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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0T00:58:28+00:00
大家是在支持维护秩序的人,在遇到突发情况有人能够维护秩序,而不是和稀泥,换做女保安也一样
反对保安的人,觉得他执法过程不够合情合理,但是这样会增加执法成本,那么问题来了,随随便便一句执法要有温度,这种成本不同的地区是否都能承受?
这个成本谁来负责?不遵守秩序的人吗?还是zf?
带头有组织有纪律反对保安的本质上是收了钱啊,所以事件本身反而不重要,当然跟风的不是蠢就是坏
维持秩序也不能瞎执法,否则保安一切暴力行为套个维持秩序的帽子,保安不是土霸王了?执法权限必须按条例来。
有些自媒体往下三路带,而不是就事论事,现在除了泥潭基本全部风向都站女方的了,唉。
这事吧,女人惹事,保安处置欠妥,女拳入场集群冲锋,懂的都懂
我就是带入了保安,才反对保安的做法
一个底层工作人员,一点自保意识没有,不按规定走,不等着背锅嘛
要是女保安那帮带“扒衣”节奏的伞兵就搞不起多大风浪,现在站撒泼女一方的很多是被这俩字带过去的。
所以,雇佣粗壮大妈保安刻不容缓。
Reply to [pid=546614207,28329638,1]Reply[/pid] Post by [uid=63072383]电鳗鸭吖压[/uid] (2021-09-02 09:05)
说保安做得不对,不等于支持女方
为什么上去拖那么大个人要女人上,拖的动吗,男保安都到哪里去了,在场的男乘客都默不作声?![s:a2:jojo立3]
那些说保安没有执法权的都是把节奏带偏了的。
这根本就不是执法行为,而是管理行为。
地铁公司负有对地铁运营保障的管理权,它的雇员自然也有这个管理权,依据的不是法律,而是有法律保障的公共交通内部秩序管理的规定。
所以这就不是执法行为,跟有没有执法权无关。
当然,我们也要看地铁的秩序管理规定是怎么写的?如果遇到乘客闹事影响了列车运营,是应该报警?还是应该强制带离?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三)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
(四)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本不是执法,“执法”有严格定义的。
[quote][pid=546613843,28329638,1]Reply[/pid] Post by [uid=62965823]結弦而奏[/uid] (2021-09-02 09:04):
对,女保安一样支持[/quote]你这个头像,我每次都要想一下手是哪里来的
[quote][pid=546614207,28329638,1]Reply[/pid] Post by [uid=63072383]电鳗鸭吖压[/uid] (2021-09-02 09:05):
有些自媒体往下三路带,而不是就事论事,现在除了泥潭基本全部风向都站女方的了,唉。[/quote]说明泥潭老哥读过书
[quote][pid=546615134,28329638,1]Reply[/pid] Post by [uid=2245396]灵音[/uid] (2021-09-02 09:08):
说保安做得不对,不等于支持女方[/quote]保安哪里做的不对
错,女保安屁事没有,之前就有女司机扇女乘客嘴巴子的事,有闹出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