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次人发帖阐述两个观点。
第一,杀男婴事件与孩子跑马路上出车祸是一个性质,主要由于家长监管责任。
第二,此人该死,但法律不能让人觉得泄愤,所以就算该死,百姓求此刑就不能判。
我的论点,他是个变态,而且无底线的变态。
有个问题我在原贴问了两次,但没得到回复,在此问第三次。
你小时候是不是让狗肛过?
[quote][pid=570574735,29692425,1]Reply[/pid] Post by [uid=60175438]云云云云灿[/uid] (2021-12-03 06:38):
用我的飞剑,击碎它[/quote]简称击剑?
多大的陨石?小石头无视,大气层会保护你。
大石头的话,就现在人类的科技等死就行了,或者祈祷木星大哥帮帮忙。
它是来给奇趣蛋洗地的,陨石指小男孩,看它自己前两楼的回复,它另外一个说家长责任的楼刚被封
不就是块小石头么
看我把它推回去
在大家疯狂时候发动超能力让它转向
拿个棒球棍把它打回去
安心啦! 会有人为了社会点数把它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打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