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mierae
2021-07-26T04:15:18+00:00
就和评论一样,我的世界观崩塌了
这都收钱了,所谓的“营养费”不就是巧立名目的买卖费?
你说是犯罪但是对父母不严惩我还能接受[s:ac:喷][s:ac:喷]
有没有法律大佬来解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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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拐卖可以理解,咋也不能选遗弃啊[s:ac:汗]
如果:将生育作为获利手段,生了就卖;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是否有抚养目的;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的,按拐卖儿童定。
不是有句话,法律学多了就丧失了人性。老美大多律师当政。。。
[quote][pid=536550545,27822445,1]Reply[/pid] Post by [uid=62228020]流浪的骆驼65[/uid] (2021-07-29 12:29):
不是有句话,法律学多了就丧失了人性。老美大多律师当政。。。[/quote]人家送自己的也没有要过分的钱判了才不合理
拐卖和拐骗都有一个前提,“拐”,即利用蒙骗、利诱或其他方式使孩子脱离家庭or监护人,这两个罪的客体都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自己的孩子不会构成拐卖和拐骗;
然后题干表明了,夫妻无力抚养,送予他人,收的营养费。
直接一点,你直接对着罪名的构成要件去套,符合要件才能构成。
法律是底线
以这道题为例,3万这个标准略有争议,但确实是一个多方共赢的办法,远比遗弃这种最差结果好得多
送养说白了就是过继,非拐走的情况下确实不犯法。
[s:a2:偷吃]我叔叔之前一直没孩子还想让我爹把我姐过继过去,我爹不同意,最后我跟我姐都认了干爹。。
不懂,瞎猜的。
换一个角度,如果不允许这种行为的存在,那么这种已经生下来的女孩,大概率就会被遗弃了吧。
主观不是为了卖钱而把孩子给别人的就不是犯罪。当然这个主观也要有客观条件来支撑
[quote][pid=536552759,27822445,1]Reply[/pid] Post by [uid=39034971]syzxcasd[/uid] (2021-07-29 12:36):
拐卖和拐骗都有一个前提,“拐”,即利用蒙骗、利诱或其他方式使孩子脱离家庭or监护人,这两个罪的客体都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自己的孩子不会构成拐卖和拐骗;
然后题干表明了,夫妻无力抚养,送予他人,收的营养费。
直接一点,你直接对着罪名的构成要件去套,符合要件才能构成。[/quote]拐卖是一个整体词,还是拐、卖分开的呀。自家孩子不构成拐但是构成卖。如果题目收了30万,算拐卖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