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sr
2021-01-23T15:49:09+00:00
朱元璋创立了都司卫所制度。这是一种寓兵于农、守屯结合的军事制度。这种制度有多牛逼呢?据说,太祖朱元璋曾骄傲地宣称:朕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老祖宗说这番话的底气何在?答案是:在明初,朱元璋划出0.89亿亩耕地,用以保障军队支出。0.89亿亩耕地产出的粮食和相应税收,不需要经过帝国财政系统,而是直接用于整个帝国军事系统。有了这0.89亿亩耕地,就意味着老朱家成为了大明朝最大的地主。有了这0.89亿亩耕地,皇室每年的地租收益都是个天文数字!我们粗略地算一下:以一亩地平均收取2.5斗地租为例(不算赋税),一年可以收取2255万石米。按照当时的算法,相当于两千多万两白银。如果再算上赋税,一定远超这个数字。
为什么朱元璋敢派军队远征漠北,为什么朱棣敢五征蒙古?就是因为家里有矿兜里有钱。如果老朱家后代的皇帝也有0.89亿亩耕地收入用以养军,那么百万大军唾手可得。千万不要以为,百万大军是一个多么恐怖的数字。如果在明末,朱明皇室真有0.89亿亩耕地用以养军,那就相当于用89亩地供养一个及格士兵,这有什么难的?养特种兵都没问题。朱元璋最初设计卫所制度时,是按照下限估算的。换言之,按照朱元璋的估算,最坏情况下,大明朝可以用50亩耕地供养一个士兵,那么可供养士兵的总人数在178万。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如果士兵家里还有其他亲属,就将以“余丁”的身份,免除帝国的其它差役,因为他们需要帮助士兵耕种这五十亩耕地。最理想的状态是:谁家拥有这五十亩耕地的使用权,谁家就能享受家人减免差役的权利。
但是相应的义务就是:这户人家必须为帝国提供一个及格的壮丁服兵役,并负责这个士兵的相关费用。请注意,是及格,不是像明末那种一触即溃的败兵。从实际情况来看,这样的要求并不苛刻。如果租种地主家的五十亩耕地,可能要付出的就更多。这种租种帝国国有耕地的特殊利益群体,被称为军户。最初成为军户之后,就必须世代沿袭,不能变卦反悔。朱元璋强迫农民成为军户,也只是为了保证军队的数量和质量。所以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即使用五十亩耕地作为条件,其实并不苛刻。我们虽然很难还原明初的经济状况,但从情理上考虑,朱元璋设计的都司卫所制度,还是可圈可点的。而史书之所以会强调军户地位低,不过是方便既得利益者,也就是官僚集团侵吞帝国资产而进行背书。因为在明朝中叶之后,由于战事稀少,军户的地位开始下降,在官僚集团的运作之下,相关资源被侵蚀殆尽。
同样是一亩土地,产量却有可能差距极大。如果军户不幸分到了产量极低的土地,那么对他一家子而言,服兵役就是一件非常不划算的事情。在这种背景下,他会想方设法地给上司一点钱,将自己的名字从军户册上抹去。上司在汇报工作时,就说这个军户抛荒逃亡了。那么相应的问题就来了:军户抛荒逃亡之后,所属的土地还在,那么这土地的所有权归谁呢?从理论上讲,这块土地自然应该归帝国所有,可事实却是,当地官僚联合本地士绅,悄悄的瓜分了这些土地。一旦让官僚和士绅尝到甜头,他们不但不会管控军户逃亡的事,反而会极力推行军户逃亡。在明期末期,对于军屯土地的数字和相关军户的数量,通常只存在于账面之上。当朝廷决定追查军户逃亡之事的时候,他们还会尽量打掩护,也就是强调各种客观困难:张三家这块地是盐碱地,根本种不出粮食,也难怪他逃跑。如果只有几十或几百军户逃亡,那基本上是真逃亡;可一旦出现成千上万的军户逃亡,那必然是花钱注销了军户籍。
永乐年间,全国都司卫所的军额,约二百七十万,到正统时,逃故的有一二百十多万。——白寿彝·《中国通史》
大家或许反过来会有疑问:土地太差的确会导致这种逃亡现象发生,可如果土地肥沃呢?如果土地肥沃,士兵自然愿意服兵役,因为这是一件非常划算的事。他家有沃土,获得的收益远高过服兵役的损失和对帝国缴纳的地租。这样一来,他可以把地转租给其他人,自己收取高额地租,几十年后,一个崭新的乡绅地主家庭就此诞生。如果事情到此为止,这个军户家庭顶多也就是发了财,对于帝国的损害还是有限的。可在小农经济的作用下,好的土地就像好地段的楼盘一样,其身价注定会水涨船高。如果拥有土地的军户决定转卖土地,那必然是不愁下家的。可这是帝国国有的土地,军户只有使用权,所以这种买卖注定是违法的。一旦被帝国查处,必然是犯法而且要收回相关土地。只要稍微了解房地产的朋友就应该知道,真正能够把地价炒高的,绝不是什么真正刚需用户,而是投机倒把分子。一块土地只要进入交易市场,那没过多久,就会经手好几道,价格再翻几倍。真到了这个时候,帝国即使追查下来想收回相关土地,也会受到重重阻碍。因为这块土地牵涉的利益者太多了,一旦处理不当,随时可能引发地震的。更何况,这种土地兼并的行为,必然涉及达官显贵。看上去水是一片浑浊,谁知道里面有多深不见底?这样一来如果这种行为成为了普遍现象,你要朝廷该怎么管呢?显然只能法不责众啊。
所以最后无论是好地还是坏地,都随着时间推移在不经意间慢慢流失,帝国所拥有的国有土地越来越少,收到的税额自然也越来越少。在这种背景下,大明朝最初许诺给军户的利益,在兑现时自然也大打折扣。利益打了折扣,军户提供的壮丁自然也开始打折扣,经常是随便打发个闲人到军队顶差,相关费用能拖就拖,能欠就欠。对此,大明朝自己心知肚明,但只能装作不知道,因为是帝国违约在先,这就直接造成了军队士兵素质下降的恶果。但对于当时的社会来说,这种恶果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和平年代没什么仗可打,士兵素质差一点就差一点吧。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帝国军队士兵的素质逐年下降,等到真要用到他们的时候,再想把士兵素质提起来,那可就不太容易了。而最重要的是,随着士兵素质下降,那些按照正规军制订的训练计划就比较尴尬了。士兵能拒绝训练吗?显然是不行的。但他们的身体素质又承受不了正规军的训练计划,怎么办呢?如果练兵的将领较真,那不管这些士兵的素质有多差,最终肯定还会有点样子。但是当军队逐渐腐化到爱玩潜规则的时候,这一点就很难实现了。在大明中后期,出现了这样一种人情交易,既然你是来当兵的,后面会有很艰苦的军事训练等着你。如果你不想参与那些看上去没卵用的训练,那么你就到上司家里干点私活,你的训练就可以打点折扣。如果活干得多又好,那么训练干脆就免了。这种你好我好的潜规则一旦出现,那真是皆大欢喜了。身体素质差的士兵,免去了艰苦的训练;相关官员也找到了免费的劳动力。大家心照不宣,就把这事完美解决了。最终倒霉的只有大明帝国本身而已。
到了最后的最后,这些在册军户本质上就不算是及格的职业军人,因为他们本来也要承担耕种的职责,所有的军事训练都是轮流进行的。可现在倒好,在家要耕地,在外要干活。这到底是一帮军人,还是一帮杂工呢?太平世道无战事的时候,这帮杂工似乎不会造成什么恶劣的影响。但当他们真正面对强大的外敌时,别说是人数相当,就算人数远超对方,这种素质凑出来的军队也是不堪一击毫无战斗力的。
为什么朱元璋敢派军队远征漠北,为什么朱棣敢五征蒙古?就是因为家里有矿兜里有钱。如果老朱家后代的皇帝也有0.89亿亩耕地收入用以养军,那么百万大军唾手可得。千万不要以为,百万大军是一个多么恐怖的数字。如果在明末,朱明皇室真有0.89亿亩耕地用以养军,那就相当于用89亩地供养一个及格士兵,这有什么难的?养特种兵都没问题。朱元璋最初设计卫所制度时,是按照下限估算的。换言之,按照朱元璋的估算,最坏情况下,大明朝可以用50亩耕地供养一个士兵,那么可供养士兵的总人数在178万。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如果士兵家里还有其他亲属,就将以“余丁”的身份,免除帝国的其它差役,因为他们需要帮助士兵耕种这五十亩耕地。最理想的状态是:谁家拥有这五十亩耕地的使用权,谁家就能享受家人减免差役的权利。
但是相应的义务就是:这户人家必须为帝国提供一个及格的壮丁服兵役,并负责这个士兵的相关费用。请注意,是及格,不是像明末那种一触即溃的败兵。从实际情况来看,这样的要求并不苛刻。如果租种地主家的五十亩耕地,可能要付出的就更多。这种租种帝国国有耕地的特殊利益群体,被称为军户。最初成为军户之后,就必须世代沿袭,不能变卦反悔。朱元璋强迫农民成为军户,也只是为了保证军队的数量和质量。所以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即使用五十亩耕地作为条件,其实并不苛刻。我们虽然很难还原明初的经济状况,但从情理上考虑,朱元璋设计的都司卫所制度,还是可圈可点的。而史书之所以会强调军户地位低,不过是方便既得利益者,也就是官僚集团侵吞帝国资产而进行背书。因为在明朝中叶之后,由于战事稀少,军户的地位开始下降,在官僚集团的运作之下,相关资源被侵蚀殆尽。
同样是一亩土地,产量却有可能差距极大。如果军户不幸分到了产量极低的土地,那么对他一家子而言,服兵役就是一件非常不划算的事情。在这种背景下,他会想方设法地给上司一点钱,将自己的名字从军户册上抹去。上司在汇报工作时,就说这个军户抛荒逃亡了。那么相应的问题就来了:军户抛荒逃亡之后,所属的土地还在,那么这土地的所有权归谁呢?从理论上讲,这块土地自然应该归帝国所有,可事实却是,当地官僚联合本地士绅,悄悄的瓜分了这些土地。一旦让官僚和士绅尝到甜头,他们不但不会管控军户逃亡的事,反而会极力推行军户逃亡。在明期末期,对于军屯土地的数字和相关军户的数量,通常只存在于账面之上。当朝廷决定追查军户逃亡之事的时候,他们还会尽量打掩护,也就是强调各种客观困难:张三家这块地是盐碱地,根本种不出粮食,也难怪他逃跑。如果只有几十或几百军户逃亡,那基本上是真逃亡;可一旦出现成千上万的军户逃亡,那必然是花钱注销了军户籍。
永乐年间,全国都司卫所的军额,约二百七十万,到正统时,逃故的有一二百十多万。——白寿彝·《中国通史》
大家或许反过来会有疑问:土地太差的确会导致这种逃亡现象发生,可如果土地肥沃呢?如果土地肥沃,士兵自然愿意服兵役,因为这是一件非常划算的事。他家有沃土,获得的收益远高过服兵役的损失和对帝国缴纳的地租。这样一来,他可以把地转租给其他人,自己收取高额地租,几十年后,一个崭新的乡绅地主家庭就此诞生。如果事情到此为止,这个军户家庭顶多也就是发了财,对于帝国的损害还是有限的。可在小农经济的作用下,好的土地就像好地段的楼盘一样,其身价注定会水涨船高。如果拥有土地的军户决定转卖土地,那必然是不愁下家的。可这是帝国国有的土地,军户只有使用权,所以这种买卖注定是违法的。一旦被帝国查处,必然是犯法而且要收回相关土地。只要稍微了解房地产的朋友就应该知道,真正能够把地价炒高的,绝不是什么真正刚需用户,而是投机倒把分子。一块土地只要进入交易市场,那没过多久,就会经手好几道,价格再翻几倍。真到了这个时候,帝国即使追查下来想收回相关土地,也会受到重重阻碍。因为这块土地牵涉的利益者太多了,一旦处理不当,随时可能引发地震的。更何况,这种土地兼并的行为,必然涉及达官显贵。看上去水是一片浑浊,谁知道里面有多深不见底?这样一来如果这种行为成为了普遍现象,你要朝廷该怎么管呢?显然只能法不责众啊。
所以最后无论是好地还是坏地,都随着时间推移在不经意间慢慢流失,帝国所拥有的国有土地越来越少,收到的税额自然也越来越少。在这种背景下,大明朝最初许诺给军户的利益,在兑现时自然也大打折扣。利益打了折扣,军户提供的壮丁自然也开始打折扣,经常是随便打发个闲人到军队顶差,相关费用能拖就拖,能欠就欠。对此,大明朝自己心知肚明,但只能装作不知道,因为是帝国违约在先,这就直接造成了军队士兵素质下降的恶果。但对于当时的社会来说,这种恶果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和平年代没什么仗可打,士兵素质差一点就差一点吧。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帝国军队士兵的素质逐年下降,等到真要用到他们的时候,再想把士兵素质提起来,那可就不太容易了。而最重要的是,随着士兵素质下降,那些按照正规军制订的训练计划就比较尴尬了。士兵能拒绝训练吗?显然是不行的。但他们的身体素质又承受不了正规军的训练计划,怎么办呢?如果练兵的将领较真,那不管这些士兵的素质有多差,最终肯定还会有点样子。但是当军队逐渐腐化到爱玩潜规则的时候,这一点就很难实现了。在大明中后期,出现了这样一种人情交易,既然你是来当兵的,后面会有很艰苦的军事训练等着你。如果你不想参与那些看上去没卵用的训练,那么你就到上司家里干点私活,你的训练就可以打点折扣。如果活干得多又好,那么训练干脆就免了。这种你好我好的潜规则一旦出现,那真是皆大欢喜了。身体素质差的士兵,免去了艰苦的训练;相关官员也找到了免费的劳动力。大家心照不宣,就把这事完美解决了。最终倒霉的只有大明帝国本身而已。
到了最后的最后,这些在册军户本质上就不算是及格的职业军人,因为他们本来也要承担耕种的职责,所有的军事训练都是轮流进行的。可现在倒好,在家要耕地,在外要干活。这到底是一帮军人,还是一帮杂工呢?太平世道无战事的时候,这帮杂工似乎不会造成什么恶劣的影响。但当他们真正面对强大的外敌时,别说是人数相当,就算人数远超对方,这种素质凑出来的军队也是不堪一击毫无战斗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