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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3T01:11:15+00:00
先说下通报中的张某良是因为什么规定被判处行政拘留15日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和其言论在性质上可能相关的是二十三、二十五和二十六条,分别针对“扰乱公共秩序”,“散播谣言”以及“寻衅滋事”。
但二十三、二十五条的处罚上限就是行政拘留10日,因此只可能是二十六条。
而二十六条中,对什么是本条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定性如下:
“1. 结伙斗殴的;
2. 追逐、拦截他人的;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由此我们知道,张某良触犯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4款规定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那么为什么张某良会被认为是“情节较重”,适用顶格15日的判罚呢?
我们再去看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其中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理解适用中,规定了11项属于“情节较重”的行为。与网络言论有关的是其中第8、9项,分别针对“利用信息网络教唆、煽动实施扰乱公共秩序违法活动的”以及“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的”。
但是张某良的言论在通报前只获得1赞1评论,没有任何人关注自然达不到扰乱公共秩序的程度,而其表达的也是个人观点不可能是虚假信息。因此张某良触犯的只可能是第11项:“其他情节较重情形”。
综上所述。张某良犯的罪很可能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六条“寻衅滋事”第四款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并且被认定为“情节较重”中的“其他情节较重情形”,所以才被拘留十五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和其言论在性质上可能相关的是二十三、二十五和二十六条,分别针对“扰乱公共秩序”,“散播谣言”以及“寻衅滋事”。
但二十三、二十五条的处罚上限就是行政拘留10日,因此只可能是二十六条。
而二十六条中,对什么是本条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定性如下:
“1. 结伙斗殴的;
2. 追逐、拦截他人的;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由此我们知道,张某良触犯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4款规定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那么为什么张某良会被认为是“情节较重”,适用顶格15日的判罚呢?
我们再去看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其中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理解适用中,规定了11项属于“情节较重”的行为。与网络言论有关的是其中第8、9项,分别针对“利用信息网络教唆、煽动实施扰乱公共秩序违法活动的”以及“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的”。
但是张某良的言论在通报前只获得1赞1评论,没有任何人关注自然达不到扰乱公共秩序的程度,而其表达的也是个人观点不可能是虚假信息。因此张某良触犯的只可能是第11项:“其他情节较重情形”。
综上所述。张某良犯的罪很可能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六条“寻衅滋事”第四款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并且被认定为“情节较重”中的“其他情节较重情形”,所以才被拘留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