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男性遭性侵,同性性侵的法律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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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lhard

2020-03-22T05:56:26+00:00

今儿看到了不少谈性侵话题的,那我作为一个法律外行人,来谈谈我对于我国法律对男性遭性侵的立法存在的一些空白和漏洞。

首先,来看看强奸罪和猥亵罪定义的区别。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

根据刑法第237条的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女性群体,区别是强奸罪进行了性行为,猥亵罪没有进行性行为。对于男性群体(也包括未成年男性),无法判强奸罪,所以无论有没有发生性行为,都只能判猥亵罪。一般强奸罪判三到十年有期徒刑,猥亵罪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对于婚内强奸,似乎也只有对女性的描述,对于女性强迫男性进行性行为没有相关法律定义。

最后,我个人认为,对男性强奸罪应该尽快完成立法。特别是对未成年男性的保护,个人认为与14岁以下男童进行性行为也应该无条件判强奸罪,加入刑法。

另外,同性强奸也应该进行相关立法,男性对男性,女性对女性目前似乎也只能判猥亵而不能判强奸。但性质和强奸罪同样恶劣,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同性恋不合法的国家,对于受害者的身心伤害是巨大的。

以上,外行人班门弄斧了,欢迎大家讨论[s:ac:b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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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e a n

[s:ac:茶]强奸这个概念得重新界定才能达到效果,而且男性除了强制猥亵还可能走故意伤害的方向,毕竟是插入式,不过感觉还是应该推广性教育培养正常的性心理更能从根源上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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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ineymea

可以判故意伤害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