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讨论] 养女事件很可能不是个案,可能是一条合法恋童的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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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m

2020-04-10T06:37:04+00:00

隔壁有人说这个事情可能涉及到卖女儿,就有人说是洗地,那我先把重点说到前头
这是一个表面为强奸幼女,实际可能是“通过隐性买卖人口,使恋童癖可以对未成年人进行合法X侵”的冰山的一角

我不想说这个冰山有多大,毕竟恋童癖也是少数,
但是很可能不是个案,因为这个鲍某明当时咨询的目标不只这个女孩一家。
不会只有鲍某明一个恋童癖,
也不是只有一个愚昧的家长
那么会导致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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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下几个里面的几个法律漏洞(我民科)
1、未成年人的儿童父母可以把子女合法寄养在别人家里,不违法
2、按照法律,和年满14岁,但是未成年人的孩子进行X交,如果对方自愿不违法
3、对14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人以委托监护的名义关在家里(实为监禁),不违法
4、一个孩子从未满14岁开始被洗脑,成年后,还有反叛之心和报警意识的已经很少,就算是报警,因为年代久远,也很难取证。

你看,一个恋童癖就合法的拘禁并实现对未成年人的X侵犯了。

————————————————————————
所以从以上几点看,
鲍某明这个案子可能很难直接以QJ作为突破口,
而且之前的报警地,烟台/北京的警察很可能已经协助更换/销毁证据/清理现场,可能连之前发生X关系的物证都难取了,更别说实锤QJ
就算警察最终承认受贿,因为罪证已毁,最多就是一个行贿罪
(而且这个鲍某明是个律师,可能采用的不是直接行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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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想到的突破口就是,这个女孩的母亲,以拐卖儿童的罪名认罪,或者是以诱拐儿童的名义起诉这个律师。

一旦这个女的母亲承认和这个鲍某明有金钱交易的事实,或者是被诱拐的事实
那么这件事情就变成一个成年人诱拐/拐卖未成年人,
那么他就失去了这个孩子的合法监护权,
那么他对这个孩子的监禁就属于非法监禁,
非法监禁下的X行为就是QJ,不论自愿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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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m

隔壁的帖子《资深刑警分析称取证难度大》
[url]https://bbs.nga.cn/read.php?tid=21217343&_ff=-7[/url]
表示这个案子,单纯从QJ处理,可能很难办。
˙◁ .-avatar

˙◁ .

估计是sm圈的。
这样的话太难了,套上一层情侣,亲属关系很能搞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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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mpAce

[quote][pid=412175377,21217402,1]Reply[/pid] Post by [uid=118530]牛奶[/uid] (2020-04-10 14:45):

隔壁的帖子《资深刑警分析称取证难度大》
[url]https://bbs.nga.cn/read.php?tid=21217343&_ff=-7[/url]
表示这个案子,单纯从QJ处理,可能很难办。[/quote]男女朋友女的不乐意都能告强奸
这案子怎么取证难度突然就大起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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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m

Reply to [pid=412175997,21217402,1]Reply[/pid] Post by [uid=33851052]Captain1930[/uid] (2020-04-10 14:47)

“男女朋友女的不乐意都能告强奸”

“能告强奸”和“强奸罪名成立”的区别,你不知道?
你不是搞笑的吧

按照现行法律,只要你是女的,你可以告任何一个人强奸,
但是就算是被实质性的强奸了,没有实锤的物证,对方罪名都不一定成立。

这个案子取证难的原因,我都给你贴了1、2、3、5
1、寄养合法、
2、未成年人授权监护合法
3、14岁可以合法X行为
4、烟台警方可能协助罪犯,替换/消除证物,以及清理第一现场

幼女养成PUA后很难反叛 )

所以我觉得这个案子,得当大案去办,当成一种新型犯罪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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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Znuggett-_-

Reply to [pid=412175997,21217402,1]Reply[/pid] Post by [uid=33851052]Captain1930[/uid] (2020-04-10 14:47)告强奸,就一定是强奸,就会抓??告强奸和定罪强奸,中间离着亿万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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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m

Reply to [pid=412175732,21217402,1]Reply[/pid] Post by [uid=61860563]好忙的快龙[/uid] (2020-04-10 14:46)
QJ违法。

自愿SM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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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ceMilkyWay

收买妇女儿童本身就轻的不行,甚至人家只要不阻拦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回家,就不定罪,也不会追究你在收买妇女儿童过程中的非法拘禁,人身伤害和强奸等行为。

即使判刑,也比人身伤害和强奸的判刑轻的多,即使有上述行为。 比如把女的买去强奸个一两年,最后判一缓二,都不用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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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gaProGames

我捉个虫,第一次报警地是在北京。

其余的,我赞同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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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m

Reply to [pid=412188618,21217402,1]Reply[/pid] Post by [uid=7528063]herozhangxun[/uid] (2020-04-10 15:31)

已经修改,北京和烟台的警方可能都有协助。

另外,求帮忙扩散呀。

鲍毓明完美演示了如何合法恋童。
第一步:找到一个自愿的儿童父母,帮忙寄养,取得监护权
第二步:孩子未满14岁,只精神奴役,不发生X行为
第三步:初中毕业退学,以监护人的名义把孩子囚禁到18岁
第四步:14岁退学后再进行X交
长期PUA,孩子很难反抗,而且年代久远,难以取证。

这可能不是个案,而是新的犯罪模式

要按照新的犯罪模式抓,而不是传统的犯罪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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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gaProGames

[quote][pid=412190508,21217402,1]Reply[/pid] Post by [uid=118530]牛奶[/uid] (2020-04-10 15:38):

已经修改,北京和烟台的警方可能都有协助。

另外,求帮忙扩散呀。

鲍毓明完美演示了如何合法恋童。
第一步:找到一个自愿的儿童父母,帮忙寄养,取得监护权
第二步:孩子未满14岁,只精神奴役,不发生X行为
第三步:初中毕业退学,以监护人的名义把孩子囚禁到18岁
第四步:14岁退学后再进行X交
长期PUA,孩子很难反抗,而且年代久远,难以取证。

这可能不是个案,而是新的犯罪模式

要按照新的犯罪模式抓,而不是传统的犯罪模式[/quote]就像你说的,现在只能盼着受害女孩的母亲站出来了,毕竟在当年的事件中,女孩母亲是和嫌疑人有过直接接触,女孩到底是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跟着嫌疑人走的,也只有女孩母亲能说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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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ki

[quote][pid=412190508,21217402,1]Reply[/pid] Post by [uid=118530]牛奶[/uid] (2020-04-10 15:38):

已经修改,北京和烟台的警方可能都有协助。

另外,求帮忙扩散呀。

鲍毓明完美演示了如何合法恋童。
第一步:找到一个自愿的儿童父母,帮忙寄养,取得监护权
第二步:孩子未满14岁,只精神奴役,不发生X行为
第三步:初中毕业退学,以监护人的名义把孩子囚禁到18岁
第四步:14岁退学后再进行X交
长期PUA,孩子很难反抗,而且年代久远,难以取证。

这可能不是个案,而是新的犯罪模式

要按照新的犯罪模式抓,而不是传统的犯罪模式[/quote]你这个模式要成立,前提是孩子家长得配合
什么样的家长会配合呢?为了钱
有这样的父母,孩子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这种模式被揭穿了,还会有新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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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bitz

[quote][pid=412198426,21217402,1]Reply[/pid] Post by [uid=61339812]飞翔的谷神m[/uid] (2020-04-10 16:05):

你这个模式要成立,前提是孩子家长得配合
什么样的家长会配合呢?为了钱
有这样的父母,孩子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这种模式被揭穿了,还会有新的模式[/quote]还有一种犯罪模式,萝莉岛[s:ac:哭笑]
有钱人永远可以玩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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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m

Reply to [pid=412198426,21217402,1]Reply[/pid] Post by [uid=61339812]飞翔的谷神m[/uid] (2020-04-10 16:05)

你的意思我不太懂哎
这种事情,难道不应该是发现一种犯罪模式,就打击一种犯罪模式么?
你的意思是,给恋童癖合理的生存空间?

未成年儿童的身心健康,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欧美这样的发达国家都没办法做好。
不强求一步到位,但是加强对某种犯罪模式的警惕,还是有必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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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m

Reply to [pid=412199987,21217402,1]Reply[/pid] Post by [uid=61915455]雪路慢行[/uid] (2020-04-10 16:10)

萝莉岛岛主死了……
估计至少短时间内,没人敢搞萝莉岛了。

难道打击犯罪不就是这样么?
不断提高犯罪成本,和犯罪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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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s

不光是恋童,拐卖妇女最后有几个买主被判强奸了,然而有几个不是非法拘禁和强奸的。
但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大肆传播受害者母亲卖女儿的言论,就是变相替罪犯转移视线开脱。要讨论不能等证据确凿了?媒体吃受害者人血馒头网友就跟着也开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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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ffrog

第一步:找到一个自愿的儿童父母,帮忙寄养,取得监护权

非律师专业,但是据我之前看过的案子,监护权不是想转移就转移的,就算父母能证明自己没有抚养能力,也得优先由祖父母和父母的近亲进行抚养,只有证明这些亲属都没有抚养能力或没有抚养意愿,然后才到父母的远亲和朋友,且必须获得居委会认可,这中间关乎太多的元素,我不觉得那个畜生有能力把监护权拿到手,这中间很多都不是钱就能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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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m

Reply to [pid=412200947,21217402,1]Reply[/pid] Post by [uid=38582575]那个萝莉不要跑[/uid] (2020-04-10 16:13)

你说的这种是依法放弃或者剥夺监护人资格吧,
然后进行的法定监护权的转移吧

我说的是寄养,临时 长期 监护权这种
并不需要走法律途径
(所以这个男的没有领养这个孩子,也没和她妈结婚,就是寄养)

我二婚了,后妻不许我和前妻的孩子住家里
我把孩子寄养到爷爷奶奶叔叔伯伯家,
我依然是这个孩子的监护人,
但是爷爷奶奶叔叔伯伯也有这个孩子的监护权

就像孩子去学校上学,
在学校期间,老师就有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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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tonSauvages

单独这次事情的话其实最核心的就是jc都被收买,不然正常情况第一时间报警立案是很简单的。这个是个降维打击,难以解决。
而且我是觉得假如义务九年教育里能完善的教好孩子性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的话,小孩子自然是会懂得什么是强奸,自然会去报警,还有现实中哪有那么多洗脑,想得倒是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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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ssy

那这个律师从某种角度来说是真的“专业”,特别人渣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