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uyu
2020-05-28T04:34:39+00:00
这个假设是:想要离婚的人是被害方,不想离婚的人是过错方。
对于起诉离婚里,这是事实存在的现象。所以这个假设是适用于起诉离婚里的。
但是对于协议离婚,政府的假设是:双方是都同意离婚的,没有过错方也没有被害方。这是合情合理的,既然是协议,是和平分手,那么就不存在过错和被害。
所以目前争吵都是用起诉离婚的假设套在了协议离婚上,那当然看起来这个法律保护了过错方。实际上如果基于双方平等的离婚,那这个法律是没有任何倾向性的,也就不会引起争吵。
但是现实里也不会存在着纯粹的双方平等协议离婚。大家都有各自的想法,都会觉得自己是被害方。所以在这个条例上都会有被迫害的感觉。但是实际上这个法律真的迫害了被害方吗?
我举个例子。两个人感情不合,协议离婚。结果冷静期发现对方实际上早就出轨了,一直在隐瞒。你这时候是选择离了就离了,不追究了,财产平分就平分得了;还是选择不接受这份离婚协议,重新起草新的对你更有利的离婚协议,并且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下面这种情况也是十分常见的。男方搞了小三,小三要求男方离婚,但是原配不同意。这种情况下,男方通过威逼利诱让原配签了字,但是签完字就甩屁股走人,不去承担相应责任。原配已经签了字,再想追究已经无门。这时候冷静期不就是给了被害方一个机会,认清楚过错方的真面目吗?
冷静期期间,就可以考虑是不是自己的利益收到了损害,他的赔偿是不是足够,你是不是收到了欺骗。保留原有婚姻关系,可以更好的通过法律的途径,保证自己的财产和声誉,还可以恶心男方和小三。
所以这个冷静期真的就是“恶法“吗?显然不是。只不过大家都假设自己是被害方,而且不想离婚,所以才会觉得,这个法律给了“恶人“一个机会。抛开假设再看,法律本身真的有问题吗?
[quote][tid=21949055]Topic[/tid] Post by [uid=34104127]linovn[/uid] (2020-05-29 12:37):
这个假设是:想要离婚的人是被害方,不想离婚的人是过错方。
对于起诉离婚里,这是事实存在的现象。所以这个假设是适用于起诉离婚里的。
但是对于协议离婚,政府的假设是:双方是都同意离婚的,没有过错方也没有被害方。这是合情合理的,既然是协议,是和平分手,那么就不存在过错和被害。
所以目前争吵都是用起诉离婚的假设套在了协议离婚上,那当然看起来这个法律保护了过错方。实际上如果基于双方平等的离婚,那这个法律是没有任何倾向性的,也就不会引起争吵。
但是现实里也不会存在着纯粹的双方平等协议离婚。大家都有各[/quote]自顶一下[s:ac:茶]
顺便还能恶心一下为了限购假离婚的那些[s:a2:doge]
等等,你的例子里多加了一个冷静期对原配有什么帮助么?看清真面目没冷静期也看清了啊
不就是个
离婚 缓期一个月执行吗
哔哔赖赖什么,没完没了,一个个老光棍子的论坛,不打光棍就不赖了,婚都没得结,就操心离婚的事了,有这时间收拾收拾自己,先找个对象去
[quote][pid=425783162,21949055,1]Reply[/pid] Post by [uid=61606235]你的猫在我这里[/uid] (2020-05-29 13:13):
等等,你的例子里多加了一个冷静期对原配有什么帮助么?看清真面目没冷静期也看清了啊[/quote]协议离婚前提应该是合意,楼主的讲法也不准确,存在的冲动合意就恰是制度指定的原因,而且冷静合意不会因时间改变有什么影响,相反也可以提供更多时间妥善处理财产抚养权问题,让这些问题一步到位
[quote][pid=425783162,21949055,1]Reply[/pid] Post by [uid=61606235]你的猫在我这里[/uid] (2020-05-29 13:13):
等等,你的例子里多加了一个冷静期对原配有什么帮助么?看清真面目没冷静期也看清了啊[/quote]原配可以要求恢复婚姻关系,恶心男方和小三。
更重要的是重新考虑男方的说辞是否可执行(比如许诺给的房子钱财是不是真的能到位)。如果不可执行,就让男方起诉离婚去。不会白白吃亏。
举个例子。男方满口答应说房子给你,你和我协议离婚吧。然后男方父母过来强行把房子占有。如果出资人真的有他父母,可能女方真的没办法拿到房子。
再比如,男方离婚以后逢人就说是原配出轨的。女方就可以要求恢复婚姻关系,不让小三和男方得意,并且更进一步的可以让更多人知道,出轨的是男方。
[quote][pid=425782283,21949055,1]Reply[/pid] Post by [uid=61821221]bcxz[/uid] (2020-05-29 13:10):
可是他们想要离婚自由[/quote]离婚自由也不是一方想离就离
本质是王法和民权,有了第一例,以后就会有第二例第三例和变本加厉………
当然在中国,民权不可能大过王法。
另外,发达国家日本德国美国离婚成本都比中国高很多,从这点说我国现行政策还是比较温柔的,还有很大提升空间的
如果是被害一方,或者弱者一方,冷静期弊大于利
然而在网上喷冷静期的人,有多少是真正结了婚又打算离婚且自己是弱势方的呢
个人不反对也不赞同。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结婚应该是一件深思熟虑的事,那么离婚也是。
抛开一切假设,包括你那个小三假设看。
就是两个勤劳纳税的成年纳税人做了一个合法的决定,结果他们供养的政府这时候跳出来指手画脚让他俩冷静。这符合为人民服务的核心思想吗?
说起来俩人决定协议离婚这表示亲爹亲妈都同意了...你跑出来说冷静这是真把自己当父母官了??
我婚姻很幸福,十有八九这个法碍不到我,但是我不喜欢这种对具体生活方式插手的行政手段。
离婚率高就这么干,那以后国产汽车行业要不行了,是不是买进口车还得给你一个进口车购买冷静期啊?“请您冷静一个月好好想想您真的需要进口车吗?”
离婚成本越高 结婚率越低 发达国家用那么惨烈的生育率和结婚率证明了这点还要踩坑 这群在欧美学法律的就是坨屎
等着 最迟2年结婚率和生育率都会降到史低
抛开法律,最有意思的就是看网上的单身老哥讨论婚姻问题。[s:ac:汗]
[quote][pid=425808032,21949055,1]Reply[/pid] Post by [uid=9898762]yahewei[/uid] (2020-05-29 14:54):
抛开一切假设,包括你那个小三假设看。
就是两个勤劳纳税的成年纳税人做了一个合法的决定,结果他们供养的政府这时候跳出来指手画脚让他俩冷静。这符合为人民服务的核心思想吗?
说起来俩人决定协议离婚这表示亲爹亲妈都同意了...你跑出来说冷静这是真把自己当父母官了??
我婚姻很幸福,十有八九这个法碍不到我,但是我不喜欢这种对具体生活方式插手的行政手段。
离婚率高就这么干,那以后国产汽车行业要不行了,是不是买进口车还得给你一个进口车购买冷静期啊?“请您冷静一个月好好想想您真的需要进口车吗?”[/quote]那设立法律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社会秩序良好运转吗?
一些情况下可以保证好受害人的利益,怎么就是家长式的法律了?
类比一下。为了防止诈骗事件发生,政府给atm转账设置了无数多的规矩。你是不是还要怪政府家长式管理?自己被骗了就是自己活该?不应该让转账变得这么麻烦?atm转账被骗的那些人,不就是因为冲动吗?不也是因为诈骗电话里被威逼利诱了?多设立一些环节不就是给了他们缓过来的时间吗?
你觉得现在电话诈骗和以前比增加了还是减少了?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按照你的说法,两个成年人心甘情愿的通过合法的途径转了账,就是活该吗?
设立更好的规则就是为了防止一些欺骗和冲动行为的产生。
[quote][pid=425788344,21949055,1]Reply[/pid] Post by [uid=34104127]linovn[/uid] (2020-05-29 13:35):
原配可以要求恢复婚姻关系,恶心男方和小三。
更重要的是重新考虑男方的说辞是否可执行(比如许诺给的房子钱财是不是真的能到位)。如果不可执行,就让男方起诉离婚去。不会白白吃亏。
举个例子。男方满口答应说房子给你,你和我协议离婚吧。然后男方父母过来强行把房子占有。如果出资人真的有他父母,可能女方真的没办法拿到房子。
再比如,男方离婚以后逢人就说是原配出轨的。女方就可以要求恢复婚姻关系,不让小三和男方得意,并且更进一步的可以让更多人知道,出轨的是男方。[/quote]用不离婚来恶心小三的真的是正常人的思路么。。你老婆绿了你你说为了恶心你我绝不离婚??一般人遇到对象出轨不是赶紧麻溜的要离婚让对方滚么,多个冷静期让对方转移财产使?
大会堂里那些人,再不堪,整体水平,也比水区高一截吧??
[quote][pid=425796801,21949055,1]Reply[/pid] Post by [uid=1683552]灰色的小妞[/uid] (2020-05-29 14:10):
如果是被害一方,或者弱者一方,冷静期弊大于利
然而在网上喷冷静期的人,有多少是真正结了婚又打算离婚且自己是弱势方的呢
个人不反对也不赞同。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结婚应该是一件深思熟虑的事,那么离婚也是。[/quote]被害一方直接起诉离婚啊,为啥要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