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丈夫婚前隐瞒患有艾滋病,妻子堕胎诉请撤销婚姻。法院判决撤销原告李某与被告江某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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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serole

2021-01-01T13:27:22+00:00

丈夫婚前隐瞒患有艾滋病,妻子堕胎诉请撤销婚姻,法院这样判_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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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李某坚持表示其所罹患的艾滋病已不在传染期内,传染李某及其腹内宝宝的可能性极小,且最终证明李某确实并未被传染,但丈夫的病依然让李某无法接受。尽管两人此前感情基础不错,但李某在几经内心挣扎思量后,还是决定终止妊娠并向上海闵行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视频:上海首例适用民法典撤销婚姻关系案:男方婚前患艾滋病未告知婚姻关系被撤销,时长约59秒
2021年1月4日,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上海闵行法院梅陇法庭一起特殊的案件正式宣判……
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判决撤销原告李某与被告江某的婚姻关系。


事情是这样的
原告李某与被告江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订婚后双方开始同居。2020年6月,李某怀孕,双方登记结婚。登记不久,江某终于向妻子坦白,其已身患艾滋病数年且长期服药。
虽然李某坚持表示其所罹患的艾滋病已不在传染期内,传染李某及其腹内宝宝的可能性极小,且最终证明李某确实并未被传染,但丈夫的病依然让李某无法接受。尽管两人此前感情基础不错,但李某在几经内心挣扎思量后,还是决定终止妊娠并向上海闵行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法院这样判决
艾滋病并不属于导致婚姻无效的疾病。本案中,被告虽然患有艾滋病,但经过长期的药物控制,已经不在传染期内,因此若原告起诉要求宣告婚姻无效,将无法得到支持;而若原告起诉要求撤销婚姻,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原告作为无过错方,得知丈夫隐瞒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应当如何获得有效救济呢?
由于案件的特殊性,立案后法官进行了大量细致充分的论证,从保护无过错方利益出发,根据刚刚正式实施的《民法典》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 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在结婚登记之前未如实告知原告其患艾滋病的事实,原告在知情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应予以支持,故依法判决撤销原被告的婚姻关系。原被告的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双方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官说法

《民法典》实施之后,不仅将登记结婚前隐瞒重大病情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之一,而且还赋予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原告因此得到了最有效的维权途径。
本案中,原、被告登记结婚时间虽然在《民法典》实施之前,但却在《民法典》颁布之后,且原、被告的婚姻状态一直持续至今,所涉可撤销情形属于《民法典》的新增规定,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出发,按照有利溯及的原则,法院最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稿件来源:上海闵行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凌祎


草泥马,这恶心得一比!
能不能告他故意传播H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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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124

就不能立法婚检通知对方吗,脱裤子放屁[s:a2:你看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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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ualyOnlne

[quote][pid=482600026,24968370,1]Reply[/pid] Post by [uid=61737815]mmqmfhl[/uid] (2021-01-04 21:34):

就不能立法婚检通知对方吗,脱裤子放屁[s:a2:你看看你][/quote]通知对方可以不能做,但是可以要求双方一起领取婚检结果然后发送给对应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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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F

这个应该药物控制了吧,不过话说回来,重大事宜隐瞒,除非是利好的,坏事基本没有一个能得到善终的。
举个例子,结婚后过1年告诉,外边欠债100万,啥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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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konz

这逼八成是gay。不离婚也落不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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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mare

好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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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box

有艾滋病的一定是gay
因为只有gay才会得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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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kAii

突然想起泥潭部分渣男的言论:“ATM里的钱是属于持卡人的而不是ATM机的”

估计这些人渣还会暗暗谴责女方,凭什么要打掉孩子?孩子是男人的,就如票子是持卡人的,你一个ATM机凭什么和我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