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Belgian
2021-09-02T21:42: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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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里好像进了条什么奇怪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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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http://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4cc6331.png[/img]治安拘留15日,嫖娼被抓吗
强迫出差?无
强迫喝酒?无
强奸?无
全是诬告,结果一堆女拳在那跟人辩论没错为啥要拘留15天[s:ac:嘲笑1]
有人可能奇怪,为啥自己的客户老相好反而被抓了?因为不卖了他没法跟老公交待[s:ac:哭笑]
只要造谣的人不被反诉和舆论定罪没有一点反省,以后这种事还会不断发生。
Reply to [pid=547915619,28400015,1]Reply[/pid] Post by [uid=63145870]再见方鸿渐[/uid] (2021-09-07 06:18)
是啊,我也觉得应该反诉诬告,所有的恶都应该得到清算
不夹起尾巴做人就不错了,还敢告诬告,不动那点歪心思屁事没有
之前王某老婆说过一些证据,比如饭局上周某有暗示,回酒店的出租车里,周某在后座上对王某上下其手,摸来摸去,到酒店后周某给一个女同事打了几次电话,发酒疯,也是王某几次进出房间的原因,估计是找到了出租车司机等证人。再加上同事的证言,确定无罪。
这一番折腾,反而把周某的老相好张某弄进去了? 真是无心插柳
Reply to [pid=547915990,28400015,1]Reply[/pid] Post by [uid=61499130]Taunzey77[/uid] (2021-09-07 06: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就是猥亵了,但没有犯罪,只是违法,不过这个拘留十五日,是因为女方是智力残疾吗?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微博的评论区怎么这么乱……领钱的都被顶到第一了,就因为他说男的有猥亵但不构成强奸,所以男的还是有罪[s:ac:喷]。
把这些人查查ip,外国间谍一抓一个准啊,正常人能做出这种事?
那么这15日拘留啥咋回事啊,真就给钱了了算嫖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