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ogiajjjh
2020-08-16T09:10:38+00:00
本来想详细记录一下,忽然发现车版也开启了冲水模式,瞬间没动力了,就简单写一下。
整个事件包含车祸、人伤、异地、对方无保险、垫付、认责谈判、赔偿定损、免赔条款等常见因素,算是比较典型的吧。很多环节之前都不懂,现在搞懂之后写出来分享一下,让大家万一碰到类似就有一个借鉴。
写完发现有点长和啰嗦,嫌烦的直接拉到最下面看总结。
整个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坑和经验:
1、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违章安全驾驶虽然不一定避免交通事故,但能在事故发生后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特别是对于普通人来说。
2、行车记录仪很重要,这是事故发生后自己唯一能掌握的直接证据。平时定期检查一下行车记录仪是否正常工作,平时演练一下如何快速导出视频安全备份以防意外情况。交警勘查之后拿走了我的行车记录仪,但我已经做好了拷贝和备份。之后回家逐帧分析事情经过,确认自己责任较小后心里踏实了不少,同时为第二天做笔录的时候起到了很大作用。
3、三不一没有只适用于自己无责的情况,而我当场分析后觉得自己最少是次责,所以没有抗拒垫付,只是和媳妇交代了一下垫付不超过5000块钱。这个阶段我们犯了一个错误,入院是先经急诊然后住院,我们只注意留存了住院垫付票据,没注意留存急诊票据,导致最后垫付的880元急诊费用无法开具出发票,保险公司无法赔偿。有票据的情况下垫付只要不超过总赔付额都是可以拿回来的。
4、在交警大队做笔录的时候,交警问话可能有意无意的存在诱导和挖坑的情况。例如问过我地面没有刹车印是否车速过快、记录仪显示我方反映过慢是否没有观察路况。幸好前一天分析过视频,再加上我对汽车知识有一点了解,回答的自认为比较合适,最后交警没怎么难为我,说了一句虽然对方主要责任,但是人伤了救人最重要。(刹车印问题我回答现在车都有ABS所以都没有刹车印,观察路口问题我回答记录仪视野范围大虽然拍到了但仍然在我视野盲区,他从墙后面出来且在我A柱盲区,再加上人反应有延迟,所以视频里显得我没有躲闪)
5、拖车问题,我规避了一个坑没想到踩了另一个坑。扣车分一个停车费和拖车费,现在规定交警定责期间不收停车费,所以就只剩拖车费。我车只是车门受损可以正常开,所以等拖车来了之后我说我车不用拖。此时另一个坑来了,对方问我出了这么大事能开车吗?我给你开回去吧。我脑子一懵就同意了,之后才知道对方开我车回去叫“施救费”,200块钱且保险不报销。所以在确认自己可以开车的情况下应该明确说自己不需要拖车和施救,给交警要停车场的地址和电话自己去就行了。
6、事故发生在两市交界,出警是一个市,120是另一个市(距离近),再加上小保险公司服务有点问题,人伤保险和车损险又是分开的,导致沟通期间我同时在和三四个保险公司客服联系,很累。中间有些环节保险公司定损员不会主动告知,需要自己主动问或者走一步说一步。
7、交强险垫付。交法规定人伤情况下交强险可以垫付最高不超过一万元的医疗费,这个由车主向保险公司申请,交警队出具垫付通知书,伤者出具医院相关证明(诊断证明、缴费通知单等)。事后从赔付金中扣除。
8、保险赔付比较复杂。以我这个平责案子为例,平则不是互陪,而是扣除免费额、交强险赔付额后各自赔付50%。例如对方人伤医疗费21000元,其中非医保支出3200元,交强险赔付1万元,我方保险赔付(21000-10000-3200)*50%=3900元,共计13900元。我方车损部分5800元,对方交强险赔付2000元(因为对方没有交强险,所以是对方个人承担),个人赔付1900元,保险赔付(5800-2000)*50%=1900元。非医保范围3200元双方各自承担50%。对方误工费、陪护费、伤残补助共计赔付12000多。最后结果是我方花费修车5800元、垫付3880元、施救费200元共计9880元,最后获赔7200元,共计支出2600元。对方住院缴纳15000元,最后连带后续治疗、误工费。陪护费、伤残补助共计获赔17000元、
9、认责方面,对方找人和我谈过,应该也找过交警大队,想让我认全责。我这边咨询了几个人有两个说法,一个是本地交警队事故科和另一个保险公司朋友说可以和对方签协议认全责,协议内容就是后续任何费用和我无关。一个律师朋友和我说有人伤千万不能认全责,走法院程序证据充足可以判协议无效,而且全责认了就有法律效应,后续都是隐患。我个人总结了一下就是类似事情可操作空间比较大,认全责比较方便事故处理适用于小事故小伤,有致残可能的伤情就不能随便认全责。所以最后我的底线是平则。交法上规定的如果有人重伤或者死亡,司机主责以上要负刑责。
经验教训是,无论是交警、保险公司通常都不会站在自己一面,所以大量的工作需要自己去做,一路上有很多坑,一不注意踩坑损失的就是自己。另外就是靠谱的保险公司比几百块钱的保费差距更重要。
我这次是运气好,对方脑后颅骨骨折合并颅内出血,最后没有生命危险只是保守治疗。大方上经常看到有人自行车电动车的速度头磕地上就死亡的。
暂时先写这么多,如果有老哥愿意看或者有什么疑问的,我再补充。
整个事件包含车祸、人伤、异地、对方无保险、垫付、认责谈判、赔偿定损、免赔条款等常见因素,算是比较典型的吧。很多环节之前都不懂,现在搞懂之后写出来分享一下,让大家万一碰到类似就有一个借鉴。
写完发现有点长和啰嗦,嫌烦的直接拉到最下面看总结。
事故处理过程,流水账 ...
5月28日我开车和媳妇在县道自西向东通过路口,一男子骑摩托车自北向南通过路口,互相闪避不及,他撞向了我左侧车门后摔倒在地,头撞到地面因没戴头盔伤势较重。后诊断为颅骨骨折合并颅内出血、锁骨骨裂,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因为第一次经历这类事故,当时我还发了一个帖子,附带有行车记录仪视频,本来想贴出来无奈冲水了。随后再补吧。
出事之后第一时间拨打110、120,媳妇跟随救护车去医院,我在现场等交警和保险公司,同时联系朋友让去医院和媳妇汇合。医院方面,急诊垫付了880多块钱,之后办理住院垫付了3000元住院费。待伤者脱离危险期了就让媳妇和朋友回家了。我这边先是保险公司到场,拍照记录,问了几个问题,就走了。之后交警到达,常规的勘测和询问目击证人,给我测了一个酒驾,记录了一下路口探头编号,要了我的行车记录仪存储卡,然后等待拖车拖到停车场扣车,之后就告诉我可以回家了。
29日我去交警大队做笔录,交警比较详细的问了我当时的情况,现场一起看了行车记录仪的视频,之后签字摁手印,告知我十个工作日之内出认定书取车。6月2日应伤者家属要求,向保险公司申请了交强险垫付,又跑了一趟交警大队拿垫付通知书。
大约一周后,伤者家属找了一个中间人和我谈话,核心思想是对方人伤,我全险,希望我认全责。我当场没直接表态,打哈哈过去了。之后和交警电话沟通了一下,表示我可以适当的多认一点责任。按照初步定责应该是对方主责我次责,我可以认同责。
6月10日交警通知去拿定责书取车。因为双方无异议,全程没什么特别的就不细说了,最后是定的同责。然后我提车,通知保险公司定损修车。
6月底伤者出院,这期间保险按公司和伤者家属单方联系,我没有参与。最后就到8月14日,保险公司联系我们双方去签赔付协议书。最后的结果是医药费2万1,修车费5千8,保险公司供给赔付2万7。我和对方协商的结果是我拿4200,扣除保险公司垫付的3000,对方拿1万7。全程历时两个半月,我方直接金钱支出2500左右。至此结案,等待保险公司转账付款。
出事之后第一时间拨打110、120,媳妇跟随救护车去医院,我在现场等交警和保险公司,同时联系朋友让去医院和媳妇汇合。医院方面,急诊垫付了880多块钱,之后办理住院垫付了3000元住院费。待伤者脱离危险期了就让媳妇和朋友回家了。我这边先是保险公司到场,拍照记录,问了几个问题,就走了。之后交警到达,常规的勘测和询问目击证人,给我测了一个酒驾,记录了一下路口探头编号,要了我的行车记录仪存储卡,然后等待拖车拖到停车场扣车,之后就告诉我可以回家了。
29日我去交警大队做笔录,交警比较详细的问了我当时的情况,现场一起看了行车记录仪的视频,之后签字摁手印,告知我十个工作日之内出认定书取车。6月2日应伤者家属要求,向保险公司申请了交强险垫付,又跑了一趟交警大队拿垫付通知书。
大约一周后,伤者家属找了一个中间人和我谈话,核心思想是对方人伤,我全险,希望我认全责。我当场没直接表态,打哈哈过去了。之后和交警电话沟通了一下,表示我可以适当的多认一点责任。按照初步定责应该是对方主责我次责,我可以认同责。
6月10日交警通知去拿定责书取车。因为双方无异议,全程没什么特别的就不细说了,最后是定的同责。然后我提车,通知保险公司定损修车。
6月底伤者出院,这期间保险按公司和伤者家属单方联系,我没有参与。最后就到8月14日,保险公司联系我们双方去签赔付协议书。最后的结果是医药费2万1,修车费5千8,保险公司供给赔付2万7。我和对方协商的结果是我拿4200,扣除保险公司垫付的3000,对方拿1万7。全程历时两个半月,我方直接金钱支出2500左右。至此结案,等待保险公司转账付款。
整个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坑和经验:
1、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违章安全驾驶虽然不一定避免交通事故,但能在事故发生后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特别是对于普通人来说。
2、行车记录仪很重要,这是事故发生后自己唯一能掌握的直接证据。平时定期检查一下行车记录仪是否正常工作,平时演练一下如何快速导出视频安全备份以防意外情况。交警勘查之后拿走了我的行车记录仪,但我已经做好了拷贝和备份。之后回家逐帧分析事情经过,确认自己责任较小后心里踏实了不少,同时为第二天做笔录的时候起到了很大作用。
3、三不一没有只适用于自己无责的情况,而我当场分析后觉得自己最少是次责,所以没有抗拒垫付,只是和媳妇交代了一下垫付不超过5000块钱。这个阶段我们犯了一个错误,入院是先经急诊然后住院,我们只注意留存了住院垫付票据,没注意留存急诊票据,导致最后垫付的880元急诊费用无法开具出发票,保险公司无法赔偿。有票据的情况下垫付只要不超过总赔付额都是可以拿回来的。
4、在交警大队做笔录的时候,交警问话可能有意无意的存在诱导和挖坑的情况。例如问过我地面没有刹车印是否车速过快、记录仪显示我方反映过慢是否没有观察路况。幸好前一天分析过视频,再加上我对汽车知识有一点了解,回答的自认为比较合适,最后交警没怎么难为我,说了一句虽然对方主要责任,但是人伤了救人最重要。(刹车印问题我回答现在车都有ABS所以都没有刹车印,观察路口问题我回答记录仪视野范围大虽然拍到了但仍然在我视野盲区,他从墙后面出来且在我A柱盲区,再加上人反应有延迟,所以视频里显得我没有躲闪)
5、拖车问题,我规避了一个坑没想到踩了另一个坑。扣车分一个停车费和拖车费,现在规定交警定责期间不收停车费,所以就只剩拖车费。我车只是车门受损可以正常开,所以等拖车来了之后我说我车不用拖。此时另一个坑来了,对方问我出了这么大事能开车吗?我给你开回去吧。我脑子一懵就同意了,之后才知道对方开我车回去叫“施救费”,200块钱且保险不报销。所以在确认自己可以开车的情况下应该明确说自己不需要拖车和施救,给交警要停车场的地址和电话自己去就行了。
6、事故发生在两市交界,出警是一个市,120是另一个市(距离近),再加上小保险公司服务有点问题,人伤保险和车损险又是分开的,导致沟通期间我同时在和三四个保险公司客服联系,很累。中间有些环节保险公司定损员不会主动告知,需要自己主动问或者走一步说一步。
7、交强险垫付。交法规定人伤情况下交强险可以垫付最高不超过一万元的医疗费,这个由车主向保险公司申请,交警队出具垫付通知书,伤者出具医院相关证明(诊断证明、缴费通知单等)。事后从赔付金中扣除。
8、保险赔付比较复杂。以我这个平责案子为例,平则不是互陪,而是扣除免费额、交强险赔付额后各自赔付50%。例如对方人伤医疗费21000元,其中非医保支出3200元,交强险赔付1万元,我方保险赔付(21000-10000-3200)*50%=3900元,共计13900元。我方车损部分5800元,对方交强险赔付2000元(因为对方没有交强险,所以是对方个人承担),个人赔付1900元,保险赔付(5800-2000)*50%=1900元。非医保范围3200元双方各自承担50%。对方误工费、陪护费、伤残补助共计赔付12000多。最后结果是我方花费修车5800元、垫付3880元、施救费200元共计9880元,最后获赔7200元,共计支出2600元。对方住院缴纳15000元,最后连带后续治疗、误工费。陪护费、伤残补助共计获赔17000元、
9、认责方面,对方找人和我谈过,应该也找过交警大队,想让我认全责。我这边咨询了几个人有两个说法,一个是本地交警队事故科和另一个保险公司朋友说可以和对方签协议认全责,协议内容就是后续任何费用和我无关。一个律师朋友和我说有人伤千万不能认全责,走法院程序证据充足可以判协议无效,而且全责认了就有法律效应,后续都是隐患。我个人总结了一下就是类似事情可操作空间比较大,认全责比较方便事故处理适用于小事故小伤,有致残可能的伤情就不能随便认全责。所以最后我的底线是平则。交法上规定的如果有人重伤或者死亡,司机主责以上要负刑责。
经验教训是,无论是交警、保险公司通常都不会站在自己一面,所以大量的工作需要自己去做,一路上有很多坑,一不注意踩坑损失的就是自己。另外就是靠谱的保险公司比几百块钱的保费差距更重要。
我这次是运气好,对方脑后颅骨骨折合并颅内出血,最后没有生命危险只是保守治疗。大方上经常看到有人自行车电动车的速度头磕地上就死亡的。
暂时先写这么多,如果有老哥愿意看或者有什么疑问的,我再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