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s
2021-11-13T05:26:50+00:00
我们当初学法律的时候,首先老师教的就是:法律作为社会治理的主要手段有其局限性,比如它本身并不具有完全的区分善恶,伸张正义,追溯原由的能力,说穿了只是一种机械性规范,而且往往会遇到未涉及的案例而不得不持续修补更新,因此真正的社会治理,应当把道德作为一种重要的补充手段纳入进来,我们国家今天在法律的实践中,也确实会有从道德角度进行综合考量酌情依法判决的情况,但总的来说,还远远不够。
一审的过程中,包括前期羁押被告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操作上的问题,这些问题其实没有少部分舆论说的那么不堪,说穿了就是法律团队面临法不完善而致的道德困境,最终做出的判决在法律上存在争议而在道德上仍有不足。
如果按照法律与道德共治的理想,其实应该判得更重。目前这有期徒刑一年,着实轻了。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标准,做了错事就一定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依据法律以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即使成全了法律,对道德的伤害也会更大,不服的人会更多。
中国人习惯人治,说到底就是道德第一位法律第二位,从历史和实践来看,这也是正确的。本案一审的团队希望从中取一个极难的平衡,本来就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为的也是大多数人心中的社会公义。这个案子,不管被告家属律师怎么制造舆论,不管少部分自媒体怎么带风向,被告无罪在大多数人心中是不能接受的。
一审的过程中,包括前期羁押被告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操作上的问题,这些问题其实没有少部分舆论说的那么不堪,说穿了就是法律团队面临法不完善而致的道德困境,最终做出的判决在法律上存在争议而在道德上仍有不足。
如果按照法律与道德共治的理想,其实应该判得更重。目前这有期徒刑一年,着实轻了。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标准,做了错事就一定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依据法律以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即使成全了法律,对道德的伤害也会更大,不服的人会更多。
中国人习惯人治,说到底就是道德第一位法律第二位,从历史和实践来看,这也是正确的。本案一审的团队希望从中取一个极难的平衡,本来就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为的也是大多数人心中的社会公义。这个案子,不管被告家属律师怎么制造舆论,不管少部分自媒体怎么带风向,被告无罪在大多数人心中是不能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