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rus Chan
2021-06-09T06:52:27+00:00
有人看到“危险驾驶”就直接等价于“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这是不妥当的
因为危险驾驶罪是明确规定了的,判决书里面也提到了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危险犯而不是结果犯。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可以按交通肇事罪处置,如果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则刑责再往上升一个档次,才到得了“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层次。
华为这个员工,被判缓刑的主要原因,既不是因为他是华为员工,也不是因为他“因为个人紧急原因而酒驾”,根本原因有两点:
第一,并未造成实害结果(只构成危险驾驶罪)
第二,参照刑法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上述法条均存在判决书中,可以说法官的判决是有理有据的,各位老哥反驳的时候别被绕进去了,法官没有走人情账,也没有法外开恩,所有判决均有法可依。觉得判决存在问题的人,也请相应的利用法条来进行反驳,而不是逮着“华为”员工的身份来说事儿
因为危险驾驶罪是明确规定了的,判决书里面也提到了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危险犯而不是结果犯。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可以按交通肇事罪处置,如果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则刑责再往上升一个档次,才到得了“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层次。
华为这个员工,被判缓刑的主要原因,既不是因为他是华为员工,也不是因为他“因为个人紧急原因而酒驾”,根本原因有两点:
第一,并未造成实害结果(只构成危险驾驶罪)
第二,参照刑法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上述法条均存在判决书中,可以说法官的判决是有理有据的,各位老哥反驳的时候别被绕进去了,法官没有走人情账,也没有法外开恩,所有判决均有法可依。觉得判决存在问题的人,也请相应的利用法条来进行反驳,而不是逮着“华为”员工的身份来说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