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_Daveed
2021-09-02T10:03:50+00:00
首先这个罪名能不能成立,该案作为过失致人死亡案,死亡是结果,司机的行为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虽然司机行为责任占比很小,但是罪名成立是没有问题,参考其他案例比如拿来进行对比最多的,男乘客跳车,女司机承担民事责任,更能够说明司机承担责任与性别无关,影响民事,刑事责任划分区别最大的原因是结果,也就是死和没死的区别。第二是该怎么判,这个案件本身性质并不恶劣,司机的行为也不起主要责任,一般来说,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是一个比较正常的结果,但是在此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有一点关键,就是取得受害人或其家属谅解,从今天开庭的情况来说是肯定没有取得的,所以怎么判还不好说,最坏的情况估计就是羁押了多久就判多久,司机估计不会反对,但女方家属估计会抗诉。第三是当地司法机关的操作,从本案来说,司法机关操作的问题有两点,一个是长期羁押,司机被羁押多久我没有细数,应该没有超过法定期限的上限,其实这个案件并不需要这么长时间,但是根据目前的条件来看,越早判结果对司机越不好,因为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没取得谅解的话基本会判处实体刑,也许司法机关是在等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吧,没有取保候审的最大原因应该也是未取得谅解;二是律师问题,其实该案既然家属请了律师,让律师介入对司法机关是好事,本案的事实部分是比较清晰的,律师介入作用应该不大,除非是有关键证据只有口供怕在律师的指导下翻供。
刚发完贴看到判一缓一的结果,那是非常理想了,在未取得谅解的情况下判处缓刑说明当地司法机关的确觉得司机责任不大从而作出的判决,本案中不符合规定的就是在律师这一块了,但这个结果估计司机方也会比较满意,也不会出追究意见。
我看得到的我就直接在主题里回复了,司机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是倒霉没错,这种情况下估计做什么都是错,也许有完美的解决办法,但是我不知道,我是司机估计一样是进去,第二, 不是死者为大, 是我国有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一条,而整个过程基本符合罪名成立的条件,只要人没死,哪怕是瘫痪司机都不负刑事责任,因为我国没有过失致人重伤罪。 然后就是我说的不符合规定的律师这一块,这个也只是猜测,也许有其他原因导致司机不接受其妻子聘请的律师呢,这样就符合规定了,而这个其他原因嘛,司机不说出来谁都不会知道是什么, 另外羁押只是不合常理,并不违规。
刚发完贴看到判一缓一的结果,那是非常理想了,在未取得谅解的情况下判处缓刑说明当地司法机关的确觉得司机责任不大从而作出的判决,本案中不符合规定的就是在律师这一块了,但这个结果估计司机方也会比较满意,也不会出追究意见。
我看得到的我就直接在主题里回复了,司机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是倒霉没错,这种情况下估计做什么都是错,也许有完美的解决办法,但是我不知道,我是司机估计一样是进去,第二, 不是死者为大, 是我国有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一条,而整个过程基本符合罪名成立的条件,只要人没死,哪怕是瘫痪司机都不负刑事责任,因为我国没有过失致人重伤罪。 然后就是我说的不符合规定的律师这一块,这个也只是猜测,也许有其他原因导致司机不接受其妻子聘请的律师呢,这样就符合规定了,而这个其他原因嘛,司机不说出来谁都不会知道是什么, 另外羁押只是不合常理,并不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