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大佬,竞业协议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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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piii

2021-06-29T12:26:18+00:00

如题,有关竞业协议条款,实在不太明白,特来求教娘家人,还望法律大佬多多指教。

有一条是:如乙方离职后,能证明出于履行本条义务而使其损失了额外的劳动收入的,甲方可在上述年限内(2年)像其支付补偿金,补偿标准为乙方在甲方离职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的30%。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1.前一年月平均工资30%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吧?
2.“能证明出于履行本条义务而使其损失了额外的劳动收入的”这句话有法律支持吗?比如说我履行了协议,换了一份工作但是不是同行业,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他也是要必须给我补偿吗?
3.如果问题2没有法律支持,那么这协议签了会有问题吗?

再次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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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Za

竞业协议是甲方主动补偿,让你在协议约定时间没不得去竞争对手那,不是让你去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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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slayer

1.竞业限制补偿金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各地政策不同,比如深圳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是不得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50%(比一般不得低于30%的标准高)
2.只要用人单位跟员工签了竞业限制协议,不管离职员工是否入职,哪怕离职员工家里蹲不工作,用人单位也有义务在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里按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单位累计三个月未付,员工有权通知单位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