𝕮𝖗𝖔𝖜
2022-06-13T05:11:19+00:00
我看b站上一般的群众都认为是美国富人干涉法律的证据,是法治污点。
但是学法做视频的几个up主包括罗翔都认为是法治高光
因为最后能赢是靠的证明警方取证过程不合法,所以相关的证据不予采信。
属于是程序正义了
你有足够脱罪的钱吗?有就是法治高光,没有就是法制污点
属于美利坚检察官的下限了,但凡检察官没那么弱智,辛普森拿头翻。至于法院判决,我觉得没毛病。 解释下,我认定人肯定是辛普森杀的,但是因为证据问题,可能不是辛普森本人亲自动手的,检察院认为这是铁案,没有对案件细节进行细想,加上老百姓关注度高,法院压力又比较大最后才变成这样。
律师肯定认为是高光 毕竟赚了钱 脱了罪
反之检察一方肯定认为是污点 真凶跑了 还当面嘲讽 要赔偿
你想想是放过一个坏人的影响大还是污蔑一个好人的影响大就知道了
一般群众觉得污点,律师们觉得高光
难道不合理吗?
你问对奴隶制怎么看。
奴隶也觉得污点,奴隶主也觉得高光啊。
如果检方没问题那是污点
不过最后打赢还是抓了检方的问题,那就是高光了
法治的体现
如果证据都是伪造的..那当权者真的可以随随便便弄死一个人
说一般群众也是搞笑,说得好像他们在旁边围观了辛普森杀人似的,还不都是新闻媒体的传话太监.
辛普森案结果是程序正义高光,并不是正义高光。
而且法官们虽然维护了程序,其实也是认为辛普森是有罪的,但是没办法,为了维护程序。
后面辛普森又犯了一个不算大案的事件,法官直接给他重判了,LOL。
法律从业者来看当然是高光时刻,这个也是国内一群法律从业者对国内恨得牙痒痒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