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ckieBlu
2021-02-06T03:13:08+00:00
年前遇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糟心事,身边也没有个可商量的人,来泥潭求助下。
单位坐标广州从化,目前是在做疫情酒店,因为疫情酒店比较少事,老板决定不要那么多员工。说实话平时酒店待员工都挺差的,想着钱少事少在那混着,没想到也有被裁的一天。
目前是这样对方给我书面通知时,我干了一年三个月,提出补偿方案是1.5个月工资按近12个月平均工资发(去年疫情期间待岗发的低工资也算进去平均)+1个月“待通知金”(这个对方跟我说按这边底薪还要再打八折算)。
当场就想让我签了他那个所谓的协议,我没签回复对方需要了解咨询一下再来办理,对方还假好心的给了我一个私人号码说是劳动局相关人,当让我没联系,而是隔天到劳动局咨询了驻点的援助律师,得到答复是这个“待通知金”应按正常工资补助。
遂隔天向对方提出了这个说明,但是对方根本没权抉择,说过后确认清楚再通知我。
等待期间我也百度了一下,发现我还有年假未休,按网上资料来看应该能主张补偿,也一并跟对方提出,对方就这样拖着我大概一周时间后,给我答复是老板坚持原方案,如果觉得有问题自行去找劳动局。
今早到了劳动局仲裁立案科,没想到对方在听完我说明的情况下,说金额相差不多你劝我直接接受算了(我心想这职能部门就这样?设立目的难道不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或许是挨年近晚的,对方也不想干活吧,但是我坚持想走仲裁,对方就让我提供公司名称,一查说不归从化区劳动局管,需要到广州越秀区那边申请仲裁。
我的想法是,虽然钱不多,但是我不想就这样退缩,一来是当初工作时因为前任经理没什么责任心一直忘记帮我提交转正的表,导致去年待岗几个月后遇上疫情,公司又打算缩减人手,搞的总经办那边说维持试用期工资,起初不知道,等发工资后问人事总监,当时部门已经很多人打算一起走,人事总监劝留下,承诺会在下个月调正工资并补回少发的,且疫情期间多加五百补助,当时都是口头没书面协议(从这件事也让我明白了口讲无凭立字为据的道理,以后不能再吃这个亏),而后公司更绝的操作是,下个月把人事总监裁了,搞的我简直无处讲理,但本着事少混日子的心态继续干了。对于这一点我是比较气的,所以现在钱不多我也不想妥协,想尝试维护自身权益,我的想法是,如果这次退缩了,那么日后再遇到这种利益受损的情况也要一辈子退缩吗?
泥潭看多了都是不服就干的老哥,应该会有不少人有这方面的经历吧?能否指点一二,在此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新的一年事事顺心吧。
单位坐标广州从化,目前是在做疫情酒店,因为疫情酒店比较少事,老板决定不要那么多员工。说实话平时酒店待员工都挺差的,想着钱少事少在那混着,没想到也有被裁的一天。
目前是这样对方给我书面通知时,我干了一年三个月,提出补偿方案是1.5个月工资按近12个月平均工资发(去年疫情期间待岗发的低工资也算进去平均)+1个月“待通知金”(这个对方跟我说按这边底薪还要再打八折算)。
当场就想让我签了他那个所谓的协议,我没签回复对方需要了解咨询一下再来办理,对方还假好心的给了我一个私人号码说是劳动局相关人,当让我没联系,而是隔天到劳动局咨询了驻点的援助律师,得到答复是这个“待通知金”应按正常工资补助。
遂隔天向对方提出了这个说明,但是对方根本没权抉择,说过后确认清楚再通知我。
等待期间我也百度了一下,发现我还有年假未休,按网上资料来看应该能主张补偿,也一并跟对方提出,对方就这样拖着我大概一周时间后,给我答复是老板坚持原方案,如果觉得有问题自行去找劳动局。
今早到了劳动局仲裁立案科,没想到对方在听完我说明的情况下,说金额相差不多你劝我直接接受算了(我心想这职能部门就这样?设立目的难道不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或许是挨年近晚的,对方也不想干活吧,但是我坚持想走仲裁,对方就让我提供公司名称,一查说不归从化区劳动局管,需要到广州越秀区那边申请仲裁。
我的想法是,虽然钱不多,但是我不想就这样退缩,一来是当初工作时因为前任经理没什么责任心一直忘记帮我提交转正的表,导致去年待岗几个月后遇上疫情,公司又打算缩减人手,搞的总经办那边说维持试用期工资,起初不知道,等发工资后问人事总监,当时部门已经很多人打算一起走,人事总监劝留下,承诺会在下个月调正工资并补回少发的,且疫情期间多加五百补助,当时都是口头没书面协议(从这件事也让我明白了口讲无凭立字为据的道理,以后不能再吃这个亏),而后公司更绝的操作是,下个月把人事总监裁了,搞的我简直无处讲理,但本着事少混日子的心态继续干了。对于这一点我是比较气的,所以现在钱不多我也不想妥协,想尝试维护自身权益,我的想法是,如果这次退缩了,那么日后再遇到这种利益受损的情况也要一辈子退缩吗?
泥潭看多了都是不服就干的老哥,应该会有不少人有这方面的经历吧?能否指点一二,在此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新的一年事事顺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