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rito.rip
2021-11-28T09:57:41+00:00
7月21日入职,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到了十月份,因为忙运营的事,10月23号左右的时候才提交转正申请。[s:ac:茶]
当时直属领导公司副总经理给打了92分,然后其他审核人都是通过,但是卡在了最后一个审批人一直不同意。[s:ac:咦]
再然后十月末的时候,因为合作方不给回款,副总经理背锅走了,我们部门划到了新来的副总裁管。然后11月1号还让我们做了一次转正答辩。[s:ac:冷]
11月5号午饭的时候突然收到人力发的邮件“经公司领导一致评审决定,转正日期由2021年10月21日延迟至2021年11月21日,特此通知。”,
后来我问了副总裁说因为我写的方案大老板不满意(实际上这块本来也不是我的工作内容),想让辞退我,延期一个月还是他请求后的结果。[s:ac:喷]
这一个月来,大老板一直看我不顺眼,昨天又让人力通知我离开了,我本以为只能争取n+1的补偿,多的一个月的试用期,再要求补20%的工资。[s:ac:晕]
刚才一查法规,突然忍不住在办公室笑出声[s:ac:哭笑]:
第十九条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问了下12333,说这个和n+1是不冲突的[s:ac:闪光]
当时直属领导公司副总经理给打了92分,然后其他审核人都是通过,但是卡在了最后一个审批人一直不同意。[s:ac:咦]
再然后十月末的时候,因为合作方不给回款,副总经理背锅走了,我们部门划到了新来的副总裁管。然后11月1号还让我们做了一次转正答辩。[s:ac:冷]
11月5号午饭的时候突然收到人力发的邮件“经公司领导一致评审决定,转正日期由2021年10月21日延迟至2021年11月21日,特此通知。”,
后来我问了副总裁说因为我写的方案大老板不满意(实际上这块本来也不是我的工作内容),想让辞退我,延期一个月还是他请求后的结果。[s:ac:喷]
这一个月来,大老板一直看我不顺眼,昨天又让人力通知我离开了,我本以为只能争取n+1的补偿,多的一个月的试用期,再要求补20%的工资。[s:ac:晕]
刚才一查法规,突然忍不住在办公室笑出声[s:ac:哭笑]:
第十九条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问了下12333,说这个和n+1是不冲突的[s:ac: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