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的事,希望水区的小伙伴能给点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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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ofALLTR4D3S

2021-01-17T06:55:41+00:00

事情经过:9月公司以异地支援为由,将我派遣至同省不同地的一个城市支援当地工作,无任何补助,我个人由于家里只有我妈一个人,所以很不放心,就给公司申请不去,但是没通过,所以就来了异地工作,直到12月,后面也多次申请回原本的城市未得批准,加上异地领导给我的加薪承诺也未兑现,所以自己就有很大的情绪,于是12月21日-12月31日,自己跟部门负责人私下商量,我帮他做文职上的工作(PPT,表格之类的),他汇报可以当做自己做的,我也不说什么,但是我回本地的事他也不要管,他同意,于是我回去了,但是我让同事帮我在异地保持了打卡的记录,现在公司发现我这10天的违规打卡,于是单方面通知我,我的工作日期截止为1月7日。让我自己主动办离职,但是我在7号之前就申请了病假(有医院证明),公司也不批,通知我不主动办离职的话就开除处理,所以我现在的问题是
1、我违规打卡的事明面上是石锤,但是公司是拿不出硬证据证明的,而且没有造成公司损失,并且这期间我有工作痕迹,该做的表格和PPT都是按时按质完成的,公司以违规打卡理由开除我,我有申请劳动仲裁的必要吗?
2、因为2月会发2020年的年终奖,我现在离职,年终奖估计就不会有,2020年的年终奖,也就是十三薪,如果不发给我,我劳动仲裁有用吗?
3、我现在应该怎么做,直接配合公司办离职,还是等公司开除后去劳动仲裁
4、人情世故类的因素,劳工局会考虑在内吗?
5、我个人觉得,作为公司老员工,一个违规打卡的事,不至于要开除,并且也只有几个人知道这个事,也没造成公司的负面影响,也没造成经济损失,而且我该完成的工作也完成了,公司这么做是不是有点过分,我也有一些可以恶心到决定开除我的人的东西,我有没有必要恶心一下他。。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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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