颤。连带着,大门两边的一大片围墙也一起轰然倒塌。那推土机紧接着开始倒车。银狐家的守卫纷纷寻找掩护或者就地卧倒。他们知道,很快敌人就要冲进来了。更多的守卫陆续赶到,发现大门已经失守,只好找灌木丛或雕塑作为掩护,枪口紧张地对着门口。



推土机的大铁铲越退越远,慢慢听不见声音了。敌人却还是没有攻进来。廖先生指着几个守卫说:“你们几个去看看。”那几个士兵不敢抗命,很勉强地往前走,深深地弯着腰,没走几步就找个掩护,终于蹭到了倒塌的正门。

他们向外望去,哪里有什么敌人?只能远远的看见装甲车扬起的尘土。敌人竟然撤退了。那几个守卫终于松了一口气,直起腰来,用对讲机报告:“敌人撤……(退了)。”

话没说完,只见远处的一个灌木丛里蹿出一只大狗。即便是离得很远,也能看出来这只狗体型特别,几乎有一人高,说不清是什么品种,全身棕色短毛,结实的肌肉向外凸起,好像棕色的石块。那狗两眼发红,直视着对面的几个守卫,看得人脊背发凉。这绝对不是路过的野狗!

那狗突然狂吠起来,声音响彻山林。紧接着,传来的更多的犬吠声呼应。远处的树丛里,山涧中,蹿出一群群的狗,一边狂吠,一边猛冲过来。这些狗大小各异,表情凶恶,红着眼冲锋。狗群好像发狂的野牛群,奔腾而来,吠声连成一片,排山倒海。

那几个探路的守卫,吓得魂不附体,转头就跑,不停的喊着:“狗!狗!快跑啊……”

一个守卫跑过廖仲谋身边,惊恐万状地大喊:“狗!好多狗!快跑!”,连滚带爬地跑向后方。廖先生回手一枪,正中那人后脑。他大喝一声:“后退者死!全体准备战斗!”

正门的守卫尚有千余人,各个凝神摒息,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犬吠声越来越近,虽然不如枪炮的声音响,但是听起来却更为可怖,仿佛是用声音的组成的尖牙,已经撕碎了守军的信心。

“准备……开火!”廖先生看狗群进入了射程,一声令下。守卫们火力全开。即便如此,枪声都没有完全掩盖犬吠。面对密集的弹雨,这些恶犬毫不退缩。它们异常灵活,辗转跳跃,极难瞄准。就算打中了,也很难打死,竟然还能趔趄的站起来,一边流血一边继续冲锋,似乎完全没有痛感。真是说不清冲过来的这些是狗,还是什么长得像狗的怪兽。

狗群越近,士兵们便越能看清它们那狰狞的面孔,森白的利齿,和布满血丝的眼睛。银狐的防线开始崩溃。狗群还没到门口,已经有大批士兵弃枪奔逃,廖先生根本无力阻挡。毕竟,士兵们更害怕被恶犬撕咬,而不是廖先生的手枪。

弹雨几乎没有影响狗群推进的速度。不一会儿,坚守在最前面的守卫已经被扑倒,被恶犬一口咬住喉咙,左右奋力一甩,立刻毙命。数不清的恶狗,密密麻麻,踏着那两扇倒伏在地的包金铁门,涌了银狐庄园,所过之处,守卫们惨叫着死去。即便是最早逃跑的士兵,也很快被追上,从背后扑到,死在带血的犬牙之下。

廖仲谋被狗群包围。他左手拿着手枪,右手拿着一把短刀,衣服上全是抓伤,还在勉力支撑。他脚边都是同僚的尸体,正门的防线就剩他一人了。此时有十来只体型壮硕的大狗围着他,不时发出低吼,缓慢地收紧包围。其中一只狗突然一声大叫,众狗一齐扑上。

廖仲谋连开两枪,打中两只狗的眼睛,紧接着挥短刀砍断了一只狗的脖子;刀锋过处,顺带还削断了另一只狗的前腿。然而他背上负痛,有只狗已经扑上身。他急忙扔了手枪,抓住狗的前腿,一个背摔把狗狠狠砸在地上,转眼间,左手却被另一只狗死死咬住。

廖迅速把短刀扎入这狗的脑袋,他自己的脖子却暴露了。一只狗扑上,张开大嘴直奔咽喉而去。廖正要抬腿将它踢飞,腿在半空却被另一只狗咬住。紧接着六七只狗分别同时咬住了廖的四肢和肩膀。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每一只狗嘴上都叼着一块残肢,滴血的肌肉尚在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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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看完第一节
前面四段有点水,你可能想营造气氛,但太多了
至于交代世界观的话,挑重点的,什么珍珠贸易不是当前需要的线索。描写景色应该带有情绪,同样是杂乱无章,描写的差异可以体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重复忙碌的枯燥,或者暗无天日的挣扎
文字风格也好怪,西幻风格,但用了很多像章回体的语气词,文字很口语化,可能我这段划水摸鱼的评论都比正文的语气要书面一点。厨房那段拟声词很多,以至于我都幻听郭老师和于老师在说相声了,但仅第一章的冲突来看,老板并没有那么重要
第一章的偷包,原则上应该是个小亮点,呈现角色性格,展现主角优秀特质。但叙述太平淡了,见义勇为追人的果断被乏味的叙述冲的稀碎。这里至少应该是个绘声绘色的新闻稿,而不该像事后笔录。第二主角则没看出什么特质,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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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看了一眼第二节
卧槽,你这转场太唐突了
花了好几段对话把打牌写那么细
却不愿意多写一句两个主角怎么熟悉的
你确定主角不是那几个打牌的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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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Oroka

感谢您来看。嗯……这确实是一部非常奇怪的书。您要是继续往后看的话,会更奇怪,并怀疑我写书时候的精神状态。

整部书的行文叙事都不是常见的网文模式。我只能说……我不是随便写成这样,而是精心安排的。至于是否符合您的口味,我也没办法决定。在这里先说抱歉了。

这真的不是爽文。看似可以带一波高潮的地方,都被故意略过了。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写。解释起来太难了。不如不解释,就随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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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回复都不点,真的担心你精神状态
我网文阅读量不大,也没有用网文角度评价你的作品
后续又看了一点,什么修仙还要和西幻杂糅,真的…
翻了发帖记录,很多问题其他人也提到了
既然你坚持不改,那我也无话可说了
坚持自我是一回事,执迷不悟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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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Oro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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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都不点,真的担心你精神状态
我网文阅读量不大,也没有用网文角度评价你的作品
后续又看了一点,什么修仙还要和西幻杂糅,真的…
翻了发帖记录,很多问题其他人也提到了
既然你坚持不改,那我也无话可说了
坚持自我是一回事,执迷不悟是另一回事

别生气,别生气。我这不是回复了您了么。回复功能在PC端藏得有点深,我不太熟悉界面。见谅!
没错,我确实是那种执迷不悔之人。写个小说而已,写成什么样子,对你我都没什么损失。您不必替我着急,放松一点。
另外吧……我这个小说和修仙完全没有关系。文中提了一句,其实是调侃。文中的修仙不是网文中那种成为神仙的修行。而是现实世界中去深山中隐居的,带引号的“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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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Oroka

第8章  凄雨惊雷

丹龙跳出窗外的时候,正门外还在交火,大铁门尚未被推倒。他找到了乐团的大概位置,飞快地跑过去,路上不断地撞到奔逃的宾客。这个时候,银狐家的卫队还在企图维护秩序。除了去增援正门的士兵,还有人引导宾客进入附近的建筑内避难。

草地上乱窜的人把乐器都撞翻了,乐团的指挥愣在那里,向正门方向望着。已经有乐手开始逃跑,但大多数人还坐着,不知所措。

丹龙很快看到了那个姑娘,她还优雅的坐着,和其他人一样都在看着正门的方向。突然“轰的”一声巨响,正门倒了。乐团剩下的观望者一哄而散,相互推搡着逃离。人群之中,丹龙管不了那么多,直接伸手过去,抓住了那个姑娘的手,说道:“快跑!”。紧接着,丹龙拉着她往之前去过的西门方向跑去。那姑娘匆忙中还拿着小提琴和琴弓。

丹龙拔足狂奔,那姑娘倒也跟得上他。二人眼看快到西门了。远远看去,门是开着的,守卫都倒在地上,但是没有敌人,也没有枪声。丹龙右手牵着那姑娘的手腕,跑到门口,突然本能地抬起左臂。“啊。”中了一颗子弹,之后才听到枪响。

丹龙护着那姑娘立刻躲在门柱的后面。“真疼啊”,丹龙看着左臂上肿起来一个大包。不知道门外什么地方藏了个枪手。丹龙正在犯愁怎么躲过外面的埋伏,隐约听到了此起彼伏的狗叫声从西门外传来,而且越来越近。他小心地把脸贴着门柱,向外一瞥。了不得了!大概有几百只狗正冲向他们。

“对不住了。”丹龙说着举起了脚边一具卫兵的尸体作掩护,领着那个姑娘往庄园中心的主建筑跑去。这具尸体替他挡了好几枪,正是吃过他盒饭的其中一个灰衣守卫。这个姑娘被他拉着跑来跑去,倒也不十分慌乱,两只手还拿着琴和琴弓,而且一句话也没问。

再后来正门防线失守,狗群涌进来见人就咬。庄园里到处是犬吠,夹杂着人的嚎叫声,还有零星的枪声。不只是正门和西门,狗群从四面八方进入了庄园。逃得快的人最后都聚集在了庄园中央的主建筑里。主建筑的门口是一个大厅,何塞、尤维亚等家族成员被一大群守卫围在大厅二楼的一个平台上保护。一楼都是惊魂未定的宾客。他们有的人在哭泣,有的人在颤抖,有的人冲着二楼叫骂不绝。

正对大厅的入口延伸出去一个露台,现在堆满了沙袋和一些杂物作为掩体,架设着几挺重机枪。下面的台阶上全是守卫,一层一层,卧倒在沙袋后面瞄准。豪萨挥舞着军刀正在指挥布防。这支部队是整座庄园最后的屏障。

丹龙和那姑娘也躲进了大宅一楼。他焦急地打着电话,可是怎么也打不通,或许是太多人在同时打电话的缘故。向外看,恶狗的前锋已经到达主建筑的台阶下,一群一群的冲上台阶,又被密集的射击挡了回去。虽然这些恶狗依旧令人胆寒,但是已经没有士兵逃跑。很显然,他们现在已经无路可退,不想被撕碎的话,只有死战到底。

尝试多次之后,狗群不再冲锋,而是越聚越多把主建筑大宅围了起来,黑压压一片,少说有上万只。台阶上的守卫终于喘了口气,正在清点弹药。从他们的表情来看,估计不太够用。外面的狗还在增加,不停地对着里面的人吼叫。

大厅里变得鸦雀无声,再没有人发出任何声音。压抑的气氛好像把空气都抽走了,让人憋闷得无法呼吸。

不知过了多久,聚集的狗群已经一眼望不到边。豪萨没有闲着,趁着狗群聚集,率领手下用各种杂物把通往大厅的各条走廊都死死堵住。他知道不管是铁门还是防弹玻璃,早晚会被这些狗突破;能多一层障碍,就能多拖一点时间,等家主何塞找来增援。

何塞确实找了增援,可是距离都太远,而离庄园最近的奥底市的驻防部队却怎么也打不通电话。很显然,袭击者已经算到了他有哪些可以利用的军方关系,提前作了安排。

天色渐暗,下起雨来。奥底市的夏日午后常见暴雨。这一次云层格外的厚,完全遮蔽了阳光,天地一片漆黑。黑暗中无数的狗眼睛放着红光,密密麻麻,看起来尤为可怖,好像一片鬼眼组成的死亡之海,只要踏进半步,就会万劫不复。

突然,狗全都安静下来。这种安静比刚才此起彼伏的犬吠还要可怕。好像死神的手已经扼住了你的咽喉,令你发不出声音。一场死亡的风暴即将袭来,这是暴风前的片刻宁静而已。



黑暗中,不知道哪只狗叫了一声,下达了总攻的命令。狗群突然暴起,狂吠着,不顾生死地冲过来。守卫们已经不再需要瞄准,他们也在嚎叫,流着眼泪胡乱扫射。

有些狗的跳跃能力很强。它们站在别的狗背上,奋力跃起,从很高的地方扑下来,咬住了一个士兵的脖子。豪萨一个健步冲过去,拔出佩刀,未等那狗咬实,便砍掉了狗头,救了那人。可惜那个守卫已经吓得魂不附体,全身不停颤抖,失去了战斗能力。

更多的狗从高处扑下来。豪萨干脆也跳起来,在空中挥舞长刀,把狗斩为两段。可是扑过来的狗实在太多,豪萨杀死的不到十分之一。有些狗越过了防线,好几只已经撞开窗子闯进了一楼的大厅。

人在大厅的丹龙从腰间的袋子里抽出了几根一次性筷子,“嗖嗖嗖”几下,如飞镖一样掷出,正中狗脑,把闯入的几只狗杀死了。然而紧接着更多的狗从各个方向闯进来。大厅里的众人立刻陷入混乱。

一楼的宾客纷纷往二楼逃去,楼梯上拥挤不堪。人群一边往上挤,一边有人从扶手处坠落。他们的惨叫被大厅里回荡的狗叫声和人群的尖叫声掩盖。丹龙瞥见那姑娘不知何时已经上了二楼,稍稍放心,继续用筷子阻挡狗群。

筷子很快就用光了。丹龙从墙上拆下来一个铜制的烛台作武器,被狗群围在中央。突然,电话响了。丹龙一边接电话,一边和狗群搏斗。
“嗯……我在房子里了。我没事,就是手机屏幕摔碎了。嗯……你小心,好的……那快一点。好,一会儿见。”说完挂了电话,继续和狗搏斗。

外面的雨更大了,狂风在黑暗中咆哮,不时传来闷雷。一楼大厅已经横尸遍地,只有少数守卫还在抵抗。涌入的狗群已经开始进攻二楼。楼上的守卫向楼梯下方胡乱扫射,很多没有挤上二楼的客人就这样被乱枪杀死了。

哈里森在二楼看着女友横死在楼梯上,心里很是难受。他很怕狗,所以自己一个人先冲上来了。

二楼的人突然一阵惊呼,接着是一阵枪声。原来有的狗找到了其他楼梯,突破了走廊上的障碍物,从不同方向包围了过来。人群迅速聚拢成一团,甚至有的守卫也开始往人群里挤,不在外围防守了。

此时的人群如同羊群,在掠食者的面前毫无还手之力。他们只能相互推搡践踏,让自己比别人晚一点死而已。此时银狐家族的成员都在人群的最中央,他们的死也只是时间问题。

一瞬间。
天变得很亮,比白昼还要亮。即便是在室内,人们都被强光刺得睁不开眼。

无数的泛着白光的紫色闪电从天空中落下,紧接着传来爆炸似的响雷。落雷之处,大地撼动,所有的玻璃都被震碎了。外面的风雨从窗中灌入,寒冷异常,还伴有刺鼻的气味。众人过了好久才从雷暴造成的耳鸣中恢复过来。他们渐渐发现,雷暴之后,犬吠声变得稀疏了。

豪萨浴血奋战,浑身上下都是爪痕。他带着卫兵们杀死了最后几只冲进大厅的狗,之后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气,累得连刀也拿不住了。



大厅里突然很安静,没有狗再冲进来,也没有人发出声音。从窗子往外看,黑漆漆一片,没有了红色的眼睛,只有呼啸的风雨。

一道闪电照亮了天空。这一瞬间,可以隐约看见外面所有的狗都倒在地上不动,似乎是被刚才的雷暴劈死了。

“狗都死了,快跑!”
幸存的人们刚才还在疯狂的挤上二楼,现在用同样的方式推挤着冲下楼去,冲出了大厅门口。

大厅里一片混乱,众人踩着尸体,也踩着活人,鞋袜上沾满了血迹,纷纷涌出大厅。丹龙放下了烛台,在人群里四处张望,怎么也看不见那个姑娘了。

突然,一只大手拍在丹龙肩膀。一回头,原来是托图。
“你可算来了。”丹龙高兴地说道。
“怎么回事?”托图问。
“不知道啊,突然来了好多狗,见人就咬。”
“好多?你没看见外面,那是超~级~多~的狗,好不好?而且都好~大~只!还好我雨天无敌,不然麻烦了。”
托图看见丹龙四处张望,问:“你在找什么?”
“找个人。”

托图也扫视着大厅。他瞥见二楼中央的半月形护栏后面站着一个女子,身上穿着华丽的蓝丝绒落地长裙,配着两只过肘的长手套。雪白的肌肤隐隐从蕾丝抹胸上露出来。她看起来有二十岁出头,淡金色的头发自然卷曲,头上和胸前都戴着闪亮的蓝宝石配饰。托图不认识尤维亚银狐。她被几个守卫保护着,隔开慌乱的人群,正平静地透过窗子向外看。她显然也没有看见托图正望着她。此时的大厅里一团混乱,人流奔走,叫喊声此起彼伏。

“没找到,算了。她可能已经出去了。我们也快走吧。”丹龙说着拉了一下托图。二人随着人流往外走。托图又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二楼的那个女孩。这一眼,永远刻在了他的脑海。

何塞来到了尤维亚身边,一起看着楼下逃散的宾客。此时,他心中五味杂陈,劫后余生的喜悦并没有掩盖心中的忧虑。今后银狐家的声誉和威望怕是要一去不返了。而袭击他的对头恐怕还会出手。何塞已经猜到了是谁,只是他不明白因为什么得罪了这人。

何塞在人群中猛然扫到了丹龙远去的背影,正要派人去拦住。管家狄特跑过来说:“主人。车已经备好。”
“嗯……走吧。”何塞迟疑片刻,此地不宜久留,还是转身走了。尤维亚提起长裙跟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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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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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生气,别生气。我这不是回复了您了么。回复功能在PC端藏得有点深,我不太熟悉界面。见谅!
没错,我确实是那种执迷不悔之人。写个小说而已,写成什么样子,对你我都没什么损失。您不必替我着急,放松一点。
另外吧……我这个小说和修仙完全没有关系。文中提了一句,其实是调侃。文中的修仙不是网文中那种成为神仙的修行。而是现实世界中去深山中隐居的,带引号的“修仙”。

生气真不至于
很奇怪,你怎么从担心你精神状态解读出这么多奇怪的东西
行呗,你自娱自乐玩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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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Oroka

第9章  千面女老大


演员哈里森的新闻发布会

银狐庄园遇袭已经两周了。死了那么多人,当地新闻却一点报道都没有,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只有著名影星伊丽莎白因车祸去世的消息稍微有些联系。电视新闻里,哈里森声泪俱下地描述着车祸的细节。他和女友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突然就撞上了一条野狗,导致失控翻车,真是个飞来横祸。

谁说不是呢?这笔账确实要算在狗身上!

丹龙却不知道要找谁算账。反正他那次送餐亏了个底朝天,只能自认倒霉。换手机屏幕的钱,买新自行车的钱,还有新的保温箱钱,这要卖多少份盒饭才能挣回来啊!

关于那天的事,丹龙和托图猜测了一下。估计是刀疤的老大得罪了什么人,而这人养了许多恶犬,趁着他们家开宴会的时候放狗袭击。他们猜得倒是不错,不过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刀疤的老大(何塞)到底怎么得罪了那人?

这个问题对何塞来说极为关键,他想了很久也没想通。他知道这些狗是“暗世界之王”汉斯齐科的武器。汉斯齐科绰号“狗王”,是驯兽师中的翘楚。全世界只有他有这样一支所向披靡的恶犬军团。而所谓“暗世界”,相当于世界黑道联盟。包括银狐家在内的世界主要黑道家族都是暗世界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何塞的老大(他的王)要杀他全家,而他却不知哪里得罪了老大。很显然,这个问题他现在不能直接去问狗王;问也问不到真正的原因。不论如何,他现在麻烦很大。

关于暗世界的信息,丹龙和托图是不可能通过公开渠道查寻的。所以,关于那些奇怪的狗,托图在网上搜了很久也没有头绪,只好放弃了。日子还得过下去,生意还得继续。丹龙和托图一个做菜,一个修车,一切恢复了平静。

这天,丹龙不慌不忙地在后厨炒菜。因为中午没几个客人,他一个人跑前跑后,完全可以应付。
“叮咚。”门铃一响,说明来客人了。
“有人吗?”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传入了后厨。
“来喽~来喽~”丹龙迅速改小火头,一路小跑到了前厅,露出标准的迎客微笑。

他面前这男子大概三十岁不到,高大英武,一身黑色西装,白衬衫,黑领带,穿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这样一身行头,在老石门一带极为罕见。丹龙的店里从未来过这样的客人。更奇怪的是,这人在室内还戴着方框大墨镜,黑到完全看不见眼睛,一侧的耳朵上还有一根卷曲的电话线伸到领子里。

“这样的墨镜在屋里能看见东西吗?莫非他是个盲人?那耳朵上的东西,我好像见过几个老人家戴过,叫助听器。”丹龙一边瞎琢磨,一边客气地说道:“欢迎光临!您是外卖还是堂食?”

这男子没有回答,突然“唰”地一下侧身让开,露出身后站着的一个女子。这个年轻女子也穿了一身黑西服,没打领带。丹龙这才注意到,这女子的前后左右各站了一个戴着墨镜的人,刚才喊他的只是其中的一个。

“是保镖!对,对,和电影上的一模一样。”丹龙忽然意识到来者不善。他向外瞟了一眼,店门口停了好几辆车黑色越野车。很显然,来的不只是这五个人。而其中一辆车,就停在“禁止停车”的牌子下面,大概不是什么良民。

“我听说这儿的菜不错,有什么推荐么?”那女子说话了,声音挺和气,但是丹龙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您这边儿请,我给您拿菜单。”丹龙熟练的招呼着这个特别的客人坐下,递上菜单,把几个午餐特价菜肴介绍了一下,又详细地讲了几个他自认为比较拿手的菜。

那个女子静静地凝视着他,似乎完全没有在听。等丹龙介绍完了,她也没回应半句。

安静了几秒钟后,“就这个吧”,她随手指了一个午餐套餐,眼睛都没有看菜单,依然在凝视着丹龙。
这眼神让丹龙浑身不自在,赶紧拿了菜单返回后厨。心里不停在想:“这人是谁呢?分明不认识,但却有点眼熟。她是来找麻烦的吗?看起来又不像。”

丹龙做好了饭菜送上了桌。一般来讲,他上菜之后就会转身回后厨。但是他不知怎的,很想看看这个客人吃。因为他在后厨猜到了这位女士的身份。丹龙觉得这位特别的女士很有可能是旅游手册的密探。

丹龙最近在一个播客节目里听说,旅游手册的出版商会派出“美食密探”,评价餐厅的水准,然后写在旅游手册里,推荐读者去吃。只是……这个“密探”好像排场太大了一点,不够秘密。

丹龙看那女子小心地尝了一口鸡翅,貌似很紧张,仿佛菜里有毒一般。旁边的几个保镖看起来更是如临大敌,额角都在冒汗。
“美食家都是这么品尝食物的?”丹龙转念想到卓文老板也是只尝一点点。“看来她还真是个行家!”

“美食密探”细细地品了品口中那一小缕鸡肉。
“嗯……还不错。”她淡淡地说道,之后又吃了一小口,就放下筷子,起身走了。几个保镖也跟着走出。

“先生……唉,先生,还没付账呢。”丹龙赶紧叫住了负责垫后的保镖。那保镖回头看着丹龙,一脸惊讶,好像吃饭付钱是个从未见过的怪事,但还是付了账才走。




晚上,托图来帮忙关店。二人一个摆椅子,一个拖地,随口闲聊。丹龙和他说起了今天的怪事。托图分析了一下,这人肯定不是什么美食密探。探店这种事不能太张扬,不然会被区别对待,而且更不可能只尝一个菜的一小部分。今天这情况,搞不好是什么黑社会女老大来找茬。因为丹龙态度好,放了他一马。
“多半还是刀疤找来的帮手。”托图说。
“有道理。”丹龙对托图的分析深以为然。

过了几天,那个“女老大”又来了。这一次她让保镖把客人都轰走了。保镖守在门外,餐厅里只剩下她和丹龙二人。这是要和丹龙单挑吗?完全不像啊。

站在丹龙对面的不再是个黑西装女老大,而是一个青春靓丽的美少女。杏黄色的碎花衬衫配有蕾丝领口,下身一件过膝的深绿色百褶裙,头上还戴着一个丝光绿的发卡,看起来清纯可爱。脸还是那张脸,却好像换了个人。她貌似心情不错,脸上洋溢着笑容,完全不似上一次冷冰冰的样子。

“还记得我吗?”她浅浅一笑,问道
“嗯……记得,您要点餐么?”丹龙心想,“这还是一个人吗?她是精神分裂?还是多重人格?”
“是啊,你的厨艺还真不错呢。不过……不着急点餐,我们说说话好么,反正店里没什么人。”她张着大大的眼睛,忽闪着长睫毛,巴巴地看着丹龙,好似恳求一般。
“没什么人?还不是你把客人都轰走了。”丹龙心想,但嘴上还是客气地说,“那好吧,呃……说什么呢?”

丹龙看着这个美丽的热情洋溢的女生,总觉得哪里不对劲。鉴于和上一次反差太大,丹龙隐隐担心,下一秒这个“女老大”就会突然从什么地方掏出枪来。然而丹龙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一切平安。

二人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说了各自最爱什么颜色,吃过什么美食,喜欢什么演员,等等。基本上是一人问一人答,有点像采访,更像是审问犯人,只不过气氛还算融洽。聊到最后,二人都没什么话说了。那女生从随身的小挎包里拿出两张艺术展的门票,说这个展览如何重要,可惜闺蜜突然有事,没人陪她去看了。她说完递给了丹龙一张票,起身走了,开门的时候还回头看了丹龙一眼,微微一笑。

夜里,打样后的福满楼前厅。
“艺术展?”托图一边拖地一边听完了丹龙讲这个“千面女老大”的最新故事,喃喃地说:“我觉得有诈。” “我也觉得。”丹龙说,“虽然她笑得很自然很热情,我还是能隐隐觉得一丝寒意。”
“这个什么艺术展八成是个陷阱!不能去。”托图说道。
“嗯,我才不上当。”丹龙说道。
二人决定,不上这种幼稚的当。

几天过去了,晚餐的时候,那个“女老大”又来了。这次保镖们都在门外,却没有驱赶别的客人。她恢复了一身黑色的西装,恢复了冷冷的表情,似乎还带着一点委屈,一点愤怒,一个人坐在角落的桌子上。

福满楼晚上的客人比较多,托图来帮忙点餐。他走到这张桌子旁边,突然僵住了。眼前这个人不正是那天站在二楼的少女吗?那个他看了一眼就再也没能忘记的少女。她虽然变了装束,可是依旧那么美丽,一种别样的动人心魄的美。

尤维亚此时双手互握架在桌子上,眼神空洞,枯坐着不动,完全没注意到托图。托图却惊得说不出话来,心脏都停跳了,呆呆地站在原地。

“诶!服务员,我们要点菜。要等多久啊?”一个不耐烦的客人叫走了托图,可他的心还是停在了那张桌旁。

一会儿,丹龙正好出来上菜,放下菜盘正要往回走,看到了那个“女老大”。

“过来。”女老大空洞的眼神突然聚焦在丹龙身上。她声音不大,却穿过了餐厅嘈杂的人声,命令着丹龙老老实实地走了过去。
“坐下。”
丹龙坐在了对面,隐隐感觉到今天恐怕要出事。眼前这个女老大果然比刀疤厉害,周身上下散发着一种说不出的霸气。

餐厅的另一侧,托图一边听客人点菜,一边忍不住瞥向那少女。他猛然发现丹龙坐在了那少女对面,二人似乎认识!只见那少女站起身,前倾着身体,越过圆桌,把脸贴近丹龙的耳边,在亲密地耳语,真是难以置信!托图感到有些眩晕,口中干燥,耳朵嗡鸣不止。客人点的菜名,他一个也没听见。

这个“女老大”正是尤维亚银狐。她贴着丹龙的耳朵,小声地说道:“我不管你和我爸做了什么交易。我今天来是要告诉你:你,死,定,了。”她一字一顿地慢慢说,语气平稳,不带丝毫感情。

丹龙第一次和一个女人如此地靠近,能感到她的体温和淡淡的香气,还有,杀气!被黑社会威胁,丹龙早已司空见惯,但这是第一次感到了摄人的杀气。

说完话,尤维亚甩头就走。丹龙没空多想,抓紧回到了后厨炒菜。托图远远地看着,一时回不过神来。

打烊了,托图在擦着玻璃杯,而丹龙在用餐巾包裹餐具。托图低着头,黑着脸,一句话不说。丹龙的情绪却很不错。
“诶,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丹龙有些兴奋,笑着说道。托图拿着白毛巾用力地擦玻璃杯,擦得吱吱作响。他不想听那个“好消息”。
“我找到是哪个乐团了!”丹龙自顾自地说道。
“乐团?什么乐团?”托图问。
“我和你提过的,你忘了?”丹龙又简单地说了一下,他怎么遇到那个拉小提琴的姑娘,怎么被她吸引,后来护着她到了大宅,可惜走散了,也忘了问名字。
“她们乐团有个标志,是一只鸟,我隐约记得样子。在网上查了好久,终于让我认出来了。叫“百灵鸟乐团”,就在奥底市,网上可以订票,你要一起去听演奏么?”丹龙问。
“所以说……你想去追那个乐团的姑娘?”托图放下手中的工作,转头看着丹龙,郑重地问。
“这个嘛……”丹龙稍微有点不好意思,笑了笑,承认道,“是的。”
“你说,那个姑娘的头发是亚麻色的?”托图不放心,还要确认一下。
“是的,原来你记得啊。不过,头发颜色很重要吗?”(对托图来说无比重要。)
“那……今天在你耳边说话的那个女孩儿是谁?”托图感觉事情有点矛盾,说不大通。
“哦,你看见了啊。她就是那个‘女老大’呀。她说要杀我。当老大的好像都喜欢这么说。我跟你说,她肯定是个大帮派的头头,说话的时候杀气逼人,我还真有点怕呢……”丹龙滔滔不绝。

托图如释重负,“女老大”三个字之后,丹龙的话他完全没听见。托图心中的天空放晴了,仿佛大雨过后出现了彩虹,彩虹栏杆的后面站着尤维亚,正是那天她站在二楼栏杆后的样子。托图依然不知道她是谁,不过这不重要,她是托图的未来最美好的希望。

突然,托图的心针扎一般地疼痛。他看见了自己的手套。在丹龙身边,擦玻璃杯的时候,托图可以摘下手套,不用怕电到人或是损坏什么东西。他那一双厚厚的黑色皮手套摞在面前。现在,这双皮手套好像一块黑色的石头,飘然而起,“啪”地一下砸在托图的胸口。

托图被现实砸醒。他无法与人碰触。他能做些什么呢?他想起了儿时被嘲笑为怪物,被别的小朋友用石块砸。小石头不大,可是很疼,疼在心里。这种疼痛忽然又回来了。托图又想起了自己隔着一个橡胶垫子在妈妈怀里哭泣。这一刻他又好想哭。他哪里有什么未来?!

托图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了他那狭小阴暗的住所了。那是一个用铁丝网围起来的一块空地,散乱的停着几辆快要报废的汽车。空地最深处是一辆破旧的拖车,侧面有一个小雨棚,棚子下面是一台老式的电视机。拖车里面有一个小厨房,一张单人床,几大箱漫画,还有一张小桌子,上面放着一支有些褪色的萨克斯风。这些是托图的全部家当。

托图无力地趴在床上,他曾经以为自己学会了坚强地面对生活。他是个强大的战士,近乎于一个超级英雄。他还很幸运地有了一个好朋友,如兄弟一般。他每天过得很充实,很快乐。可是,这一刻,他觉得生活完全没有了意义,他只想死去。卓文老板说的“想要解脱“,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

托图混混僵僵地睡去了。


托图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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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错位的相识

丹龙听说托图最近很忙,只好自己去听“百灵鸟”乐团的音乐会了。追女孩这种事情,丹龙没什么经验。不过他喜欢看电影,学了不少知识。他仿照电影里的方法,演出后去后台送花,在花束里放了一张卡片,写着自己叫丹龙,希望认识你。“我们一起躲过狗。”还附上了一张福满楼的菜单,写着“欢迎来品尝”。

那位小提琴手名叫兰灵。演出过后,她收到了音乐厅门卫转交的花束,想都没想就走到垃圾箱旁,准备扔了,却瞥见了花束间插着的一份菜单。有谁送花里面还插菜单的?世界上有这种营销方式吗?

可是,正是这张菜单让兰灵忽然想起了筷子,想起了一个扔筷子的人,还有狗……

夜晚的演奏厅外泛着薄雾,街灯迷离,繁星若隐若现。兰灵走出了演奏厅,丹龙正站在街对面的路灯下,二人终于再次见面了。兰灵此时换下了演奏时的黑色长裙,穿着一件乳白色的宽领衬衣,搭配玫红色长裙。客观地说,兰灵不算很漂亮,如果在人群中,如果她不演奏,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但她有一头美丽的长发,眉眼之间透出一种不能言说的气质,在薄雾造成的柔光里,在丹龙眼中,如仙子下凡。



兰灵向街对面的丹龙走去,看他穿着一身租来的不太合身的黑色晚礼服,正向笑着向这边招手,扑面而来的是一种质朴的乡土气息。

二人在夜色中漫步。兰灵感谢丹龙奋不顾身地救她,问了他为什么会去那个生日宴会,为什么有特别的真气护体。她貌似对丹龙身上的气功很感兴趣,可惜丹龙是无意中自学的,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能讲讲那日被洪水冲走的奇遇。

丹龙则了解到兰灵去过很多国家,见识广博。而且,最重要的是,兰灵没有男友,还是单身。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转眼已到午夜。丹龙送兰灵上了地铁,自己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一路上细细品着兰灵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他不知不觉,跳上了路边一个围栏,沿着围栏狭窄的上缘,好像走钢丝一样前进,脸上时不时露出笑容。人生的第一次约会,比想象的还要好。丹龙几乎要在这围栏上跳起舞来。

午夜的街头空空荡荡。丹龙正走着,迎面来了一伙人,少说有二十几个。丹龙一看,立刻从围栏上跳了下来。前面为首这人竟然是永兴帮的老大“刀疤”哥。真是冤家路窄,打扰了好心情。丹龙回过神来立刻准备战斗。他右手在腰间摸了一下,“啊呀,换了衣服,没有筷子了”,只好握紧拳头,凝神迎战。

但这伙人貌似不是冲着他来的,走到很近,几乎要错身而过的时候,刀疤才认出丹龙,呆立在那里,并没有掏枪。刀疤微微张开了嘴。他看丹龙的眼神,先是有些奇怪,而后惊讶,再后恍然大悟,最后诚惶诚恐起来。刀疤一脸的横肉突然魔术般地重新组合拼接,堆叠成憨厚的笑容,竟然叫他“丹龙少爷”。

紧接着,刀疤九十度角深深鞠躬,表示以前的不愉快都是误会,自己有眼无珠,有脑壳没长脑子,猪油蒙了心,妖精附了体,做下大逆不道之事,早已悔得肝肠寸断,痛不欲生。他说罢开始不停扇自己的耳光。

丹龙瞪大了眼睛,看着刀疤的表演。这场表演有极高水准,堪称精彩,甚至有些惊悚。丹龙可算是长见识了,原来黑社会的老大们都是变脸专家。这个刀疤虎背熊腰,一脸横肉,左脸上有一道很长的疤痕,平时就算没有表情,看起来也是凶狠残忍。现在竟然这个样子,一边赔笑,一边自扇耳光。这样的天赋,恐怕大部分演员都自叹弗如。

丹龙呆呆的站着,实在不知道如何应付这种情况;面对枪口,要比面对这场表演容易多了。“啪啪,啪啪”,刀疤越扇越狠,脸都有些微肿,慢慢流下泪来。

“丹龙少爷。”刀疤带着哭腔说道。“我知道我是罪大恶极。您要是不能原谅我的罪过,我,我就只好在这儿以死谢罪了……”他说着解开了上衣,跪在地上,抱着一把没出鞘的短刀,颤抖着双手,做势要切腹。刀只拔出了一半,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可是,我手下那么多兄弟,还要靠着我吃饭……”刀疤说道这里大哭起来,几乎要哭晕过去。

他身后的跟班小弟们,一个一个,扑通扑通,跪了一地。丹龙吓得不知所措。这一伙人,简直比那晚的狗群还要可怕。这到底怎么回事?丹龙想不明白,但觉得必须抓紧逃走。他猛的跳起,高高越过众人,头也不回地跑了。

这背后的原因其实很好解释,只是丹龙当时还年轻,对人心知之甚少。任何时候,如果有人突然变脸,一定是因为你和他的利益关系发生了重大转变,而他恰好掌握“变脸”这门艺术。

那日何塞听了刀疤的描述,觉得丹龙和那个会放电的蒙面人(托图)都是高手,打算招揽他们加入卫队。那天在书房,何塞正要开始谈这件事,就有杀手突然来行刺。何塞身边最强的两个保镖被秒杀。他眼看自己要完了,没想到丹龙强大到让那杀手狼狈逃跑,救下了自己。这样的本事,连豪萨也没有,必须得拉拢入家族才行。

何塞派人秘密调查了丹龙,发现他没什么背景,就是个普通的小生意人。丹龙对何塞来说,好像尚未开采的珍惜矿产,如果自己不抓紧,被别的家族挖走就太可怕了。庄园被狗围攻,要不是因为运气好赶上雷暴天气,整个家族都有可能覆灭。今后的银狐家,必须有镇得住场面的高手才能生存。

(何塞短时间内没查出托图的身份,更不知道托图引雷的本事,以为是自然现象。那天的暴雨中,没有人看到托图出手。事实上,托图引雷不需要任何肢体动作,只用心念就可以完成。)

那次袭击过后,银狐一家躲在默里军方的一个地下要塞里。何塞知道,狗王上次虽然栽了跟头,之后还会再来。他通过多方打探和分析,渐渐猜出了狗王的图谋。何塞其实没有什么具体行为得罪了狗王。王也不是要针对他银狐家,而是所有黑道大家族。这些家族势力庞大,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威胁。银狐家不过是被第一个开刀的而已。

狗王上位后地位一直不稳,各大家族尾大不掉,和元老之间也是离心离德。所以狗王开始打压各个家族势力并不奇怪。曾经六大家族之一的艾克斯家几年前被迫退出了黑道。当时何塞误判了形势,以为那是因为艾克斯家和狗王的私怨。现在看来,自己太天真了。灾祸终于轮到银狐家头上了。何塞一直担心有这么一天。他以为会是在尤维亚接班之后,没想到来的这么快。

在暗世界,什么都要看实力说话,想要活下去,要有钱,有人,有智慧。何塞还缺一样。

“眼下如果能把丹龙招作女婿,再把他的朋友拉进卫队,至少不用担心刺客了。”想到这里,何塞心中一声长叹。自从他的大儿子失踪之后,家里就没有了令人忌惮的高手。狗王拿他开刀大概也是这个原因。他几个女儿还年幼,最小的儿子还在襁褓之中。大女儿虽说继承了自己的智慧,但是娇纵任性,既不喜欢练武,也不爱读书,天天和一帮演艺明星混在一起,很难真正地继承家业。最后的希望可能就是等年幼的小儿子成年了。到时候他也老了,家族的兴衰也就只能看运气了。

计议已定,何塞冒险让尤维亚出门去找丹龙。他知道女儿还是很有魅力的,不但从她妈妈那里继承了倾国之色,还有那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在黑白两道,不知多少世家公子都挤破了头想要追求她。让她搞定丹龙应该毫不困难。万万没想到,对于这么重要的事,女儿却是快去快回,敷衍了事。

“你见到人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何塞强压着怒火问。
“见到了,我仔细看了好几眼。再多看就要吐了。”尤维亚似乎比何塞还要生气,“他算个什么东西?土得掉渣,颜值为负,呆头呆脑,一身油烟味!爸爸,我到底犯了什么错?要被惩罚和这种人相亲!他给我提鞋都不配。咱们家随便抓个门童都比他顺眼!“

何塞听了急火攻心,险些喷出一口老血。面对今天的局面,女儿竟然还如此任性!他闭眼深吸了一口气,勉强压住了火,慢慢给尤维亚讲家族的困境,眼下的危机。他不知不觉,越说越大声,最后几乎是在训斥。

何塞对这个宝贝女儿一直宠爱娇惯,从来都是和声细语,百依百顺。现在竟然在这里大声训斥她,逼迫她去主动追求一个“下等人”。尤维亚委屈得崩溃大哭。她想到以前有闺蜜和她抱怨父母安排了政治联姻。她还暗暗庆幸自己的爸爸开明,没有利用她,没想到今天竟会如此。

看到女儿哭得楚楚可怜,想到自己的亡妻,何塞又心软了,安慰道:“我也没说你一定要和那个餐馆老板结婚。婚姻大事,爸爸不会强迫的。你现在的任务呢……只要把他迷住,能为家族所用就可以。”何塞盘算着收丹龙做义子也是个好主意。另外他还有几个未成年的女儿,等她们长大了或许可以另行安排。



尽管委屈,尤维亚还是认真地听了父亲的解释。想到那日恐怖的犬吠,她也真切地感到了事态的严重。她表示愿意为父亲分忧,拯救家族;只要不过结婚这个底线,演演戏她完全可以做到。

那一日,尤维亚精心打扮后去见了丹龙。然而丹龙对她的花容月貌似乎完全无感,说起话来呆板无趣,全然是在应付。尤维亚哪里受过这种冷遇?她内心里气得要发疯,然而表面还是装作对丹龙很感兴趣,尬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这也就罢了,罪无可恕的是,这个不知好歹的小子后来竟然放她鸽子,没去艺术展!这样的羞辱让尤维亚丢尽了颜面。

家主何塞要把大女儿嫁给一个餐馆老板,这个爆炸性的消息不胫而走。一开始还只在家族成员中议论,后来连佣人们都知道了,再后来连刀疤这样的外围人物也听说了。银狐家上上下下都在窃窃私语,只有在何塞和尤维亚面前假装不知道。更不可思议的消息是:美貌的银狐家大小姐倒追餐馆老板,竟然失败了!

尤维亚隐隐通过人们看她的眼神发现,这件丢人的事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她感到从未有过的耻辱和愤怒,简直像被扒光了衣服游街一样。更让她不能接受的是,父亲还时不时询问她进展如何,有没有出去约会。尤维亚再也无法忍受。她感到自己在父亲眼里是一个用来交易的商品,而且是非常廉价的商品。

她和父亲大吵了一架之后,又去了丹龙的餐馆。她去宣战。她要杀死这个令人厌恶的家伙;杀之前一定要慢慢用酷刑折磨他;而折磨之前要让他陷入恐惧,深深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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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幻的龙不是封面这个形象的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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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幻的龙不是封面这个形象的龙

你说的对,西幻的龙不长这样。我这部书也不是真正的西幻。它不属于类型小说,很难给这本奇怪的书加标签,只能说它是有一些西幻元素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