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heard
2020-10-18T10:41:51+00:00
今天无意之中看到过有泥潭老哥问法拍房的事情,小弟,我曾经操作过几次法拍房的案例,就分享给大家了,个人觉得,这个也算是财富密码了呀,哈哈
先说,法拍房的定义和整体的情况。
法拍房最多的特点就是便宜,根据不同的地区大致比市面上的房子便宜30%到50%,这个比例是相当高的。法拍房的出现,就是房主A和其他人B有债务纠纷,然后这个B就上法院把A告了,然后赢了官司,再申请强制执行,然后房主A的房产就在强制执行的范围之内。请注意,这个其他人B可以是任何人,任何人,就是指,国有银行,普通公司,专做过桥贷款的公司,自然人(普通人)等等都有可能,而这个其他人B的身份就和后面房产过户的难易程度是有直接关联的。
法拍房,除了住宅,还会有商铺,厂房,工业用地这些,最起码,这四种是我目前接触到的。其实,还真有些人,靠买进法拍房,然后再卖来作为职业的。
下面再说说流程,法院处理法拍房,是有一整套严格的流程的,首先会聘请一个地方机构,评定这个房子,然后出具一个测评报告,定制起拍价格。接下来,会通过抽签的方式,选取一家专门的拍卖机构来处理这个拍卖,拍卖行会完成的工作,
1、上报公示,法院会规定报纸,规定时间,就是要连续在哪一家或者哪几家的报社连续刊登若干天广告。
2、拍卖会的场地等支出。
3、拍卖保证金的收取。即有意来竞拍的人,要在X月X日之前,将XX万的保证金打入拍卖会账户,保证金成功汇入,视为具有竞拍资格,一般是这套房子起拍价格的20%,当然,听说,不同地区、县市这个标准都不一样。但是呢,各位也都知道,这个年代了,还有几个人去看报纸呀?所以,就我参加的这些拍卖,最多的一次也就七八个人来竞价的,全程没有人来竞价的,都经常遇到。如果没人竞价,也就是流拍了,拍卖会就会打个报告给法院,说“没有人来竞价,怀疑的起拍价太高,建议降价20%”,然后法院都会同意,接下来,就是重新登报之类的流程。但是拍卖会做了这么多,你觉得,服务费是法院付的么?太年轻了,拍卖会服务费一般是3%到5%,当拍卖结束后,竞拍人承担,这就是比常规商品房买卖需要承担的第一个额外费用了。
然后,当你开开心心把房子拍下来之后,才是一切痛苦的开端。首先,全款,拍卖会结束后3到7天,打到法院账上,具体时间,不同地区和县市又有区别,然后打完款之后,就要去法院开发票,去拍卖法签字付服务费等一系列流程,然后法院收到钱了,看到没啥问题了,就会给你出具正式的两份裁定书,大意就是确认这次拍卖合法有效,确认你对这套法拍房的所有权,一式两份给你。接下来,你就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房产过户,办房产过户,你发现,你没有房产证呀,第一步,就是拿到原始房产证,拿到原始房产证的难易程度,和前文所说的这个其他人B(债权人)的身份是息息相关的,我目前,所遇到的案子,这个B遇到过建设银行等国有银行的,或者一些专门的过桥公司的,他们这些公司,由于已经收到了法院给的钱,你把事情一说,都是愿意配合你弄得,就留个裁定书复印件,签一些相关文件,就愿意将比如原始的房产证等相关证件给你的。如果是一个普通自然人,我TMD都不知道去哪里找人,如果拿不到原始房产证,按照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人说法,就要走房产证遗失手续,就先登报,声明作废等等一顿巴拉巴拉的。
跑完房地产交易中心,就是跑税局纳税,其实整个房地产交易还是一个常规的交易,只不过是在法院的监督下,强制进行的,那么买方和卖方就都有税,因为卖方压根就没钱了,所以,买方(竞拍者)就需要承担双方的所有税,而且,因为这个卖方,是不会配合你做这次交易的。就哪怕房产符合满五唯一这种纳税打折的情况,由于卖房者不会配合你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所以,都是不作数的,直接全部税拉满了。所以,和常规的房产交易相比,税会高很多,目前,我接受的案子里,最高的一个,买家纳税,纳了17万。
就整个这些流程,我当年全职跑下来,并且是知道整个流程的情况下,都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拿到房产证。就挺费事的。
下一个步骤,就是腾房,大多数这种法拍房里面都是住了人的,如何把人清理出去,把房子收回手上,其实真的挺难的。如果有业内人士,帮这个房主出主意,那么我觉得,有生之年,都很难收得回这个房子。比如,房主以1000块一个月的价格,和自己的父母签订租房合同,为期20年,且永不涨租,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你必须继续执行这个租赁合同。如果你想收房,就要打官司,举证这个租赁合同是一个假合同,需要法院认定合同无效。那么这就变成了一个合同纠纷官司。如果有个业内人操作,这样的一个合同纠纷官司一心只想拖,那么拖个两三年,是肯定没问题的。我曾经遇到一个这种情况,最后,买家实在是熬不住了,给了这个房主一笔搬家费,才算是结束。
再举个例子,曾经有一次,房子里就住了一对70多的老夫妻,每次上去敲门,都会开门,还给我们倒水,一谈这个事,就是我们也没地方去,要和这个房子共存亡。然后,这个竞拍人就去找法院,这个法院也算是做了事,执行庭派人来了,而且法警都来了,但是这对老夫妻就是软硬不吃,就说自己没钱,没地方去,要与房子共存亡。这里说句题外话哈,拍卖从头到尾,法院会不断的用各种方法反复强调,一旦竞拍结束,那么之后发生的任何事都与法院无关,也就是说这个后面的腾房呀,包括过户手续,法院都是不管的。法院出裁定书就是最后一步。我真没想到这个竞拍人,竟然能把法院请来出面,估计是花了点人情。但是,最后还是没用,这对70+的老夫妻,软硬不吃,关键是态度还贼好,从不回避,人来,只要在家,就开门,你来,还给你倒水,但是一谈事,女的吧,就哭,男的吧,就说自己没办法,没地方去。反正这件事,最后就这么拖下去了,最后结局,我也不是很清楚。
这个腾房这件事,那可是堪比神仙斗法,什么三十六计,七十二变,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比如,有竞拍者办好房产证之后,想着,我去供水供电局把水电停了,看他们还怎么住,结果,去供水、供电局一问,“对不起,由于停水(停电)会造成不安定因素,所以我们不提供这项服务哟。”就从我们业内来说,从付出全款算起,到最后真正住进去,这个房子真正归你控制,半年时间都算是非常非常顺利的情况了。拖了个三五年的,我看都挺多的。
先说,法拍房的定义和整体的情况。
法拍房最多的特点就是便宜,根据不同的地区大致比市面上的房子便宜30%到50%,这个比例是相当高的。法拍房的出现,就是房主A和其他人B有债务纠纷,然后这个B就上法院把A告了,然后赢了官司,再申请强制执行,然后房主A的房产就在强制执行的范围之内。请注意,这个其他人B可以是任何人,任何人,就是指,国有银行,普通公司,专做过桥贷款的公司,自然人(普通人)等等都有可能,而这个其他人B的身份就和后面房产过户的难易程度是有直接关联的。
法拍房,除了住宅,还会有商铺,厂房,工业用地这些,最起码,这四种是我目前接触到的。其实,还真有些人,靠买进法拍房,然后再卖来作为职业的。
下面再说说流程,法院处理法拍房,是有一整套严格的流程的,首先会聘请一个地方机构,评定这个房子,然后出具一个测评报告,定制起拍价格。接下来,会通过抽签的方式,选取一家专门的拍卖机构来处理这个拍卖,拍卖行会完成的工作,
1、上报公示,法院会规定报纸,规定时间,就是要连续在哪一家或者哪几家的报社连续刊登若干天广告。
2、拍卖会的场地等支出。
3、拍卖保证金的收取。即有意来竞拍的人,要在X月X日之前,将XX万的保证金打入拍卖会账户,保证金成功汇入,视为具有竞拍资格,一般是这套房子起拍价格的20%,当然,听说,不同地区、县市这个标准都不一样。但是呢,各位也都知道,这个年代了,还有几个人去看报纸呀?所以,就我参加的这些拍卖,最多的一次也就七八个人来竞价的,全程没有人来竞价的,都经常遇到。如果没人竞价,也就是流拍了,拍卖会就会打个报告给法院,说“没有人来竞价,怀疑的起拍价太高,建议降价20%”,然后法院都会同意,接下来,就是重新登报之类的流程。但是拍卖会做了这么多,你觉得,服务费是法院付的么?太年轻了,拍卖会服务费一般是3%到5%,当拍卖结束后,竞拍人承担,这就是比常规商品房买卖需要承担的第一个额外费用了。
然后,当你开开心心把房子拍下来之后,才是一切痛苦的开端。首先,全款,拍卖会结束后3到7天,打到法院账上,具体时间,不同地区和县市又有区别,然后打完款之后,就要去法院开发票,去拍卖法签字付服务费等一系列流程,然后法院收到钱了,看到没啥问题了,就会给你出具正式的两份裁定书,大意就是确认这次拍卖合法有效,确认你对这套法拍房的所有权,一式两份给你。接下来,你就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房产过户,办房产过户,你发现,你没有房产证呀,第一步,就是拿到原始房产证,拿到原始房产证的难易程度,和前文所说的这个其他人B(债权人)的身份是息息相关的,我目前,所遇到的案子,这个B遇到过建设银行等国有银行的,或者一些专门的过桥公司的,他们这些公司,由于已经收到了法院给的钱,你把事情一说,都是愿意配合你弄得,就留个裁定书复印件,签一些相关文件,就愿意将比如原始的房产证等相关证件给你的。如果是一个普通自然人,我TMD都不知道去哪里找人,如果拿不到原始房产证,按照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人说法,就要走房产证遗失手续,就先登报,声明作废等等一顿巴拉巴拉的。
跑完房地产交易中心,就是跑税局纳税,其实整个房地产交易还是一个常规的交易,只不过是在法院的监督下,强制进行的,那么买方和卖方就都有税,因为卖方压根就没钱了,所以,买方(竞拍者)就需要承担双方的所有税,而且,因为这个卖方,是不会配合你做这次交易的。就哪怕房产符合满五唯一这种纳税打折的情况,由于卖房者不会配合你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所以,都是不作数的,直接全部税拉满了。所以,和常规的房产交易相比,税会高很多,目前,我接受的案子里,最高的一个,买家纳税,纳了17万。
就整个这些流程,我当年全职跑下来,并且是知道整个流程的情况下,都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拿到房产证。就挺费事的。
下一个步骤,就是腾房,大多数这种法拍房里面都是住了人的,如何把人清理出去,把房子收回手上,其实真的挺难的。如果有业内人士,帮这个房主出主意,那么我觉得,有生之年,都很难收得回这个房子。比如,房主以1000块一个月的价格,和自己的父母签订租房合同,为期20年,且永不涨租,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你必须继续执行这个租赁合同。如果你想收房,就要打官司,举证这个租赁合同是一个假合同,需要法院认定合同无效。那么这就变成了一个合同纠纷官司。如果有个业内人操作,这样的一个合同纠纷官司一心只想拖,那么拖个两三年,是肯定没问题的。我曾经遇到一个这种情况,最后,买家实在是熬不住了,给了这个房主一笔搬家费,才算是结束。
再举个例子,曾经有一次,房子里就住了一对70多的老夫妻,每次上去敲门,都会开门,还给我们倒水,一谈这个事,就是我们也没地方去,要和这个房子共存亡。然后,这个竞拍人就去找法院,这个法院也算是做了事,执行庭派人来了,而且法警都来了,但是这对老夫妻就是软硬不吃,就说自己没钱,没地方去,要与房子共存亡。这里说句题外话哈,拍卖从头到尾,法院会不断的用各种方法反复强调,一旦竞拍结束,那么之后发生的任何事都与法院无关,也就是说这个后面的腾房呀,包括过户手续,法院都是不管的。法院出裁定书就是最后一步。我真没想到这个竞拍人,竟然能把法院请来出面,估计是花了点人情。但是,最后还是没用,这对70+的老夫妻,软硬不吃,关键是态度还贼好,从不回避,人来,只要在家,就开门,你来,还给你倒水,但是一谈事,女的吧,就哭,男的吧,就说自己没办法,没地方去。反正这件事,最后就这么拖下去了,最后结局,我也不是很清楚。
这个腾房这件事,那可是堪比神仙斗法,什么三十六计,七十二变,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比如,有竞拍者办好房产证之后,想着,我去供水供电局把水电停了,看他们还怎么住,结果,去供水、供电局一问,“对不起,由于停水(停电)会造成不安定因素,所以我们不提供这项服务哟。”就从我们业内来说,从付出全款算起,到最后真正住进去,这个房子真正归你控制,半年时间都算是非常非常顺利的情况了。拖了个三五年的,我看都挺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