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hawk436
2020-12-17T07:03:05+00:00
有一些低级的人开始带节奏,努力证明R18和R18G之间的不同,妄图借助JM事件把R18合理化。
这跟性癖正常与否没关系,所有R18内容都是一样低级。
淫秽物品制作,传播,销售本来就是蹲大牢的重罪。连灰色产业都算不上,是实打实的黑色产业。
都抓起来属于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根本不叫扩大化。
一开始写了“以牟利为目的”几个大字不过仔细看了一下法条,不牟利也有可能犯“传播淫秽物品罪”但需要满足“情节严重”,并把握好“传播”这一概念所以一开始的我,和现在的lz,分别站在了两个极端另外JM应该属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363条(需要牟利)
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64条(不需要牟利,需要“情节严重”)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363和364的不同 ...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邮寄等。
具体传播方式:
[url]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C%A0%E6%92%AD%E6%B7%AB%E7%A7%BD%E7%89%A9%E5%93%81%E7%BD%AA/8589858?bk_fr=chain_bottom×tamp=1608794862323[/url]
判定是否触犯364罪 ...
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第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最高法对互联网中364条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 2004年9月6日起施行:
第三条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第一条)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quote][pid=479439273,24801325,1]Reply[/pid] Post by [uid=42628561]takamana[/uid] (2020-12-24 15:14):
以牟利为目的[/quote]惊了,这字还可以放这么大……
[quote][pid=479439969,24801325,1]Reply[/pid] Post by [uid=42241324]久远寺铁柱[/uid] (2020-12-24 15:16):
你这么高级咋还是被低级内容行为制造出来了呢[/quote]这都说?你父母把制造你的过程拿出来牟利了?
[quote][pid=479439969,24801325,1]Reply[/pid] Post by [uid=42241324]久远寺铁柱[/uid] (2020-12-24 15:16):
你这么高级咋还是被低级内容行为制造出来了呢[/quote]好家伙[s:ac:喷]你们可真是胆大能歪啊
[quote][pid=479439273,24801325,1]Reply[/pid] Post by [uid=42628561]takamana[/uid] (2020-12-24 15:14):
以牟利为目的[/quote]你就是带节奏的人,不管是否牟利,传播隐晦都是重罪。
你想偷换概念把传播隐晦合法化?[s:ac:反对]
你觉得一个女拳干掉一个本就会被抓的人后会满足了吗?
[s:ac:哭笑] 已经要号称干碎“国蝻”的脑壳了,这不r18?r18又不是只指色情
[quote][pid=479440255,24801325,1]Reply[/pid] Post by [uid=42482757]被撸秃的羊[/uid] (2020-12-24 15:17):
这都说?你父母把制造你的过程拿出来牟利了?[/quote]所以那个过程不盈利就不低级。
主要是题材问题,假如你画西方女骑士和兽人的中土世界观爱怎么画怎么画,关我屁事[img]http://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587c6f9.png[/img]
[quote][pid=479440255,24801325,1]Reply[/pid] Post by [uid=42482757]被撸秃的羊[/uid] (2020-12-24 15:17):
这都说?你父母把制造你的过程拿出来牟利了?[/quote]你的世界里是不是只有你爹妈那档子事啊?人家楼主说的不是r18内容都是一样的低级吗?你也是永远不到18岁的高级人?
[quote][pid=479440874,24801325,1]Reply[/pid] Post by [uid=60352505]Tao君[/uid] (2020-12-24 15:19):
主要是题材问题,假如你画西方女骑士和兽人的中土世界观爱怎么画怎么画,关我屁事[img]http://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587c6f9.png[/img][/quote]虽然不关你屁事但是只要你卖了钱,或者传播了,一样属于违法行为哟 [s:ac:哭笑]
[quote][pid=479440598,24801325,1]Reply[/pid] Post by [uid=41518271]长眠导师[/uid] (2020-12-24 15:18):
你就是带节奏的人,不管是否牟利,传播隐晦都是重罪。
你想偷换概念把传播隐晦合法化?[s:ac:反对][/quote]虽然但是[s:ac:哭笑]在公共场合传播才属于犯罪
差不多得了.jpg 反正别他妈影响老子上EX看本子就行
那楼主速速出家吧,我等凡夫俗子所处的这个社会对于楼主来说太低级了[s:ac:茶]
[quote][pid=479441055,24801325,1]Reply[/pid] Post by [uid=42241324]久远寺铁柱[/uid] (2020-12-24 15:20):
你的世界里是不是只有你爹妈那档子事啊?人家楼主说的不是r18内容都是一样的低级吗?你也是永远不到18岁的高级人?[/quote]R18中的黄色部分传播,牟利就是被禁止的啊,不服移民或者人大改刑法[s:a2:doge]
[quote][pid=479441186,24801325,1]Reply[/pid] Post by [uid=60435059]我是被迫注册的[/uid] (2020-12-24 15:20):
虽然不关你屁事但是只要你卖了钱,或者传播了,一样属于违法行为哟 [s:ac:哭笑][/quote][img]http://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4cc6331.png[/img]这种尺度我就百度云看看,看完就删了,哪有人真的会对这个撸啊,如果有,我觉得应该去看看医生.jpg[img]http://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4cc6331.png[/img]
就是不牟利,这种大量传播淫秽色情的抓了也不冤。本来就是下三滥,不躲好了还整天跳出来恶心人[s:a2:鬼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