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u972311_TTV
2020-07-17T04:11:26+00:00
楼主是某大学法学院准大四学生,目前正在准备法考,早上刷帖子看见有老哥发言“有些时候就觉得挺奇怪的,开车撞死人不逃逸三年以下,卖两只鸟六年,是前者轻了还是后者重了”于是打算写一帖子来阐述一下自己观点。
由于楼主本身的局限性,导致内容可能偏重理论,行文幼稚,甚至有错误,仅供参考(文中法律分析参考四要件
首先来说一下,“开车撞死人不逃逸三年以下”
这个来自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条可以和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进行比较。
可以看出交通肇事罪比过失致人死亡罪更宽松一些,究其原因是因为交通肇事罪要求有交通工具才能犯,就如汽车,汽车的危险性不言自明,同样是过失犯罪,开车撞死人可比用把人误认为动物开枪打死要简单多了[s:ac:茶]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故意杀人是故意犯罪,如果开车撞死人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是故意的,那也是故意杀人罪。
而“卖两只鸟六年”这一句,源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链接在此:[url]https://nga.178.com/read.php?tid=22677896[/url]
这个卖两只鸟六年,和当年的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十年六个月类似。卖鸟两只实际上是两只出售,二十五只未遂。[s:ac:茶]
然后说一下当时发表言论那个那个老哥的疑问,他应该是觉得和一条人命相比,两只鸟却判得更重的道理何在?
这里列一个表
可以看出第一个主观方面就是故意过失这个不过多解释,第二个是客体,就是所侵犯的法益,这里直接套用刑法第二条 本法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实际上一个罪该怎么判,就是看立法者对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性,所侵害法益的大小等方面的综合考虑,这里不是说野生动物就比人命重要,实际上我更倾向于一个罪的轻重更大程度上是看主观恶性的大小。当然老哥们可以觉得这法律如何如何,然后去反应,去促使法律的改变,法律从来都不是完美的,甚至可能是滞后的,不合时宜的。
所以开车撞死人不逃逸三年以下,卖两只鸟六年,在我看来实际上是(过失)开车撞死人不逃逸三年以下,(故意)卖两只鸟(既遂,二十五只未遂)六年。
由于楼主本身的局限性,导致内容可能偏重理论,行文幼稚,甚至有错误,仅供参考(文中法律分析参考四要件
首先来说一下,“开车撞死人不逃逸三年以下”
这个来自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条可以和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进行比较。
可以看出交通肇事罪比过失致人死亡罪更宽松一些,究其原因是因为交通肇事罪要求有交通工具才能犯,就如汽车,汽车的危险性不言自明,同样是过失犯罪,开车撞死人可比用把人误认为动物开枪打死要简单多了[s:ac:茶]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故意杀人是故意犯罪,如果开车撞死人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是故意的,那也是故意杀人罪。
而“卖两只鸟六年”这一句,源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链接在此:[url]https://nga.178.com/read.php?tid=22677896[/url]
这个卖两只鸟六年,和当年的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十年六个月类似。卖鸟两只实际上是两只出售,二十五只未遂。[s:ac:茶]
然后说一下当时发表言论那个那个老哥的疑问,他应该是觉得和一条人命相比,两只鸟却判得更重的道理何在?
这里列一个表
犯罪客体 | 主观方面 | |
交通肇事罪 | 交通运输安全 | 过失 |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 故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实际上一个罪该怎么判,就是看立法者对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性,所侵害法益的大小等方面的综合考虑,这里不是说野生动物就比人命重要,实际上我更倾向于一个罪的轻重更大程度上是看主观恶性的大小。当然老哥们可以觉得这法律如何如何,然后去反应,去促使法律的改变,法律从来都不是完美的,甚至可能是滞后的,不合时宜的。
所以开车撞死人不逃逸三年以下,卖两只鸟六年,在我看来实际上是(过失)开车撞死人不逃逸三年以下,(故意)卖两只鸟(既遂,二十五只未遂)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