𝙅𝙨𝙚𝙮𝙙 🍣
2021-03-23T11:56:13+00:00
一直以来都很爱写小说,可惜已经不知道哪里可以投稿这种老式小说了,曾经深以为自己也可以是欧亨利,现在想想也是如梦一般。
明天的报纸 作者:汉八锏
(一)
苏河镇是一个安静的、沉睡在微风中的小镇。它由吉普赛人在19世纪建立。靠着丰美的水草与一年200天的晴朗天气,养出了一批牛大王、草大王,他们在牛价像齐柏林飞艇一样飞速上升时发了大财, 这批人中间便有亨利的祖父,他靠不知什么地方偷搞来的吉布森牛攒了17万,可惜财神爷的子子孙孙们没有他一样的狡猾,最终到了亨利手上时,原本17万的钱倒了大霉,20年前他点过数,一万一千八,亨利只好离开了家前往纽约。亨利到纽约没多久,凭着祖传的天赋把事业做的顺风顺水,很快便遇上了一个叫瑟琳娜的姑娘,还不到一个月两人便找到了位牧师,在上帝的见证下步入了婚姻的圣殿。亨利做的是卖自动泵的生意,一个月能挣800块,过着不赖的生活,所以当前往苏河镇的铁路一开通,亚当便和她的夏娃商量着每个月回去过几天神仙的日子,与之一商量的结果便是亨利气派的祖宅粉饰一新,长廊上摆了一盆盆欧洲菊,院里也种上了一棵巴旦杏。亨利是一位好丈夫,好父亲,如今他已40岁,儿子已19岁,生活亳不吝惜它的恩赐,这样一来,我们不难发现一件事,他几乎未到过霉。这天一大早,亨利就打点了物品准备外出,他左手抓过了帽子的同时又顺便把猎枪背在了肩上,而瑟琳娜这会儿正在煎鸡蛋,厨房里散发出那香喷喷的油烟味儿,咖啡也在炉子里煮的咕噜咕噜响,不过这会儿我得打个岔,亨利的岳父在一个月前摔断了腿,作为一名合格的女婿,亨利思索着一只鹿作为礼物应该不坏。
“亨利,今天是有什么安排吗?饭做好了,吃一些再走吧。”
妻子说着一边把一碗腌黄瓜摆在桌上,旁边已摆上了刀叉。
“亲爱的,今天我得去打头鹿,后天咱们得去爸爸家,你看怎么样?”
“那随你的便吧!”炉子又添了些柴,“过几天大学放假,儿子就得回来了。”
“依我看你最近把他宠坏了,美联银行的出纳员告诉我,你最近给他汇了不少钱,对吧?”
“拜托亲爱的,你知道他一个人在加州总会有些花销的,我们只有这一个儿子,他若是有什么事,只怕我也不活了。”
“好啦好啦,甜心,我没别的意思,别太溺爱他就行啦,你知道他上次回家,我在他床下放吉他的盒子里发现了什么吗?”
“什么?”
“一些哈德门香烟,”
其实他发现的是好几根违禁品的大麻,但临出口就改了。
“嗨,这有什么?你知道的,他都19岁了,”
“行了,甜心我得走了,”
“路上小心,亲爱的。”
亨利发动了车库里的那辆福特1917出了门,撞开了清晨薄薄的雾气,压开沾了昨夜雨水的梧桐叶,一路向前驶去。车在强尼的店门口停了下来,其实亨利并不确定这会来是否是个明智的决定,毕竟强尼是镇上出了名的酒鬼,这个时间极有可能还在喝酒,或者做些酒后放松运动,比如打他那个害了肺病的突眼蛇老婆和那个大头细脖凸肚子的畸形儿子。本来镇上还有家亚美尼亚来的犹太人开的店,但鉴于不久前的一桩大宗自动泵生意上亨利被哈莱斯——他的犹太合伙人坑了一把,所以亨利恨透了犹太人。“这该死的犹哈莱斯。”亨利恨恨地想着,推开了沾满灰尘的玻璃门,果不其然,那酒鬼这会正缩在柜台后面歪着脖子往喉咙里灌波旁酒。看见了亨利,强尼停下手中的活计并打了个呼哨,咧嘴笑了起来,露出一口不健康的黄牙。身上裹着的磨突了毛的旧毯使他看起来像一只邪恶的老黄鼠狼,时不时准备偷只鸡。他热情地朝亨利摊开双手。“噢!亨利我的老朋友,什么风把你吹到这儿来了。来点波旁吗?”
“不了,你这还有点三八的步枪弹吗?”
“嗨,我的朋友,这样一来今天我得倒霉,昨天刚好到了一批史密斯&威森出产的好货,你瞧瞧,比黄金还亮!不过如果你要想便宜一点的牌子,我这还有……”
“就这个吧,有什么别的东西吗?”
“你再给五块钱就有一条洗枪剂,我还可以顺便帮你擦枪。”亨利扔下了几张活挺挺的票子,那醉鬼笑了起来,抄起一条破布和通条开始费力地擦枪,亨利知道自己一走强尼就会去买酒,等他喝的差不多了,就会开始“放松运动”。这时门外正走过一个叫卖热狗的小男孩,亨利正好没吃饭,便出门买了一份,回来时强尼已完成擦枪的最后一套工序,又开始往那个廉价的绿色杯子里倒酒。
“行啦,活儿干的不赖,你这枪又跟新的一样啦,就是拿给墨西哥佬看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哟,你怎么不多弄两张包装纸,油都淌出来了。”亨利往下看了看,自己的鞋子上这会也沾上了芥末。
“呃,你这有报纸吗?我的意思是……”
“怎么这几年你在纽约混傻了?和老朋友讲什么规矩,就在你左手边的架子上,用不着付钱,用不着。”
亨利还是扔下了几个叮当作响的硬币,当他靠近强尼时能闻到他身上的气味,干得像在沙漠里放了几十年的羊皮。亨利摇了摇头,走了出去。那辆福特1917劈开薄雾一路向前,副座上躺着一条热狗,上面裹着一张报纸。还有一里地左右的光景,车抛锚了。亨利掀起引擎盖的同时,一股白热的蒸汽冲了出来,同时发出一种难闻的焦糊味儿。“这可真糟,”亨利言自语道。他正思索着怎么处理这辆破车,突然,车里一阵响动,亨利刚走到没关上的车门口,一只灰色的野狗窜了出来,叼着热狗的一头就发了疯似的朝回跑。“嗨,你这只笨狗!停下!停下!”亨利挥起拳头大喊,但狗只顾疯跑,恰巧亨利手边有一块石头,他拾起,有如标枪运动员一般的精准投出,击中的野狗的腰,狗哀叫了一声,丢下热狗,扇着耳朵夹着尾巴跑了。亨利走过去捡起了热狗,上面裹着的报纸被啃的七零八落,但里面的热狗却完好无损,发着绝美的味儿,亨利把热狗收进了包里,朝这条一直看不到尽头的蜿蜒小路走去,那辆废弃的车被他扔在路边,“管他的!”亨利想着,总之不是今天就是明天,镇上的拖车店就会有生意了。树林在亨利翻过一个小山丘后出现了,这仿佛是片一眼看不见尽头的海,随风轻轻鼓动,就像是在呼吸,或许五十年前,一百年前,一千年前,它们就是一片这样的海。正午的树林下透着一股荫凉,这片自十六世纪以来就未被开发过的森林正享受着慷慨阳光的照耀,它们不惧艰辛,穿过层层叠叠的枝杈,在绿叶与灌木的交接处劈开一条条明亮的光路。地上的枯叶间不时跑过一只灰松鼠:;这会的森林正在沉睡,四野无声,只有几块布满青苔的巨石间的一眼泉水发出细细的喘吸声。 在被霸王树与白桦包围的坚城中心有一座瞭望塔,漆白的木梯里仿佛能听见白蚁日夜不停地啃噬声,青苔上还爬着一只乌黑的甲虫。瞭望塔上这会儿没有人,上面只有漏了风的“呜呜”响的顶棚,一直不知道有什么用的铜钟。可惜中午是个睡觉的好时候,鹿大概都在休息,又怪亨利的望远镜即将寿终正寝。所以亨利看到的除了树还是树,连松鼠也不见了踪影。猎人无事可做,只好把包放在一块看起来还算厚实的木板上,没过多久茶就泡好了,枪也被搁置在大腿上。亨利先是把热狗送进了嘴里,出于一阵闲下来的空虚以及沉闷的无聊,亨利把充着包装的报纸张开,上面被狗咬得残缺不堪,原本登着日期的地方只留下了14日4月19的锯齿边。有些刊登的新闻也都留下了几个破洞。“奇怪”,亨利自言自语道,“今天是四月十三日,这报纸的日期好像登错了,登成明天的了。”但亨利还是耐着性子看了下去,在一行又一行残缺不齐的报道中,亨利总算找到了一篇还算完整的新闻:
布雷顿森林惊现谋杀案!
据本报记者报道:今日凌晨六点在布雷顿森林南部发现一具尸体,死者死于枪击,心脏部位被命中两枪,且身亡后曾遭火烧,面部尽毁,只依稀可见死者为红发,我们特此寻找死者家属前来认领,且死者手腕处有一十字……
报道在这里就被狗咬了去,上面还沾着狗的唾沫与热狗的牛肉碎,亨利随手将它揉成一团并扔进了树林里,那纸团一下就淹没在了枯叶中,不见踪影。死者手脉处有个什么十字标记他并不关心,要有死人也是过会的事,再说,哪儿会有明天的报纸呢?带来的咖啡见了底,亨利满意的抹了抹嘴,听着布谷的叫声,一阵午后的倦意袭来,想要小睡一会儿的念头如缠人的蚊子一样扰动着他的脑袋。但尽管如此亨利还是下了梯阶,因为眼下的活计不允许它有任何拖延。“成了”猎人暗自念叨着,伸手抓起帽子下了瞭望塔。在长齐腰深的豆科植物与带刺的灌木丛中搜寻了差不多四个小时,命运女神指引着猎人带着恩赐到了颗巨大的杉树下,那儿正有一个鹿的大家族,足足有40只!猎人使了足足能掐死一头大象的力气才按下了狂喜的心情,“真不赖呀,准是上帝让他们到这儿来的。"亨利一边想着一边拉开了枪栓,里面的黄铜子弹壳正发着汵光。作为一个典型的南方人,亨利遗传了父亲当年打印第安人的准头,既然如此,打中鹿应当是不成问题的。这会儿刮的下午的风,卷着一些小沙子,恰巧有这么一粒小沙砾吹进了猎人的眼里,可就可惜猎枪在这时开枪了,那颗本该射穿一只幼年小鹿脑子的铅丸直直地贯进了另一支鹿的大腿里。尽管受了伤,但这名大自然的优秀短跑运动员仍旧与他的同伴们以惊人的速度越过一丛丛的荆棘,快速地消失在猎人的视野里。“该死!”亨利骂了一句,从地上爬了起来,飞快地上好了子弹,跟着留在地上的血迹追踪着他的猎物,它有着猎犬的直觉与鳄鱼的耐性,能感觉到那只鹿会被他捉住。于是他推开了那些荆棘丛,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向了下午的森林。
(二)
血迹在一处六米宽的断崖间断了,它的主人在中枪后仍奋力越了过去,此刻它正呆石头旁休息,身下是一滩越来越大的血。如果这支鹿得到充分的休息,那么它的生命就能大大的延续。不幸的是猎人生来强壮,不动感情。亨利干脆地补了一枪,鹿死了,当下他吃起了干粮,一边思索着何处去找一把梯子,天色正暗下来。天黑的格外地快,令人不敢置信的是森林里居然起了一层薄薄的白雾,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只能看到蓝黑色的天空与地面拔起的一根根黑柱那是一颗棵霸王树。从镇上来的这人在茂密的霸王树林里穿来穿去,尽管夜色浓得像巫婆熬的老鼠汤,但猎人依旧穿行自如,他的好运神奇地保护着他,直到他跌进一丛带刺的荆树丛里。这些硬刺划破了猎人的手臂,虽然这并没有什么大碍,但似乎也宣告了一件不幸的事:他迷路了。每走几步便会撞到一个似乎是突然从浓雾中窜出来拦住他的树,开始他留了个心眼,在一棵树上割下了一块树皮,接着沿直线走了差不多五百步后他却又撞上了这棵本该在他身后的树。于是他干脆放弃了走出去的尝试,生了一堆火,又用树枝和菖蒲叶做了一个丑陋无比的帐篷,枕着双手躺在地上听着雾中的虫鸣鸟叫。手上的刺痛令他烦躁不已,借着火光他打算挑出伤口里的断刺,当他低头检查伤口时他突然愣住了。他的手腕上被划出了一道十字形的伤口!过了很久他才回过神,脑子里不停浮现着报纸里他读到的那条新闻。“没错!这是个十字形的伤口,不会再有比这更标准的十字型伤口了,可它是打哪儿来的?怎么就出现在我的手上了呢?"亨利喃喃的自言自语。他再次躺下,默默地思索着,微风吹来一股微酸的气味儿,很难闻,树林中仿佛有什么东西暗中盯着他,令他有一种强烈的不安感,更反常的是夜里的鸟儿居然仍在叫个不停,腥红的蜥蜴与令人窒息的刺蒿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生长,声音愈来愈嘈杂,他细细分辨了一下,有鸟叫、虫鸣,甚至还传来了几声狼嚎。树林的嘈杂反倒使他枪不离身,有些树叶被雾气卷起,掉进了火里,猎人看着他们在火中燃烧。这样一来霸王树里任何多余的风吹草动都会引起这位警惕及高的猎人注意。这些树的生长似乎不需要雨水与养分,时不时伸出一只手挡住人的去路,而越是有路可走的地方就长得越多。这种奇怪的生长方式就容易让人走进死胡同,任何发出的声音经过碰撞回弹再加上雾气的结合听起来都像哀嚎。猎人这会儿僵硬的像是一个木乃伊,这种诡异的环境对他而言不咎于是种提醒,在所有生物合奏的天堂里他成了最安静的一个。“一桩谋杀……”他念叨着。“红发,十字”他低头思索着,自己的发色偏红,没错,虽然不是完全的红发,但也许沾了血液就会成为红发,心脏喷溅的血液溅到头上不算一件很难的事。他再次躺下,像牛休息时反刍吃下的青草一样回忆着那张报纸。一份明天早上的报纸。突然,所有嘈杂的声音都一瞬间消失了,连虫鸣也没了,只能感受到一股不祥的寂静。过了很久很久,传来一声轻轻的咔嚓声,那是落叶被不知什么东西踩碎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有什么人在树林的阴影中观察了很久才迈出的一步。猎人却像大白天见到了鬼似的跳了起来,他紧紧的抓着猎枪,伸长着脖子向外张望,只有看到一片浓汤一样的雾在流动……却看不见任何人影,他定了定神,默默地站着,盯这未知的黑暗,过了好一会儿才坐下,或许是什么动物吧,猎人这样想着。就在他快要睡着时传来一声轻轻的咔嚓声,比上一个踩碎枯叶声音还微弱,一不注意就几乎听不见。但对猎人来说这无疑是种警告,如果有人把一只点四五口径的左轮手枪拔出枪套并扳下击锤,就会发出这种声音。慢慢的,一个模糊的人影被火光印在了帐篷上,他手上有只枪。几乎同时,亨利闪电般地连开两枪,打死谋杀犯不能怜惜子弹。就在开枪的同时,猎人就听到一个人临死前凄惨的喊叫,那人捂住胸口像跳华尔兹一样转了两圈才栽进了篝火里,估计这人身上的衣服应当是价值八元一料的棉衫,因为这种东西很易燃,火焰立刻包围了他。不得不说猎人枪法极佳,他很得意的爬出帐篷,吹了声口哨,此刻他的心情好似一只轻快的气球正飞速上升。不知何时,雾散了,天空中挂上了一轮很亮的月亮。如果说浓雾影响了人的思维,那么此时猎人就如同遭了雷击一般清醒。两枪,他相信凭自己的枪法一定命中了心脏,但他没有勇气去查实死人的手腕上是否有十字标识,再说吞噬尸体的火焰也不允许他这么做,此刻四周静悄悄的,那些目睹凶杀的动物出奇一致的选择了静默。就在火焰开始点燃尸体的一头红发时,猎人飞一般的逃走了,原本阻碍他的怪异植物们仿佛也因为害怕杀人犯似的不见了踪影,原本拥挤的树林居然一下子开阔了起来,连树看起来都少了很多,他在浅草里跌跌撞撞又一路畅通无阻地溜回了镇上。
(三)
亨利一边在空无一人的街上走着,一边苦苦思索着。这么晚了,小镇已陷入了沉睡,只有弹子房还在营业,里面的喧闹与酒精味吸引着亨利,他几乎站在了这家名为“希望之门”的弹子房门口,但他还是放弃了,他感到一丝胆怯,最终他往家走了。“警察会怎么想呢?告诉他们报纸的事儿?他们一定会把我送进疯人院,这下可全完了。”他心中的气球早被笔直的钢箭刺破,正飞速下坠。一转角,他看见家正亮着橘黄色的灯光,一股暖暖的热流进入了他的这位孤客的心里,“事情不会更糟。”他想着;敲开了门,妻子仍未睡,一开门就看到丈夫一身破烂的布条,背上还背着把枪。“噢,亨利!老天爷!你上哪儿去啦!”“一会儿再说吧!瑟琳娜,有喝的吗?”“噢!我马上去倒杯水,脏衣服扔洗衣筐里吧!” 亨利坐到椅子上,端起了杯子。“嗨!儿子今天就回家了,我记错了日期,结业考试他得了个‘F'!老天爷,真是的,得了个‘F’,他以前不这样啊!”妻子一边收拾一边说。“哦,他在哪儿?睡了吗?”“唉,他见你一直没回来,揣了你的手枪就要去找你去了啦!这孩子学坏了,染了个红头发,还在手腕上刺了个十字刺青,怎么?你没遇见他吗?”听到这里,亨利停了下了手上的活计,抬头望向妻子,那女人背对着他,仍唠唠叨叨的说个不停。他无声地起身,走向墙边,那儿挂着刚刚杀完人的猎枪。这天夜里,镇东南角的房子里传出了两声微弱的枪声,由于夜实在太深了,镇上的居民什么也没听见,这丝毫不影响他们的睡眠。
(四)
第二天,镇上出了名的酒鬼强尼正在家打孩子,这次他喝的更多了,下手也格外凶狠。通常,由于强尼是在耍酒疯,所以揍孩子总是有些心虚,但这次他有了充足的理由,所以打得也心安理得,孩子的姑妈怎么也劝不住。强尼放下了折断的通条,顺手抓起一根新的,对护着孩子的突眼蛇老婆大声咆哮:“这小混球把我压在玻璃板下四年前的报纸放到了报架上啦!卖给了客人,别拦我,看我不打死这狗东西!”几乎是同时,镇上的警察贴出了一张告示,那些闲来无事的路人或好事者或父亲或儿子或者那些刚刚起床无事可做的闲人们,都捅了蜂窝似的围成了一团。 通缉令州立监狱前日发生越狱事件,24岁的拉里·克拉苏(犯谋杀罪)抢夺手枪一支后逃脱,很可能流窜至本镇周围,此犯系红发男子,左手手腕处有十字割伤留下的疤痕,击毙或将其生擒者,可获悬赏:10,000元。当大家还惊叹赏金之高昂之时,人群中有个年轻人离开了,他刚在镇上唯一的弹子房鬼混了一夜,现在急需睡一觉。突然他觉得十分好笑,因为自己与那通缉犯特点很像,只不过自己手上是个十字刺青,再说名字也不一样呢!不过他们身上倒是有一把点四五手枪,他的那一把昨夜在弹子房里大显神威,唬住了它主人的一帮狐朋狗友,但现在他得将其快点送还,否则母亲知道他撒谎后再掏钱供他鬼混时,出手就不会那么大方了。这人一边哼着一首小曲,一边朝镇上东南角走去,微风伴着阳光送来一丝微甜的气息,吹起了他的红发。这似乎是个美好的一天!
明天的报纸 作者:汉八锏
(一)
苏河镇是一个安静的、沉睡在微风中的小镇。它由吉普赛人在19世纪建立。靠着丰美的水草与一年200天的晴朗天气,养出了一批牛大王、草大王,他们在牛价像齐柏林飞艇一样飞速上升时发了大财, 这批人中间便有亨利的祖父,他靠不知什么地方偷搞来的吉布森牛攒了17万,可惜财神爷的子子孙孙们没有他一样的狡猾,最终到了亨利手上时,原本17万的钱倒了大霉,20年前他点过数,一万一千八,亨利只好离开了家前往纽约。亨利到纽约没多久,凭着祖传的天赋把事业做的顺风顺水,很快便遇上了一个叫瑟琳娜的姑娘,还不到一个月两人便找到了位牧师,在上帝的见证下步入了婚姻的圣殿。亨利做的是卖自动泵的生意,一个月能挣800块,过着不赖的生活,所以当前往苏河镇的铁路一开通,亚当便和她的夏娃商量着每个月回去过几天神仙的日子,与之一商量的结果便是亨利气派的祖宅粉饰一新,长廊上摆了一盆盆欧洲菊,院里也种上了一棵巴旦杏。亨利是一位好丈夫,好父亲,如今他已40岁,儿子已19岁,生活亳不吝惜它的恩赐,这样一来,我们不难发现一件事,他几乎未到过霉。这天一大早,亨利就打点了物品准备外出,他左手抓过了帽子的同时又顺便把猎枪背在了肩上,而瑟琳娜这会儿正在煎鸡蛋,厨房里散发出那香喷喷的油烟味儿,咖啡也在炉子里煮的咕噜咕噜响,不过这会儿我得打个岔,亨利的岳父在一个月前摔断了腿,作为一名合格的女婿,亨利思索着一只鹿作为礼物应该不坏。
“亨利,今天是有什么安排吗?饭做好了,吃一些再走吧。”
妻子说着一边把一碗腌黄瓜摆在桌上,旁边已摆上了刀叉。
“亲爱的,今天我得去打头鹿,后天咱们得去爸爸家,你看怎么样?”
“那随你的便吧!”炉子又添了些柴,“过几天大学放假,儿子就得回来了。”
“依我看你最近把他宠坏了,美联银行的出纳员告诉我,你最近给他汇了不少钱,对吧?”
“拜托亲爱的,你知道他一个人在加州总会有些花销的,我们只有这一个儿子,他若是有什么事,只怕我也不活了。”
“好啦好啦,甜心,我没别的意思,别太溺爱他就行啦,你知道他上次回家,我在他床下放吉他的盒子里发现了什么吗?”
“什么?”
“一些哈德门香烟,”
其实他发现的是好几根违禁品的大麻,但临出口就改了。
“嗨,这有什么?你知道的,他都19岁了,”
“行了,甜心我得走了,”
“路上小心,亲爱的。”
亨利发动了车库里的那辆福特1917出了门,撞开了清晨薄薄的雾气,压开沾了昨夜雨水的梧桐叶,一路向前驶去。车在强尼的店门口停了下来,其实亨利并不确定这会来是否是个明智的决定,毕竟强尼是镇上出了名的酒鬼,这个时间极有可能还在喝酒,或者做些酒后放松运动,比如打他那个害了肺病的突眼蛇老婆和那个大头细脖凸肚子的畸形儿子。本来镇上还有家亚美尼亚来的犹太人开的店,但鉴于不久前的一桩大宗自动泵生意上亨利被哈莱斯——他的犹太合伙人坑了一把,所以亨利恨透了犹太人。“这该死的犹哈莱斯。”亨利恨恨地想着,推开了沾满灰尘的玻璃门,果不其然,那酒鬼这会正缩在柜台后面歪着脖子往喉咙里灌波旁酒。看见了亨利,强尼停下手中的活计并打了个呼哨,咧嘴笑了起来,露出一口不健康的黄牙。身上裹着的磨突了毛的旧毯使他看起来像一只邪恶的老黄鼠狼,时不时准备偷只鸡。他热情地朝亨利摊开双手。“噢!亨利我的老朋友,什么风把你吹到这儿来了。来点波旁吗?”
“不了,你这还有点三八的步枪弹吗?”
“嗨,我的朋友,这样一来今天我得倒霉,昨天刚好到了一批史密斯&威森出产的好货,你瞧瞧,比黄金还亮!不过如果你要想便宜一点的牌子,我这还有……”
“就这个吧,有什么别的东西吗?”
“你再给五块钱就有一条洗枪剂,我还可以顺便帮你擦枪。”亨利扔下了几张活挺挺的票子,那醉鬼笑了起来,抄起一条破布和通条开始费力地擦枪,亨利知道自己一走强尼就会去买酒,等他喝的差不多了,就会开始“放松运动”。这时门外正走过一个叫卖热狗的小男孩,亨利正好没吃饭,便出门买了一份,回来时强尼已完成擦枪的最后一套工序,又开始往那个廉价的绿色杯子里倒酒。
“行啦,活儿干的不赖,你这枪又跟新的一样啦,就是拿给墨西哥佬看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哟,你怎么不多弄两张包装纸,油都淌出来了。”亨利往下看了看,自己的鞋子上这会也沾上了芥末。
“呃,你这有报纸吗?我的意思是……”
“怎么这几年你在纽约混傻了?和老朋友讲什么规矩,就在你左手边的架子上,用不着付钱,用不着。”
亨利还是扔下了几个叮当作响的硬币,当他靠近强尼时能闻到他身上的气味,干得像在沙漠里放了几十年的羊皮。亨利摇了摇头,走了出去。那辆福特1917劈开薄雾一路向前,副座上躺着一条热狗,上面裹着一张报纸。还有一里地左右的光景,车抛锚了。亨利掀起引擎盖的同时,一股白热的蒸汽冲了出来,同时发出一种难闻的焦糊味儿。“这可真糟,”亨利言自语道。他正思索着怎么处理这辆破车,突然,车里一阵响动,亨利刚走到没关上的车门口,一只灰色的野狗窜了出来,叼着热狗的一头就发了疯似的朝回跑。“嗨,你这只笨狗!停下!停下!”亨利挥起拳头大喊,但狗只顾疯跑,恰巧亨利手边有一块石头,他拾起,有如标枪运动员一般的精准投出,击中的野狗的腰,狗哀叫了一声,丢下热狗,扇着耳朵夹着尾巴跑了。亨利走过去捡起了热狗,上面裹着的报纸被啃的七零八落,但里面的热狗却完好无损,发着绝美的味儿,亨利把热狗收进了包里,朝这条一直看不到尽头的蜿蜒小路走去,那辆废弃的车被他扔在路边,“管他的!”亨利想着,总之不是今天就是明天,镇上的拖车店就会有生意了。树林在亨利翻过一个小山丘后出现了,这仿佛是片一眼看不见尽头的海,随风轻轻鼓动,就像是在呼吸,或许五十年前,一百年前,一千年前,它们就是一片这样的海。正午的树林下透着一股荫凉,这片自十六世纪以来就未被开发过的森林正享受着慷慨阳光的照耀,它们不惧艰辛,穿过层层叠叠的枝杈,在绿叶与灌木的交接处劈开一条条明亮的光路。地上的枯叶间不时跑过一只灰松鼠:;这会的森林正在沉睡,四野无声,只有几块布满青苔的巨石间的一眼泉水发出细细的喘吸声。 在被霸王树与白桦包围的坚城中心有一座瞭望塔,漆白的木梯里仿佛能听见白蚁日夜不停地啃噬声,青苔上还爬着一只乌黑的甲虫。瞭望塔上这会儿没有人,上面只有漏了风的“呜呜”响的顶棚,一直不知道有什么用的铜钟。可惜中午是个睡觉的好时候,鹿大概都在休息,又怪亨利的望远镜即将寿终正寝。所以亨利看到的除了树还是树,连松鼠也不见了踪影。猎人无事可做,只好把包放在一块看起来还算厚实的木板上,没过多久茶就泡好了,枪也被搁置在大腿上。亨利先是把热狗送进了嘴里,出于一阵闲下来的空虚以及沉闷的无聊,亨利把充着包装的报纸张开,上面被狗咬得残缺不堪,原本登着日期的地方只留下了14日4月19的锯齿边。有些刊登的新闻也都留下了几个破洞。“奇怪”,亨利自言自语道,“今天是四月十三日,这报纸的日期好像登错了,登成明天的了。”但亨利还是耐着性子看了下去,在一行又一行残缺不齐的报道中,亨利总算找到了一篇还算完整的新闻:
布雷顿森林惊现谋杀案!
据本报记者报道:今日凌晨六点在布雷顿森林南部发现一具尸体,死者死于枪击,心脏部位被命中两枪,且身亡后曾遭火烧,面部尽毁,只依稀可见死者为红发,我们特此寻找死者家属前来认领,且死者手腕处有一十字……
报道在这里就被狗咬了去,上面还沾着狗的唾沫与热狗的牛肉碎,亨利随手将它揉成一团并扔进了树林里,那纸团一下就淹没在了枯叶中,不见踪影。死者手脉处有个什么十字标记他并不关心,要有死人也是过会的事,再说,哪儿会有明天的报纸呢?带来的咖啡见了底,亨利满意的抹了抹嘴,听着布谷的叫声,一阵午后的倦意袭来,想要小睡一会儿的念头如缠人的蚊子一样扰动着他的脑袋。但尽管如此亨利还是下了梯阶,因为眼下的活计不允许它有任何拖延。“成了”猎人暗自念叨着,伸手抓起帽子下了瞭望塔。在长齐腰深的豆科植物与带刺的灌木丛中搜寻了差不多四个小时,命运女神指引着猎人带着恩赐到了颗巨大的杉树下,那儿正有一个鹿的大家族,足足有40只!猎人使了足足能掐死一头大象的力气才按下了狂喜的心情,“真不赖呀,准是上帝让他们到这儿来的。"亨利一边想着一边拉开了枪栓,里面的黄铜子弹壳正发着汵光。作为一个典型的南方人,亨利遗传了父亲当年打印第安人的准头,既然如此,打中鹿应当是不成问题的。这会儿刮的下午的风,卷着一些小沙子,恰巧有这么一粒小沙砾吹进了猎人的眼里,可就可惜猎枪在这时开枪了,那颗本该射穿一只幼年小鹿脑子的铅丸直直地贯进了另一支鹿的大腿里。尽管受了伤,但这名大自然的优秀短跑运动员仍旧与他的同伴们以惊人的速度越过一丛丛的荆棘,快速地消失在猎人的视野里。“该死!”亨利骂了一句,从地上爬了起来,飞快地上好了子弹,跟着留在地上的血迹追踪着他的猎物,它有着猎犬的直觉与鳄鱼的耐性,能感觉到那只鹿会被他捉住。于是他推开了那些荆棘丛,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向了下午的森林。
(二)
血迹在一处六米宽的断崖间断了,它的主人在中枪后仍奋力越了过去,此刻它正呆石头旁休息,身下是一滩越来越大的血。如果这支鹿得到充分的休息,那么它的生命就能大大的延续。不幸的是猎人生来强壮,不动感情。亨利干脆地补了一枪,鹿死了,当下他吃起了干粮,一边思索着何处去找一把梯子,天色正暗下来。天黑的格外地快,令人不敢置信的是森林里居然起了一层薄薄的白雾,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只能看到蓝黑色的天空与地面拔起的一根根黑柱那是一颗棵霸王树。从镇上来的这人在茂密的霸王树林里穿来穿去,尽管夜色浓得像巫婆熬的老鼠汤,但猎人依旧穿行自如,他的好运神奇地保护着他,直到他跌进一丛带刺的荆树丛里。这些硬刺划破了猎人的手臂,虽然这并没有什么大碍,但似乎也宣告了一件不幸的事:他迷路了。每走几步便会撞到一个似乎是突然从浓雾中窜出来拦住他的树,开始他留了个心眼,在一棵树上割下了一块树皮,接着沿直线走了差不多五百步后他却又撞上了这棵本该在他身后的树。于是他干脆放弃了走出去的尝试,生了一堆火,又用树枝和菖蒲叶做了一个丑陋无比的帐篷,枕着双手躺在地上听着雾中的虫鸣鸟叫。手上的刺痛令他烦躁不已,借着火光他打算挑出伤口里的断刺,当他低头检查伤口时他突然愣住了。他的手腕上被划出了一道十字形的伤口!过了很久他才回过神,脑子里不停浮现着报纸里他读到的那条新闻。“没错!这是个十字形的伤口,不会再有比这更标准的十字型伤口了,可它是打哪儿来的?怎么就出现在我的手上了呢?"亨利喃喃的自言自语。他再次躺下,默默地思索着,微风吹来一股微酸的气味儿,很难闻,树林中仿佛有什么东西暗中盯着他,令他有一种强烈的不安感,更反常的是夜里的鸟儿居然仍在叫个不停,腥红的蜥蜴与令人窒息的刺蒿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生长,声音愈来愈嘈杂,他细细分辨了一下,有鸟叫、虫鸣,甚至还传来了几声狼嚎。树林的嘈杂反倒使他枪不离身,有些树叶被雾气卷起,掉进了火里,猎人看着他们在火中燃烧。这样一来霸王树里任何多余的风吹草动都会引起这位警惕及高的猎人注意。这些树的生长似乎不需要雨水与养分,时不时伸出一只手挡住人的去路,而越是有路可走的地方就长得越多。这种奇怪的生长方式就容易让人走进死胡同,任何发出的声音经过碰撞回弹再加上雾气的结合听起来都像哀嚎。猎人这会儿僵硬的像是一个木乃伊,这种诡异的环境对他而言不咎于是种提醒,在所有生物合奏的天堂里他成了最安静的一个。“一桩谋杀……”他念叨着。“红发,十字”他低头思索着,自己的发色偏红,没错,虽然不是完全的红发,但也许沾了血液就会成为红发,心脏喷溅的血液溅到头上不算一件很难的事。他再次躺下,像牛休息时反刍吃下的青草一样回忆着那张报纸。一份明天早上的报纸。突然,所有嘈杂的声音都一瞬间消失了,连虫鸣也没了,只能感受到一股不祥的寂静。过了很久很久,传来一声轻轻的咔嚓声,那是落叶被不知什么东西踩碎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有什么人在树林的阴影中观察了很久才迈出的一步。猎人却像大白天见到了鬼似的跳了起来,他紧紧的抓着猎枪,伸长着脖子向外张望,只有看到一片浓汤一样的雾在流动……却看不见任何人影,他定了定神,默默地站着,盯这未知的黑暗,过了好一会儿才坐下,或许是什么动物吧,猎人这样想着。就在他快要睡着时传来一声轻轻的咔嚓声,比上一个踩碎枯叶声音还微弱,一不注意就几乎听不见。但对猎人来说这无疑是种警告,如果有人把一只点四五口径的左轮手枪拔出枪套并扳下击锤,就会发出这种声音。慢慢的,一个模糊的人影被火光印在了帐篷上,他手上有只枪。几乎同时,亨利闪电般地连开两枪,打死谋杀犯不能怜惜子弹。就在开枪的同时,猎人就听到一个人临死前凄惨的喊叫,那人捂住胸口像跳华尔兹一样转了两圈才栽进了篝火里,估计这人身上的衣服应当是价值八元一料的棉衫,因为这种东西很易燃,火焰立刻包围了他。不得不说猎人枪法极佳,他很得意的爬出帐篷,吹了声口哨,此刻他的心情好似一只轻快的气球正飞速上升。不知何时,雾散了,天空中挂上了一轮很亮的月亮。如果说浓雾影响了人的思维,那么此时猎人就如同遭了雷击一般清醒。两枪,他相信凭自己的枪法一定命中了心脏,但他没有勇气去查实死人的手腕上是否有十字标识,再说吞噬尸体的火焰也不允许他这么做,此刻四周静悄悄的,那些目睹凶杀的动物出奇一致的选择了静默。就在火焰开始点燃尸体的一头红发时,猎人飞一般的逃走了,原本阻碍他的怪异植物们仿佛也因为害怕杀人犯似的不见了踪影,原本拥挤的树林居然一下子开阔了起来,连树看起来都少了很多,他在浅草里跌跌撞撞又一路畅通无阻地溜回了镇上。
(三)
亨利一边在空无一人的街上走着,一边苦苦思索着。这么晚了,小镇已陷入了沉睡,只有弹子房还在营业,里面的喧闹与酒精味吸引着亨利,他几乎站在了这家名为“希望之门”的弹子房门口,但他还是放弃了,他感到一丝胆怯,最终他往家走了。“警察会怎么想呢?告诉他们报纸的事儿?他们一定会把我送进疯人院,这下可全完了。”他心中的气球早被笔直的钢箭刺破,正飞速下坠。一转角,他看见家正亮着橘黄色的灯光,一股暖暖的热流进入了他的这位孤客的心里,“事情不会更糟。”他想着;敲开了门,妻子仍未睡,一开门就看到丈夫一身破烂的布条,背上还背着把枪。“噢,亨利!老天爷!你上哪儿去啦!”“一会儿再说吧!瑟琳娜,有喝的吗?”“噢!我马上去倒杯水,脏衣服扔洗衣筐里吧!” 亨利坐到椅子上,端起了杯子。“嗨!儿子今天就回家了,我记错了日期,结业考试他得了个‘F'!老天爷,真是的,得了个‘F’,他以前不这样啊!”妻子一边收拾一边说。“哦,他在哪儿?睡了吗?”“唉,他见你一直没回来,揣了你的手枪就要去找你去了啦!这孩子学坏了,染了个红头发,还在手腕上刺了个十字刺青,怎么?你没遇见他吗?”听到这里,亨利停了下了手上的活计,抬头望向妻子,那女人背对着他,仍唠唠叨叨的说个不停。他无声地起身,走向墙边,那儿挂着刚刚杀完人的猎枪。这天夜里,镇东南角的房子里传出了两声微弱的枪声,由于夜实在太深了,镇上的居民什么也没听见,这丝毫不影响他们的睡眠。
(四)
第二天,镇上出了名的酒鬼强尼正在家打孩子,这次他喝的更多了,下手也格外凶狠。通常,由于强尼是在耍酒疯,所以揍孩子总是有些心虚,但这次他有了充足的理由,所以打得也心安理得,孩子的姑妈怎么也劝不住。强尼放下了折断的通条,顺手抓起一根新的,对护着孩子的突眼蛇老婆大声咆哮:“这小混球把我压在玻璃板下四年前的报纸放到了报架上啦!卖给了客人,别拦我,看我不打死这狗东西!”几乎是同时,镇上的警察贴出了一张告示,那些闲来无事的路人或好事者或父亲或儿子或者那些刚刚起床无事可做的闲人们,都捅了蜂窝似的围成了一团。 通缉令州立监狱前日发生越狱事件,24岁的拉里·克拉苏(犯谋杀罪)抢夺手枪一支后逃脱,很可能流窜至本镇周围,此犯系红发男子,左手手腕处有十字割伤留下的疤痕,击毙或将其生擒者,可获悬赏:10,000元。当大家还惊叹赏金之高昂之时,人群中有个年轻人离开了,他刚在镇上唯一的弹子房鬼混了一夜,现在急需睡一觉。突然他觉得十分好笑,因为自己与那通缉犯特点很像,只不过自己手上是个十字刺青,再说名字也不一样呢!不过他们身上倒是有一把点四五手枪,他的那一把昨夜在弹子房里大显神威,唬住了它主人的一帮狐朋狗友,但现在他得将其快点送还,否则母亲知道他撒谎后再掏钱供他鬼混时,出手就不会那么大方了。这人一边哼着一首小曲,一边朝镇上东南角走去,微风伴着阳光送来一丝微甜的气息,吹起了他的红发。这似乎是个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