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nuge
2021-02-22T06:12:35+00:00
很多人的想法都是
因为司机没有理跳车的车某某,所以导致车某某跳车死亡,因此司机要担责
问题是,司机没有理会车某某,会直接导致死亡发生吗?这是直接原因吗?
举个例子,如果A给B打电话让B去A家里,B在路上出意外死了,A需要负责吗?
按泥潭的脑回路大概就是,如果A不给B打电话B就不会死,所以A是过失致人死亡罪[s:ac:偷笑]
你这举例,马路不是你开的,但车是你开的,你看看人死在你家里需不需要负责
还有请参考游泳,劝酒的事,一起去水库玩耍,出事了你看看一起去的人有没有责任
其实一直都想问罗老师
如果某人之前未被追封为烈士,然后造谣他家死光留下记录后,接着某人被追封为烈士后,是不是既往不咎
[quote][pid=497310786,25756672,1]Reply[/pid] Post by [uid=8763803]asbeersloth[/uid] (2021-03-03 14:15):
其实一直都想问罗老师
如果某人之前未被追封为烈士,然后造谣他家死光留下记录后,接着某人被追封为烈士后,是不是既往不咎[/quote]从法律上来说,是的,法不溯及既往
例子都不会举,说啥玩意呢.大马路是你家的?还搁那因果关系,有人在你家跳楼你不阻止你看下你犯不犯法
[quote][pid=497310465,25756672,1]Reply[/pid] Post by [uid=42479741]momo20171220[/uid] (2021-03-03 14:14):
你这举例,马路不是你开的,但车是你开的,你看看人死在你家里需不需要负责
还有请参考游泳,劝酒的事,一起去水库玩耍,出事了你看看一起去的人有没有责任[/quote]先分清楚民责刑责
Reply to [pid=497310786,25756672,1]Reply[/pid] Post by [uid=8763803]asbeersloth[/uid] (2021-03-03 14:15)
这不用问,当然既往不咎了,以行为发生时为准。
[quote][pid=497311048,25756672,1]Reply[/pid] Post by [uid=60093003]黑暗铁血之翼[/uid] (2021-03-03 14:16):
从法律上来说,是的,法不溯及既往[/quote]这也有说法,可以先用寻衅滋事罪抓人,然后新法判罚比寻衅滋事低就是用新法来判罚
[quote][pid=497311176,25756672,1]Reply[/pid] Post by [uid=60093003]黑暗铁血之翼[/uid] (2021-03-03 14:17):
先分清楚民责刑责[/quote]友军吗?还是你说后面水库,水库好像确实也不算刑责,毕竟属于意外,那我举例也不当
所以我说这楼主举的例子就是个屁
拳师不制造性别对比,女子不会跳车死亡,所以拳师都该判过失致死
司机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是最优解了,点刹加双闪,一是放慢车速,二是提醒后车有紧急情况的发生,你要强行说司机应该伸手去拉乘客防止她跳下去,这么做可能在拉扯的过程中加大了乘客坠车的可能性,没有提醒安全带和死亡结果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因为死因是乘客主动跳车,而不是因为安全带没带被甩出去
这是在别人车上死的,举个例子,如果有人来你家修空调,你什么过错都没有,但是这个人失足摔死了,你都得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你的这位老师说话能决定这起事件的判决结果吗[s:ac:茶]
作为播放量的韭菜,看得出来你学到了很多呢。
确实不一定,所以才会有争论。最后法院怎么判,群众也只是在关注而已。
1,目前司机就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被刑拘的。
2,罗翔不是法官,不是律师,甚至不是“领域内有影响力的专家”。
区区政法大学教授也配教育泥潭老哥?[s:a2: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