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gonSpawn
2022-04-11T03:05:37+00:00
好日子来了?[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7a0ee49.pn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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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pid=603271014,31489711,1]Reply[/pid] Post by [uid=1023457]王ayanami[/uid] (2022-04-15 11:37):
首付和已还部分还是打水漂了?[/quote]开发商在就可以找开发商要,怕就怕开发商破产
没有具体执行办法到时候会扯得更麻烦吧?
已经还的贷款和利息银行退不退,现在这个烂尾别墅的归属权又是谁的?
现在买房人首付、利息打水漂之后房子和同就作废了?
事是好事,但是怎么落地执行呢?尤其是追偿这种难度极大的操作,不落地执行只是美好的愿望吧
[quote][pid=603272743,31489711,1]Reply[/pid] Post by [uid=38532082]崇文吳彥祖[/uid] (2022-04-15 11:43):
事是好事,但是怎么落地执行呢?尤其是追偿这种难度极大的操作,不落地执行只是美好的愿望吧[/quote]这种应该难度最小。。
开发商只要没破产,没有清算。
这几百万的。 对开发商真是毛毛雨。。
有屁用,开发商一分没有坐牢都不怕
业主能怎么样[s:a2:doge]
[quote][pid=603273222,31489711,1]Reply[/pid] Post by [uid=42921420]ksanc[/uid] (2022-04-15 11:44):
这种应该难度最小。。
开发商只要没破产,没有清算。
这几百万的。 对开发商真是毛毛雨。。[/quote]真毛毛雨还会烂尾吗?
烂尾也不可能烂尾一个楼或者别墅,都是楼盘烂尾或者别墅区烂尾。
预售制度本身就扯淡 等于拿房东的钱盖房子 盖好了还要赚一笔
[quote][pid=603273222,31489711,1]Reply[/pid] Post by [uid=42921420]ksanc[/uid] (2022-04-15 11:44):
这种应该难度最小。。
开发商只要没破产,没有清算。
这几百万的。 对开发商真是毛毛雨。。[/quote]感觉如果是毛毛雨的话不至于烂尾
热知识:中国不是判例法而是制定法,可以灵活的回旋[s:ac:哭笑]
开发商破产的话 银行这就收不到了吧
然后买房的,开发商,银行,三方都亏了?
开发商?无所谓一查几十条起诉,虱子多了不痒[s:ac:哭笑]
弱势群体这时候就不记得什么叫“社会责任”了,我觉得判得好,执行起来很难但总算开了个头
我记得几年前看过西安有住烂尾楼还房贷的,更惨
基本案情
2014年,上海的许先生在嘉兴某楼盘购买一套别墅,向银行按揭贷款392万元。许先生支付首付款后银行将贷款发放给开发商,后开发商因资金问题无法按时交付房屋,造成该楼盘烂尾。2018年,开发商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经破产管理人调查,涉案楼盘未竣工验收,不符合交付标准,随即书面通知许先生解除其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许先生因无法再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停止向银行支付月供。2020年,贷款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许先生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个人购房贷款及担保合同》第38条约定“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或抵押人与售房人或其他第三方就该房产有关质量、价格、权属、条件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贷款人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故判决许先生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解除,许先生归还结欠银行借款本金和利息(含罚息)合计220余万元。
一审判决后,许先生不服,提起上诉。
法院审理认为
嘉兴中院二审认为,案件争议焦点为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解除后许先生应否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开发商因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无法向许先生交付房屋,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许先生主张解除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依据充分,应予支持,故开发商应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
至于《个人购房贷款及担保合同》第38条约定,二审法院认为该条款系银行为重复使用而提前拟定的格式条款,其中与最高法解释相抵触的内容,加重了许先生的责任,该条款对许先生不具有拘束力。
最终,嘉兴中院二审判决银行提出的由许先生归还剩余贷款、支付利息等请求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这都是治标不治本,那首付的钱怎么拿回来? 唯一解就是取消预售制度,只买现房
Reply to [pid=603273222,31489711,1]Reply[/pid] Post by [uid=42921420]ksanc[/uid] (2022-04-15 11:44)这样判的话,那就不是几百万的事情了,是一户几百万,2000户的小区不算大,以这个标准,每户就算200万,对开发商来说,那就是40亿了,这可是40个小目标了。要那么容易,干嘛还烂尾
都解除合同了肯定不用还,类似京东买个东西打了白条,商家主动取消订单,难道还要我继续还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