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相关》正式员工如果签了内部考核不达标,是不是拿不到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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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n

2020-05-06T06:30:09+00:00

如题,技术岗位,在该公司四年多,前三年都ok,去年年终考核不达标,受疫情影响,拖到现在找我来谈会增加内部纠正措施,限期不达标,转人事,开始结束都要落笔签字,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签了字,到时候走离职这条路,会不会有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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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n

[quote][tid=21646819]Topic[/tid] Post by [uid=60089766]泰格尔泡泡糖[/uid] (2020-05-07 14:34):

如题,技术岗位,在该公司四年多,前三年都ok,去年年终考核不达标,受疫情影响,拖到现在找我来谈会增加内部纠正措施,限期不达标,转人事,开始结束都要落笔签字,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签了字,到时候走离职这条路,会不会有N+1?[/quote]人工置顶
zs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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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淘汰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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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kis

试用期过了 就是认可你了吧。。
这种考核不用屌它 要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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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onヅ

这种属于HR常规操作了——“绩效改进计划”,但实际情况中其实影响不大,你担心的应该是适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但这其实属于“非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所以如果以这个理由被辞退,不用担心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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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n

[quote][pid=419873325,21646819,1]Reply[/pid] Post by [uid=41850920]imxjp[/uid] (2020-05-07 15:07):

这种属于HR常规操作了——“绩效改进计划”,但实际情况中其实影响不大,你担心的应该是适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但这其实属于“非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所以如果以这个理由被辞退,不用担心没有补偿。[/quote]谢谢回复
我目前分析公司准备用的就是“非过错性辞退”,即3个月绩效不合格,签字,再给3个月,还不合格,打回人事
那么我关心的是你提到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选择前者,我不是还没赔偿? 即便有赔偿,也只是一个月,不是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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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rickss

关注下,看看有没有大佬现场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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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onヅ

[quote][pid=419876948,21646819,1]Reply[/pid] Post by [uid=60089766]泰格尔泡泡糖[/uid] (2020-05-07 15:21):

谢谢回复
我目前分析公司准备用的就是“非过错性辞退”,即3个月绩效不合格,签字,再给3个月,还不合格,打回人事
那么我关心的是你提到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选择前者,我不是还没赔偿? 即便有赔偿,也只是一个月,不是N+1?[/quote]不用想那么多,这是额外1个月,意思很简单,提前30天通知就是 N赔偿,立即走人就是N+1。

我对劳动法这块也不是特别专业,大概这么个意思,有大佬可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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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bbins

只要不是违法犯罪,基本都要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