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1ckst3rrr
2024-10-19T04:24:52+00:00
故事源于《王氏之死》,美国当代汉学家史景迁先生基于史料写作的一本中国清代微观史和女性史的名著,公众号 小西cicero 把它重新讲述评论了一遍,链接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rVGEPG6tMhZIm4KE676upg https://mp.weixin.qq.com/s/rVGEPG6tMhZIm4KE676u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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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清朝康熙年间有这样一天,山东郯城的县衙里来了一对父子出首告官,任某和他的父亲向县太爷状告邻居高某与自己的妻子王氏私通,并最终杀死了王氏。县太爷黄六鸿很快就识破了任某这个并不高明的栽赃。任某其实是自己杀死了王氏,并恶意栽赃给了令居。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原来这背后还有故事。
任某是郯城当地一个普通农户,虽然生活在“康熙盛世”,但其生活条件与当地大多数农户一样赤贫。按照当地的习俗半买半娶的讨了王氏这个媳妇。但王氏这个农妇,却并非一个完全被传统封建礼教吞吃了的女性,她实在无法忍受“一间房、一口锅、一盏灯、一床编席和一张草褥”的赤贫生活,向往改变。
于是她选择了与“勾搭成奸”的情夫一起私奔、出逃,试图逃离那个让她厌恶和窒息的婚后家庭生活。但事与愿违,私奔后两人生计的困难与沿途盘查的严苛,很快就让情夫反悔了,他抛弃了王氏远走高飞。
无奈的王氏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回到距郯城县城西南八英里左右的家乡,由于在当时私通及私奔都是不小的罪名,所以无论夫家还是娘家,王氏都知道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地,只能寄居在离家不远的一座道观里。
在帝制时代的中国,道观和佛寺本来是王氏这样不见容于整个社会的边缘人最后的容身之地。本来王氏在此悲惨的自生自灭,已经足够悲剧。然而命运却给她的悲剧又加上了一层更深的悲剧色彩。
某一天,她的丈夫任某和邻居高某恰好路过,并认出了王氏,高某随即就对任某展开了嘲笑——大约无非是一些自己老婆跟人跑了,宁可住在道观里也不回家,可见任某多么不像个男人之类的垃圾话。
这些嘲笑激怒了任某,于是他和高某打了起来。
一架打完之后,任某意识到自己私奔出逃的妻子住在离家如此之近的道观里,实在是给自己丢脸。于是就把王氏又领回了自己赤贫的家中。
我们可以猜测此时的任某可能还是想跟妻子把日子过下去的,甚至他还买了一张新床席,庆祝两人的破镜重圆。
但惨案很快就发生了,在一个雪夜里,任某与归来的妻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由于无法忍受“不守妇道”的妻子在出走归来后还对自己仅存的夫权进行挑战。他在新买的草席上,将膝盖顶住身着睡衣的王氏的肚子,残忍地掐死了她,随后将其弃尸雪地。
从狂怒中冷静下来的任某觉得自己背上如此命案的原因全赖邻居高某,于是又自作聪明的选择恶人先告状,试图嫁祸给邻居。
所以这是一起说来也不算太复杂的杀妻案。但对于它,其实有多种讲述方式。
如果按照传统中国沿袭千年的三纲五常叙事体系去讲述。那么是一个“不守妇道”的淫妇妻子与人私奔不成,回来又羞辱她的丈夫,最后被其丈夫效法宋江“坐楼杀惜”的故事。事实上,盐城县令黄六鸿还真就是这么判的。虽然大清律的原则是“杀人偿命”,但黄县令以王氏不守妇道,丈夫任某冲动杀人,任家又只有任某这一个独子、必须延续香火唯由,居然让任某免于了死刑。反而是王氏本人被按照“罪妇”的名义收敛,那个被诬告的高某还被命令支付了下葬王氏的十两银子——因为县令担心这样一个“荡妇”惨死的魂魄如果不被安葬可能会骚扰活人。
任某是郯城当地一个普通农户,虽然生活在“康熙盛世”,但其生活条件与当地大多数农户一样赤贫。按照当地的习俗半买半娶的讨了王氏这个媳妇。但王氏这个农妇,却并非一个完全被传统封建礼教吞吃了的女性,她实在无法忍受“一间房、一口锅、一盏灯、一床编席和一张草褥”的赤贫生活,向往改变。
于是她选择了与“勾搭成奸”的情夫一起私奔、出逃,试图逃离那个让她厌恶和窒息的婚后家庭生活。但事与愿违,私奔后两人生计的困难与沿途盘查的严苛,很快就让情夫反悔了,他抛弃了王氏远走高飞。
无奈的王氏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回到距郯城县城西南八英里左右的家乡,由于在当时私通及私奔都是不小的罪名,所以无论夫家还是娘家,王氏都知道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地,只能寄居在离家不远的一座道观里。
在帝制时代的中国,道观和佛寺本来是王氏这样不见容于整个社会的边缘人最后的容身之地。本来王氏在此悲惨的自生自灭,已经足够悲剧。然而命运却给她的悲剧又加上了一层更深的悲剧色彩。
某一天,她的丈夫任某和邻居高某恰好路过,并认出了王氏,高某随即就对任某展开了嘲笑——大约无非是一些自己老婆跟人跑了,宁可住在道观里也不回家,可见任某多么不像个男人之类的垃圾话。
这些嘲笑激怒了任某,于是他和高某打了起来。
一架打完之后,任某意识到自己私奔出逃的妻子住在离家如此之近的道观里,实在是给自己丢脸。于是就把王氏又领回了自己赤贫的家中。
我们可以猜测此时的任某可能还是想跟妻子把日子过下去的,甚至他还买了一张新床席,庆祝两人的破镜重圆。
但惨案很快就发生了,在一个雪夜里,任某与归来的妻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由于无法忍受“不守妇道”的妻子在出走归来后还对自己仅存的夫权进行挑战。他在新买的草席上,将膝盖顶住身着睡衣的王氏的肚子,残忍地掐死了她,随后将其弃尸雪地。
从狂怒中冷静下来的任某觉得自己背上如此命案的原因全赖邻居高某,于是又自作聪明的选择恶人先告状,试图嫁祸给邻居。
所以这是一起说来也不算太复杂的杀妻案。但对于它,其实有多种讲述方式。
如果按照传统中国沿袭千年的三纲五常叙事体系去讲述。那么是一个“不守妇道”的淫妇妻子与人私奔不成,回来又羞辱她的丈夫,最后被其丈夫效法宋江“坐楼杀惜”的故事。事实上,盐城县令黄六鸿还真就是这么判的。虽然大清律的原则是“杀人偿命”,但黄县令以王氏不守妇道,丈夫任某冲动杀人,任家又只有任某这一个独子、必须延续香火唯由,居然让任某免于了死刑。反而是王氏本人被按照“罪妇”的名义收敛,那个被诬告的高某还被命令支付了下葬王氏的十两银子——因为县令担心这样一个“荡妇”惨死的魂魄如果不被安葬可能会骚扰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