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mming
2021-08-14T12:45:43+00:00
比如气氛暧昧,或者姑娘暗示之下,我摸了一下她的胸
然后事后她报警称不是自愿的
那我是不是犯了强制猥亵罪?
一下摘自百度百科
强制猥亵:
是一种法律罪名,其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强制猥亵罪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他人罪。
所谓猥亵
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最后,搜不到啥叫淫秽行为····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108/14/-7Qj6f-9pwZcT1kSei-le.jpg[/img]
[quote][tid=28065983]Topic[/tid] Post by [uid=63017106]账号又又又又又被封了[/uid] (2021-08-14 20:48):
比如气氛暧昧,或者姑娘暗示之下,我摸了一下她的胸
然后事后她报警称不是自愿的
那我是不是犯了强制猥亵罪?
一下摘自百度百科
强制猥亵:
是一种法律罪名,其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强制猥亵罪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他人罪。
所谓猥亵
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最后,搜不到啥叫淫秽行为····[/quote]转自微博
强奸和猥亵的区分
与妇女已发生了关系才是强奸(对于成年女性采插入说,对于未成年女性采碰触隐私部位说)。
以性快感为目的的抠、摸、搂、抱、碰、亲、脱衣服和(ji)奸等等行为,均属于猥亵。猥亵的对象含括了女性、儿童和男性。
对男性进行(ji)奸的行为,以猥亵论。
当代侦查科技是可以获取到上述一系列行为的痕检证据的。
那么,两位男性犯罪嫌疑人,均准备了避孕套,因此,有力得证实了二人有获取性快感的心态存在。
其实带了避孕套,应该是想干的,所以建议以强奸未遂来定刑
理论上来说光靠女的口供肯定不能说你是强制猥亵。
因为你是强制猥亵的,一般会在女的身上留下控制伤,我估计警方是靠这个判断的。
当然仅仅是猜测。
我国的强奸罪中,对于成年被害人既遂一般采用插入说,对于14岁以下的幼女一般采用接触说。
强制猥亵就是未达到强奸既遂标准的其他猥亵行为,如果要成立强制猥亵罪一般是需要暴力、至少是暴力胁迫或者是以其他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的,否则不足以符合“强制”。
你所描述的行为属于猥亵行为,但严重程度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可以看看是否构成行政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你提到的“摸胸”的行为,如果没有其他要件,需要根据行为人和被害人二者的关系去判断情节是否恶劣。
但如果对方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则直接会构成行政违法。
好几年前跟一个刑庭庭长喝酒听说,没进去就是强制猥亵(不管上面下面后面),进去了也要看进去多少,好像1厘米还是多少(原话记不清了)以下不算强奸。
未成年只要嫌疑人性器官与被害人有接触,不管进没进都算强奸。
[quote][pid=541372673,28065983,1]Reply[/pid] Post by [uid=63365273]太平洋底深深伤心[/uid] (2021-08-14 20:59):
其实带了避孕套,应该是想干的,所以建议以强奸未遂来定刑[/quote]强奸未遂(中止)与强制猥亵妇女的区别:
其一为主观意图不同,强奸未遂(中止)主观上依然意图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只不过因意志以外因素未能得逞(自动放弃了犯罪意图),而强制猥亵妇女从主观上并没有发生性行为的故意,而是意图以亲吻、抚摸、搂抱等行为满足带来性刺激或性满足:
其二,两者的犯罪客体不同,强奸侵害的是妇女性上的自由选择权,强制猥亵妇女侵害的是妇女性方面的羞耻心;
其三,三者的强制程度不同,强奸是以包括暴力、胁迫或其他具有相当性的方法与妇女强制发生性行为,其暴力程度或强制程度一般应达到压制妇女的反抗,而强制猥亵妇女的暴力程度或强制程度较强奸轻微
来源于百度
我想知道,如果实际插进去了,但没有证据能证明(比如对方无意识,且体内没有残留体液,或者时间久了已经无法检出),是不是也只能算强制猥亵?
有个事我比较在意,喝了酒,又吐了,都知道身上会有一股恶臭味,这女的进了房间后洗没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