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abby
2020-07-10T08:23:17+00:00
面包车主责
在此次事故中,周某1驾车违反禁止标线及转弯时超过规定速度(经鉴定:湘AD72**号牌小型普通客车事发前的行驶参考速度在33km/h至34km/h之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之规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此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劳斯莱斯超速次责
陈某婷驾车操作不当及超速行驶(经鉴定:湘H658**(临)号小车事发前的行驶参考速度在76km/h至77km/h之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之规定,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应承担该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url]https://mp.weixin.qq.com/s/IO9hnu-gXJ_xDe4RE9XIPg[/url]
在此次事故中,周某1驾车违反禁止标线及转弯时超过规定速度(经鉴定:湘AD72**号牌小型普通客车事发前的行驶参考速度在33km/h至34km/h之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之规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此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劳斯莱斯超速次责
陈某婷驾车操作不当及超速行驶(经鉴定:湘H658**(临)号小车事发前的行驶参考速度在76km/h至77km/h之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之规定,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应承担该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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