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ogiajjjh
2021-04-26T00:55:09+00:00
躺床上刷知乎,看到一篇文章讲为什么美国允许公民持枪,原因之一是在美国警察没有保护公民安全的法律义务,个人的安全由自己保护,因此催生了允许个人持枪的法律。我是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大家怎么看?
文章讲了两个案例
案例一:1975年华盛顿,三名女子先后被两名男子入室劫持并强奸,其中两名当事人(此时是目击者)先后2次报警,第一次三辆警车先后到达现场但只是简单查看就离开了,第二次报警警方未做响应。第二次报警后两名报警者被入侵者发现,被劫持强奸。时候三名受害人起诉当地警察局,当地法庭判决警局无罪,理由是:警方对于大众的责任是广义的,并不存在警方对某一公民的特殊关系,在这一层面中,警察没有任何具体法律义务的存在。(原文:”[t]he duty to provide public services is owed to the public at large, and, absent a speci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olice and an individual, no specific legal duty exists.”)。后哥伦比亚联邦法庭驳回受害人上诉,这件案子成为判例。
案例二:1999年科罗拉多州,一名男子劫持了前妻抚养的三名女儿,男子的前妻先后6次报警,但警察认为男子是合法探视均未做处理。之后男子追杀前妻时被警方击毙,而三名女儿在稍早时间已被杀死。2005年联邦最高法院引用案例一作为判例判决警局无罪,判词比较绕嘴,总结一句话就是警察只有保护法律不被侵害,对公民个体没有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警察的责任是抓捕罪犯,没有阻止犯罪行为的责任
文章讲了两个案例
案例一:1975年华盛顿,三名女子先后被两名男子入室劫持并强奸,其中两名当事人(此时是目击者)先后2次报警,第一次三辆警车先后到达现场但只是简单查看就离开了,第二次报警警方未做响应。第二次报警后两名报警者被入侵者发现,被劫持强奸。时候三名受害人起诉当地警察局,当地法庭判决警局无罪,理由是:警方对于大众的责任是广义的,并不存在警方对某一公民的特殊关系,在这一层面中,警察没有任何具体法律义务的存在。(原文:”[t]he duty to provide public services is owed to the public at large, and, absent a speci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olice and an individual, no specific legal duty exists.”)。后哥伦比亚联邦法庭驳回受害人上诉,这件案子成为判例。
案例二:1999年科罗拉多州,一名男子劫持了前妻抚养的三名女儿,男子的前妻先后6次报警,但警察认为男子是合法探视均未做处理。之后男子追杀前妻时被警方击毙,而三名女儿在稍早时间已被杀死。2005年联邦最高法院引用案例一作为判例判决警局无罪,判词比较绕嘴,总结一句话就是警察只有保护法律不被侵害,对公民个体没有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警察的责任是抓捕罪犯,没有阻止犯罪行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