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spin720
2020-06-28T19:20:03+00:00
lz住在20年历史的老小区,最近几年小区的管理越来越差,基本卫生都做不好,很多设备老化也严重,特别是电梯,经常发生掉落、打不开门的情况,lz小孩就遇到过被关电梯,今年甚至有业主被关后打救援电话没人接听,物业也不作为,既不牵头提整改也不出钱维修,还经常和业主对喷,私自上涨物业费,反正矛盾很多。
2018年5月份小区里有两个律师业主牵头带领大家一起成立业委会,各方求证后确认小区一直没得业委会(物业糊弄业主说之前有过业委会),于18年7月提交了满足20%业主数量的材料给社区,正式申请成立业委会。
这里先特别说明一下我们小区的特殊性,我们小区叫C3,隔一条市政道路有个C4,C4规模比较小,然后供电啊供水啊这些设备我们两个小区是共用的,当初收集业主材料时,大家就有疑问到底C3和C4算不算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也就是申请业委会的主体包不包含C4,考虑再三决定带C4一起玩,然后遭到物业在C4门口阻拦,不准志愿者进C4宣传成立业委会,当然我们C3业主占多数,20%还是很容易凑齐。
情况就介绍到这,第一个难题来了,当社区开始审核材料,告知我们C4有大量业主提交了一份联名信,拒绝和C3一起成立业委会,后经C4的热心邻居告知,C4有个业主群,有人故意煽动C4业主情绪,抹黑我们成立业委会,但是对于联名信这事,他作为C4业主,居然毫不知情,根本没有人在C4宣传过这个东西。收集了这些问题后,我们也向社区提出异议,法律法规上并没有说有人提出异议就要中止审核的进程,而且这份联名信的真实性还存疑,希望我们业主代表能前去看一下这份文件,并和社区一起核实其真实性,如真有矛盾,愿意和C4的业主一起商量沟通,保持统一战线(当时还希望社区能给我们搭个线,正好就和C4的业主们会师);最终社区没有正面答复,此事不了了之。物业把C3和C4搞区别对待,C3就放任不管,C4就当大爷一样供起来,小区绿化也好,公共卫生也好,甚至还帮业主洗车,以为只要C4抓在手里,业委会就成立不起来。
经过漫长的等待,于2019年4月,社区审核完毕,确认材料有效,开始下一步进程,开始选楼栋代表,这个很快,一周时间就搞定并提交给社区,到了7月份社区终于公示了这份楼栋代表文件,公示期间有个小插曲,社区说有人给他们打电话质疑公示的楼栋代表里面有人不是业主,这个肯定是假不了的,推选的楼栋代表都是核实过房产证,遂把材料甩给社区自证了。
公示顺利到期,本来应该开始下一个程序成立筹备组,第二个难题来了,社区来电,说无法确认C3和C4的管理区域,也就是无法确认我们算不算一个申请业委会的主体,要我们找红线图(规划图),律师业主回复他们这是社区和街道的职责;社区说找物业要这个文件,2周过去,来一句文件不清晰,无法确认;没办法,我们业主各方打听,档案馆、图书馆、规划局,最终只在规划局找到一张C4的规划图,没有C3的,图上标明了C4的管理区域,但是也注明了C3和C4共用一些设施设备,把这份文件交给社区后,依然说无法确认管理区域。
就这么僵持到2020年4月,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将要实施,街道终于肯给我们一颗糖吃,说有望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接着马上一记大棒---第三个难题来了,五月新条例刚实施没几天,社区突然传达街道意见:有人举报当初我们提交的申请成立业委会的业主材料里面,现在有10户已经卖房了,要求重新提交新的业主材料!不知道各位看到这里是什么感觉,我当时就要爆炸了,这是哪门子规定,一直这样拖着我们的进程,还不准别人卖房子了?走过的程序还能否定,公示也当放屁咯!街道这是要一下把我们打回解放前啊!无视我们两年做的工作啊。不带这么欺负人!
于是lz和律师业主一起去街道找这个主任沟通,聊了两个小时,对方的意思就是管理条例只是个大概的纲领,实际决策还是他来定,然后还拿其他小区业委会出现的问题来吓我们要做好前期工作,免得即使成立了业委会也会被人诟病和质疑(可是我们哪里做错了或者做得不好呢,依法申请成立,一切听从社区和街道指导走程序,都是光明正大提交的有效材料)。
期间:1.律师严正表明权利继承性,如果新业主没有提出放弃申请成立业委会,那么材料依然有效;
2.我对这个10户卖房消息来源提出质疑,谁能这么准确的查到这么多业主买卖房屋的信息,而且还专门用来阻碍成立业委会,私自公开业主信息可是违法的,这个举报本身就不合理,不能采纳;
3.同时还问了该主任,如果补充材料,后面程序怎么走,是马上执行下一步还是开倒车回去重新审核然后公示楼栋代表?
最终没能动摇主任的决定,依然坚持要求我们补充材料,并表示提交了材料再说程序怎么走。
然后5月份广大业主开始到处投诉(其实之前进程拖沓,业主们也有投诉,只是投诉的人少),什么阳光重庆、领导对话。。。6月街道终于肯出面给投诉的业主们开个座谈会,会间,业主们把我们小区的种种问题都提了一遍,街道主任和社区书记表示会做物业的工作,当然大家也就听个乐,真能改才怪了;然后提到业委会进程这个老大难,街道主任首先是在追问下承认C3和C4是一个管理区域,然后表示要请示住建委之类的部门才能确定补充申请材料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当然这些官腔说辞听到都烦了,我们要求其给个期限,主任表示第二周(端午节)会给答复,会间我们也提出希望街道和社区以后的指示和回复都以盖章的正式文件形式,不能只要求我们规规矩矩正式提交各种文件,社区和街道却总是张张嘴就要我们跑断腿,对于这一点,对方当时没有直接答复行还是不行;座谈会最后,我们顺便也把新的补充材料给了社区。
端午节后,街道托社区小伙子以轻描淡写的语气在微信群语音传达了决定:请示了住建委,要求我们补齐材料,然后还要再公示一次,没有异议再开始下一步进程。广大业主当然是不能接受,二次公示了到时候又给你搞个三次公示,搞一次就是一年!遂要求社区小伙把街道主任拉进群里亲自给大家说道说道,小伙表示会转达我们的意思。下午,律师业主在群里说,社区给他打电话:要求我们自查提交的材料还有哪些已经卖房,不够的继续补充。这态度也是没谁了,可能当我们说话都是放屁吧,不敢直面群众,拿不出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也不敢出书面的文件答复,甚至还推卸责任让业主们自查材料,如果我们提交了,过几天又有人卖房了,或者又搞个“有人质疑”,那不就没完没了啦!
说到这里,就是目前最新的情况了,2年时间,我们的业委会进程几乎可以说还在原地踏步,说没人和物业狼狈为奸使辫子实在无法让人信服,具有法律效力的筹备组一直无法建立起来,社区和街道根本不愿意指导建立筹备组,听其他小区的物业评价我们小区是“面团小区”,太能忍了。。。。。。
想请教下各位大佬,下一步我们要怎么走才好,各方投诉感觉真的收效甚微,街道根本就不当一回事,也不把我们业主放在眼里,平头老百姓真的好难啊,依法办事却招人处处掣肘,实在拿街道和社区没有办法了,大家都要上班,哪能天天一帮子人陪他们玩啊。老哥们给出出主意啊~
2018年5月份小区里有两个律师业主牵头带领大家一起成立业委会,各方求证后确认小区一直没得业委会(物业糊弄业主说之前有过业委会),于18年7月提交了满足20%业主数量的材料给社区,正式申请成立业委会。
这里先特别说明一下我们小区的特殊性,我们小区叫C3,隔一条市政道路有个C4,C4规模比较小,然后供电啊供水啊这些设备我们两个小区是共用的,当初收集业主材料时,大家就有疑问到底C3和C4算不算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也就是申请业委会的主体包不包含C4,考虑再三决定带C4一起玩,然后遭到物业在C4门口阻拦,不准志愿者进C4宣传成立业委会,当然我们C3业主占多数,20%还是很容易凑齐。
情况就介绍到这,第一个难题来了,当社区开始审核材料,告知我们C4有大量业主提交了一份联名信,拒绝和C3一起成立业委会,后经C4的热心邻居告知,C4有个业主群,有人故意煽动C4业主情绪,抹黑我们成立业委会,但是对于联名信这事,他作为C4业主,居然毫不知情,根本没有人在C4宣传过这个东西。收集了这些问题后,我们也向社区提出异议,法律法规上并没有说有人提出异议就要中止审核的进程,而且这份联名信的真实性还存疑,希望我们业主代表能前去看一下这份文件,并和社区一起核实其真实性,如真有矛盾,愿意和C4的业主一起商量沟通,保持统一战线(当时还希望社区能给我们搭个线,正好就和C4的业主们会师);最终社区没有正面答复,此事不了了之。物业把C3和C4搞区别对待,C3就放任不管,C4就当大爷一样供起来,小区绿化也好,公共卫生也好,甚至还帮业主洗车,以为只要C4抓在手里,业委会就成立不起来。
经过漫长的等待,于2019年4月,社区审核完毕,确认材料有效,开始下一步进程,开始选楼栋代表,这个很快,一周时间就搞定并提交给社区,到了7月份社区终于公示了这份楼栋代表文件,公示期间有个小插曲,社区说有人给他们打电话质疑公示的楼栋代表里面有人不是业主,这个肯定是假不了的,推选的楼栋代表都是核实过房产证,遂把材料甩给社区自证了。
公示顺利到期,本来应该开始下一个程序成立筹备组,第二个难题来了,社区来电,说无法确认C3和C4的管理区域,也就是无法确认我们算不算一个申请业委会的主体,要我们找红线图(规划图),律师业主回复他们这是社区和街道的职责;社区说找物业要这个文件,2周过去,来一句文件不清晰,无法确认;没办法,我们业主各方打听,档案馆、图书馆、规划局,最终只在规划局找到一张C4的规划图,没有C3的,图上标明了C4的管理区域,但是也注明了C3和C4共用一些设施设备,把这份文件交给社区后,依然说无法确认管理区域。
就这么僵持到2020年4月,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将要实施,街道终于肯给我们一颗糖吃,说有望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接着马上一记大棒---第三个难题来了,五月新条例刚实施没几天,社区突然传达街道意见:有人举报当初我们提交的申请成立业委会的业主材料里面,现在有10户已经卖房了,要求重新提交新的业主材料!不知道各位看到这里是什么感觉,我当时就要爆炸了,这是哪门子规定,一直这样拖着我们的进程,还不准别人卖房子了?走过的程序还能否定,公示也当放屁咯!街道这是要一下把我们打回解放前啊!无视我们两年做的工作啊。不带这么欺负人!
于是lz和律师业主一起去街道找这个主任沟通,聊了两个小时,对方的意思就是管理条例只是个大概的纲领,实际决策还是他来定,然后还拿其他小区业委会出现的问题来吓我们要做好前期工作,免得即使成立了业委会也会被人诟病和质疑(可是我们哪里做错了或者做得不好呢,依法申请成立,一切听从社区和街道指导走程序,都是光明正大提交的有效材料)。
期间:1.律师严正表明权利继承性,如果新业主没有提出放弃申请成立业委会,那么材料依然有效;
2.我对这个10户卖房消息来源提出质疑,谁能这么准确的查到这么多业主买卖房屋的信息,而且还专门用来阻碍成立业委会,私自公开业主信息可是违法的,这个举报本身就不合理,不能采纳;
3.同时还问了该主任,如果补充材料,后面程序怎么走,是马上执行下一步还是开倒车回去重新审核然后公示楼栋代表?
最终没能动摇主任的决定,依然坚持要求我们补充材料,并表示提交了材料再说程序怎么走。
然后5月份广大业主开始到处投诉(其实之前进程拖沓,业主们也有投诉,只是投诉的人少),什么阳光重庆、领导对话。。。6月街道终于肯出面给投诉的业主们开个座谈会,会间,业主们把我们小区的种种问题都提了一遍,街道主任和社区书记表示会做物业的工作,当然大家也就听个乐,真能改才怪了;然后提到业委会进程这个老大难,街道主任首先是在追问下承认C3和C4是一个管理区域,然后表示要请示住建委之类的部门才能确定补充申请材料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当然这些官腔说辞听到都烦了,我们要求其给个期限,主任表示第二周(端午节)会给答复,会间我们也提出希望街道和社区以后的指示和回复都以盖章的正式文件形式,不能只要求我们规规矩矩正式提交各种文件,社区和街道却总是张张嘴就要我们跑断腿,对于这一点,对方当时没有直接答复行还是不行;座谈会最后,我们顺便也把新的补充材料给了社区。
端午节后,街道托社区小伙子以轻描淡写的语气在微信群语音传达了决定:请示了住建委,要求我们补齐材料,然后还要再公示一次,没有异议再开始下一步进程。广大业主当然是不能接受,二次公示了到时候又给你搞个三次公示,搞一次就是一年!遂要求社区小伙把街道主任拉进群里亲自给大家说道说道,小伙表示会转达我们的意思。下午,律师业主在群里说,社区给他打电话:要求我们自查提交的材料还有哪些已经卖房,不够的继续补充。这态度也是没谁了,可能当我们说话都是放屁吧,不敢直面群众,拿不出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也不敢出书面的文件答复,甚至还推卸责任让业主们自查材料,如果我们提交了,过几天又有人卖房了,或者又搞个“有人质疑”,那不就没完没了啦!
说到这里,就是目前最新的情况了,2年时间,我们的业委会进程几乎可以说还在原地踏步,说没人和物业狼狈为奸使辫子实在无法让人信服,具有法律效力的筹备组一直无法建立起来,社区和街道根本不愿意指导建立筹备组,听其他小区的物业评价我们小区是“面团小区”,太能忍了。。。。。。
想请教下各位大佬,下一步我们要怎么走才好,各方投诉感觉真的收效甚微,街道根本就不当一回事,也不把我们业主放在眼里,平头老百姓真的好难啊,依法办事却招人处处掣肘,实在拿街道和社区没有办法了,大家都要上班,哪能天天一帮子人陪他们玩啊。老哥们给出出主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