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uvjq
2021-01-11T03:58:12+00:00
去年开发商2月份通知收房,因为疫情以及入户门验收不通过,未接房。开发商7月份把入户门维修好,然后去物业办理了接房手续。中间还有物业串通楼上改下水道的事,最终是8月份办理了接房交了物业费。
刚才物业来电话说现在交物业费有优惠,我说我是8月份才交的,她说物业费是去年2月开始收取的。
这个从什么时间算物业费,应该有相关法律依据吧?
你有物业合同的,拿出来看看
多半是从发收房通知书开始算
[quote][pid=486401497,25175448,1]Reply[/pid] Post by [uid=10306481]我淡定的[/uid] (2021-01-19 12:05):
你有物业合同的,拿出来看看
多半是从发收房通知书开始算[/quote]人在外地,都是我爸办的,老人没啥合同意识,我问问他看看有没有吧。
看协议吧,说心里话挺难杠的,基本都是从下房就开始了。
只要不是房管局打回去的不合格,基本都是从通知交房开始就要收了
《物业管理条例》的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的第四十一条中明确,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重庆以前的规定,房东未办理交房手续,没入住只收半价。
后来改了,只要物业入驻,通知接房日期开始计算全额。
1、倒也不是什么法律依据,而是根据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一系列材料来判定。一般从发送交付通知书的次月起启费,具体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里面的约定,可以在购房合同里看。
2、房屋具备交付条件,地产发了交付通知书,业主自行拖延交付日期,拖延期间还是要业主承担的。如果每个业主都拖延交付,启费时间都滞后,物业都不用干了,亏损走人。
3、虽然地产发了交付通知书,但是房屋并不具备交付条件的,拖延交付期间的物业费,业主就不用承担,改由地产承担。
像楼主那些不影响整体房屋的交付质量的整改小问题,即便是对簿公堂,最终也是要补交物业费
从开发商通知你收房之日,如果你没来办理收房,一个月后默认你收房开始算物业费,如果整改问题,从整改好后签字开始算起
我小区去年11月通知验房 这个月初交房 合同写的是一月三十一交房 物业从三月一号开始算 如果提前装修就从装修当月开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