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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T11:34:14+00:00
交通肇事罪最多7年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到死刑
所以这两者界限在哪?
这场车祸越了解越闹心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504/15/n4Q2v-9p57ZbT3cSpm-f8.jpg[/img]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504/15/n4Q2v-1usjK28T3cSna-c0.jpg[/img]
交通肇事罪就是过失罪的一种,主观上无故意意图
要是故意的话,就不再属于交通事故范畴,而是刑事犯罪
交通肇事只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只是结果比较严重;
危害公共安全的话,更多有点主观故意了,报复社会那种
[quote][tid=43829412]Topic[/tid] Post by [uid=65291995]TSoil[/uid] (2025-04-15 19:40):
交通肇事罪最多7年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到死刑
所以这两者界限在哪?
这场车祸越了解越闹心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504/15/n4Q2v-9p57ZbT3cSpm-f8.jpg[/img]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504/15/n4Q2v-1usjK28T3cSna-c0.jpg[/img][/quote]市区开到120,我觉得这个要顶格判了,影响太恶劣了。
这两天总刷到亲属哭着要严惩凶手的视频,一开始同情,现在只是觉得烦,大姐,你绝后了你知道吗?有手有脚,哭有什么用啊?就凶手和他爸这个煞笔德行,你不弄死他们全家还指着判死刑?判死刑够吗?
[quote][pid=818785060,43829412,1]Reply[/pid] Post by [uid=66548160]不良贷款拥有者[/uid] (2025-04-15 20:55):
这两天总刷到亲属哭着要严惩凶手的视频,一开始同情,现在只是觉得烦,大姐,你绝后了你知道吗?有手有脚,哭有什么用啊?就凶手和他爸这个煞笔德行,你不弄死他们全家还指着判死刑?判死刑够吗?[/quote]咋弄死,又没枪
[quote][pid=818785060,43829412,1]Reply[/pid] Post by [uid=66548160]不良贷款拥有者[/uid] (2025-04-15 20:55):
这两天总刷到亲属哭着要严惩凶手的视频,一开始同情,现在只是觉得烦,大姐,你绝后了你知道吗?有手有脚,哭有什么用啊?就凶手和他爸这个煞笔德行,你不弄死他们全家还指着判死刑?判死刑够吗?[/quote]网上动动嘴是容易的,人家50多岁的大妈,你让她去刀人?也得找得到人啊。再说现在还没判下来,急什么,当然是用舆论压肇事者死刑啊。
故意或者过失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以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的行为
因为吵架泄愤故意在市区道路超速行驶,危害这条路上的行人以及其他车辆,这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了,撞死三个人,赶紧毙了得了
[quote][pid=818785060,43829412,1]Reply[/pid] Post by [uid=66548160]不良贷款拥有者[/uid] (2025-04-15 20:55):
这两天总刷到亲属哭着要严惩凶手的视频,一开始同情,现在只是觉得烦,大姐,你绝后了你知道吗?有手有脚,哭有什么用啊?就凶手和他爸这个煞笔德行,你不弄死他们全家还指着判死刑?判死刑够吗?[/quote]遵纪守法的受害者被你这样bb,你真是个畜生。
[quote][pid=818785060,43829412,1]Reply[/pid] Post by [uid=66548160]不良贷款拥有者[/uid] (2025-04-15 20:55):
这两天总刷到亲属哭着要严惩凶手的视频,一开始同情,现在只是觉得烦,大姐,你绝后了你知道吗?有手有脚,哭有什么用啊?就凶手和他爸这个煞笔德行,你不弄死他们全家还指着判死刑?判死刑够吗?[/quote]不知道你是什么心理讲出这种话?真就屎黄色论坛[s:pg:衰]
Reply to [pid=818785060,43829412,1]Reply[/pid] Post by [uid=66548160]不良贷款拥有者[/uid] (2025-04-15 20:55)还是你牛逼
你就是超人本人吧
冲到XX里面去大杀四方,你这么牛逼,你冲进去试试呗?
危险驾驶,如果不出人命就是危险驾驶罪,出了人命就是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你再去看看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条件是啥不就知道了。
另外这案子的性质跟醉驾撞死人一样,再怎么定格判也是无期
虽然飙车这些也算放任危害的发生,但主观上是不希望发生危险,这个就是纯发泄
[quote][pid=818812380,43829412,1]Reply[/pid] Post by [uid=41402564]hhhwlll[/uid] (2025-04-16 00:55):
危险驾驶,如果不出人命就是危险驾驶罪,出了人命就是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你再去看看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条件是啥不就知道了。
另外这案子的性质跟醉驾撞死人一样,再怎么定格判也是无期[/quote]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是能死刑的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
过失和间接故意的核心区别是主观上是否希望危害结果发生,通俗来讲就是撞死人他开不开心。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没错,这谁能证明他是怎么想的?
司法实践就是面向这类已经可以说属于哲学层次的问题,在概率以及推定等不确定性的夹缝中运行的,也希望nga以后辱骂司法从业人员的时候嘴下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