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fCloak
2020-11-09T12:42:07+00:00
下午爬了个关于两口子买房风波的帖子,感触蛮大的,身边不少已婚朋友,即便感情很好,也或多或少出现过类似的状况。
本人虽然不是法律专业,但是有幸做了多年的调解节目,天天听律师普法,稍微懂了一些。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如下: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简单的来说:
1、名字现在已经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唯一评判标准了,而是出资多少,比如全款房老婆要加名字,那就加呗,加了也分不走。
2、婚前首付,婚后一起还贷的情况。很多人以为只要不写另一方名字,房子就跟对方没关系。
其实不是,婚后还款的数额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之后,你还了多少贷款,你得补一半给你曾经的另一半。(某些特例,如婚后丈夫玩失踪,完全没有事实婚姻除外)
再细一点的话,我就不知道啦~请咨询当地律师。
有些人可能会说,结婚了就是一家人了啊!分的这么细,这么精明,这么算计,说明你根本不爱你的另一半!
怎么说呢,在我5年的调解生涯里,我见过太多的家庭,即便夫妻和睦,也会因为父母的想法在房产上产生不愉快。
毕竟一套房是大多数家庭一辈子才能赚来的,他们不得不防,不敢不防,谁也赌不起
很多本来恩爱的夫妻,算账算着算着,就把自己的婚姻算进去了……
诚心建议,不如在走进婚姻之前,把账算清楚,说明白。
相信我,这样比揣着爱情的面具对此视而不见,事情发生再亡羊补牢要好的多
本人虽然不是法律专业,但是有幸做了多年的调解节目,天天听律师普法,稍微懂了一些。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如下: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简单的来说:
1、名字现在已经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唯一评判标准了,而是出资多少,比如全款房老婆要加名字,那就加呗,加了也分不走。
2、婚前首付,婚后一起还贷的情况。很多人以为只要不写另一方名字,房子就跟对方没关系。
其实不是,婚后还款的数额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之后,你还了多少贷款,你得补一半给你曾经的另一半。(某些特例,如婚后丈夫玩失踪,完全没有事实婚姻除外)
再细一点的话,我就不知道啦~请咨询当地律师。
有些人可能会说,结婚了就是一家人了啊!分的这么细,这么精明,这么算计,说明你根本不爱你的另一半!
怎么说呢,在我5年的调解生涯里,我见过太多的家庭,即便夫妻和睦,也会因为父母的想法在房产上产生不愉快。
毕竟一套房是大多数家庭一辈子才能赚来的,他们不得不防,不敢不防,谁也赌不起
很多本来恩爱的夫妻,算账算着算着,就把自己的婚姻算进去了……
诚心建议,不如在走进婚姻之前,把账算清楚,说明白。
相信我,这样比揣着爱情的面具对此视而不见,事情发生再亡羊补牢要好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