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 Farstan
2020-04-01T17:42:52+00:00
这个话题我关注了好几天。我觉得现在有几种力量在这里面角逐。
1、问题挑起者:未被确定的利益参与者以及可能已经被收买的官员。
未被确定的利益参与者:这个法案究竟是谁收益?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比如三聚氰胺问题,国产奶粉那一波遭重了,新西兰奶粉得益。
在微博看到一些很隐晦但是很快被冲到后面的言论是:国内肉狗行业都会因为这个法规受到冲击,而造成将来很多狗肉必须要从国外进口。
但是这未被确定。所以存疑。因为利益参与者身份没有被确定,所以官员是否被收买,这点也推导不出来。
但是挑起问题的确实是深圳部分官员。这点是目前已知的事实。至于其这么做的动机,现在还无法猜测。
2、问题的参与者。目前来看,有几部分参与者。
A、官僚系统的人。有比较显著的网络舆论灭火方案。
比如当一条博文所发出的意见比较激进或者明显不利于该条法规的立场时,就会有一个两个说客出来主张人要善良。
这是要从心理上给他人一种暗示,博主不善良,其观点情绪化,所以不可信。这是有效的。
B、动物保护圈的人。这个法规明显被这些人视为多年造势的胜利。基本上都快要乐得发狂了。
几个他们多年鼓吹并奉为圭臬的所谓“事实”被一再强调:市面上所有(注意他们是说所有)的狗肉来源都来自于偷盗;根本不存在合法的肉狗养殖场;狗肉有毒人吃了会死。
当然这些人的观点连官僚体系都不支持,因为他们所提出的这些,分分钟命中官僚体系的工作漏洞。官僚体系比反对该条规的人更加痛恨这些帮倒忙的家伙。
C、反对该法规的人。这些人又包含几种。
甲:直接利益相关人,如合法肉狗饲养商,合法狗肉加工商。有吃狗肉传统的地区群众。其自身直接利益受损,作为苦主出来发声,他们的立场最不可置疑。
乙:部分法学界研究学者。他们对深圳市的这个法规是否“合法”提出质疑。目前没有见到有效回答。
丙:部分心系祖国发展的热心群众。他们认识这是意识形态变色的危险信号。不能做任何让步。
丁:部分对社会不公现象存在正义感的群众。这部分人很多。他们认为我虽不吃狗肉,但是该法规粗暴干涉了吃狗肉的权利,是不公平的。
D、赞同该法规的人。这些人也包含几种。
甲:信任政府不会害“我”的群众。这部分人最多。而且基本不发声。投赞同票最多的是他们,出发点是政府不会害“我”。但是他们没搞清楚政府和政府官员是两回事。
乙:动保主义者,上面分析了。不再赘述。
丙:官僚体系的直接雇佣者,他们应该接受了某些行政命令,做舆论引导。至于立场,他们没有。要是行政命令要求他们反对该法规,他们立刻能改头换面上来反对。
丁:部分坚信动保理论的群众。所谓坚信,实则就是被心灵鸡汤毒害的人。他们往往在动保主义者的后面摇旗助威。
从我观察到的情况来看。目前争论的结果:
1、投票:各大媒体投票支持者数量大于反对者数量。当然,这和各大媒体发出的投票有意引导有关。
2、辩论:反对者站上风,支持者提出的各种理由被纷纷击破,反对者提出的质疑无一得到正面回答。
3、该法规的存废:如果无更高层次的干涉,我认为很有可能如期贯彻。至于是否会得到有效执行。这很难预测。它是一个行政法规,有国家机器站台。但是如果群众呼声大了。能够有效执行也是个问题。
1、问题挑起者:未被确定的利益参与者以及可能已经被收买的官员。
未被确定的利益参与者:这个法案究竟是谁收益?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比如三聚氰胺问题,国产奶粉那一波遭重了,新西兰奶粉得益。
在微博看到一些很隐晦但是很快被冲到后面的言论是:国内肉狗行业都会因为这个法规受到冲击,而造成将来很多狗肉必须要从国外进口。
但是这未被确定。所以存疑。因为利益参与者身份没有被确定,所以官员是否被收买,这点也推导不出来。
但是挑起问题的确实是深圳部分官员。这点是目前已知的事实。至于其这么做的动机,现在还无法猜测。
2、问题的参与者。目前来看,有几部分参与者。
A、官僚系统的人。有比较显著的网络舆论灭火方案。
比如当一条博文所发出的意见比较激进或者明显不利于该条法规的立场时,就会有一个两个说客出来主张人要善良。
这是要从心理上给他人一种暗示,博主不善良,其观点情绪化,所以不可信。这是有效的。
B、动物保护圈的人。这个法规明显被这些人视为多年造势的胜利。基本上都快要乐得发狂了。
几个他们多年鼓吹并奉为圭臬的所谓“事实”被一再强调:市面上所有(注意他们是说所有)的狗肉来源都来自于偷盗;根本不存在合法的肉狗养殖场;狗肉有毒人吃了会死。
当然这些人的观点连官僚体系都不支持,因为他们所提出的这些,分分钟命中官僚体系的工作漏洞。官僚体系比反对该条规的人更加痛恨这些帮倒忙的家伙。
C、反对该法规的人。这些人又包含几种。
甲:直接利益相关人,如合法肉狗饲养商,合法狗肉加工商。有吃狗肉传统的地区群众。其自身直接利益受损,作为苦主出来发声,他们的立场最不可置疑。
乙:部分法学界研究学者。他们对深圳市的这个法规是否“合法”提出质疑。目前没有见到有效回答。
丙:部分心系祖国发展的热心群众。他们认识这是意识形态变色的危险信号。不能做任何让步。
丁:部分对社会不公现象存在正义感的群众。这部分人很多。他们认为我虽不吃狗肉,但是该法规粗暴干涉了吃狗肉的权利,是不公平的。
D、赞同该法规的人。这些人也包含几种。
甲:信任政府不会害“我”的群众。这部分人最多。而且基本不发声。投赞同票最多的是他们,出发点是政府不会害“我”。但是他们没搞清楚政府和政府官员是两回事。
乙:动保主义者,上面分析了。不再赘述。
丙:官僚体系的直接雇佣者,他们应该接受了某些行政命令,做舆论引导。至于立场,他们没有。要是行政命令要求他们反对该法规,他们立刻能改头换面上来反对。
丁:部分坚信动保理论的群众。所谓坚信,实则就是被心灵鸡汤毒害的人。他们往往在动保主义者的后面摇旗助威。
从我观察到的情况来看。目前争论的结果:
1、投票:各大媒体投票支持者数量大于反对者数量。当然,这和各大媒体发出的投票有意引导有关。
2、辩论:反对者站上风,支持者提出的各种理由被纷纷击破,反对者提出的质疑无一得到正面回答。
3、该法规的存废:如果无更高层次的干涉,我认为很有可能如期贯彻。至于是否会得到有效执行。这很难预测。它是一个行政法规,有国家机器站台。但是如果群众呼声大了。能够有效执行也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