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被判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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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mieTofu

2020-10-07T10:34:20+00:00

登记结婚后,妻子坚决不让丈夫碰自己的“处女身”。激情遭遇性冷,二人关系恶化,分居长达一年多时间。婚姻存续期间,丈夫酒后施暴,强迫妻子“尽了义务”。次日,不堪凌辱的妻子逃离魔爪,随即报警,丈夫被警方刑拘。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建军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孙建军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孙建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宣判后,公诉机关没有提出抗诉,被告人也没有上诉,该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