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ck
2020-08-23T14:17:59+00:00
微博刷到的,这个法院有有点意思,新闻来源 @程序员的那些事,当事人程序员给该微博投稿
睡个觉起来成高楼了[s:pg:吃瓜] 昨天晚上打DOTA被虐泉,F5半天没回复
微博有事主贴的劳动局的仲裁书,想看究竟的老哥可以去看下
补充刚看到的信息:
事主和公司签的并不是单独的一份竞业协议,是离职保密协议中的有一条款。微博图13,必须签了才能离职。
我亮下自己的观点:
1、楼里说打工仔可以选择不签竞业协议的,我只能说绝大部分打工仔没这个叫板的能力,不实际
2、楼里说事主是高级技术/程序员,既然是高级的身份应当遵守竞业协议,但实际工资8K不到,事发地洛阳的私企title也不值钱,这个信息不是关键
3、这个事里面,所谓的“竞业协议”,待遇和责任不对等。结合客观事实,不可能说每个月你给我2000多块,我就不能从事互联网工作了,没这个道理
我以前拿过二线大厂的骨干员工,同时附带竞业协议,和对等激励1万的期权股,后面公司在美股上市
4、法规上前企业3个月内补缴竞业协议补偿都有效,这个就很搞。大家都是韭菜,不可能空窗3个月再入职下份工作,等到2个半月的时候,前司打30%工资作为竞业协议补偿,整活
5、法规上给了私企一定操作空间,然后这家企业利用这点直接搞离职人员。月薪8K不到的员工,跳槽到非直接竞争对手,甚至不是同业务公司,补偿2400,要求赔偿35万,最后实际判了一半18万,那大家都别打工了
6、有人提到这个员工可能泄露核心数据、营业信息等。那很简单,也该起诉这点,泄露某项商业机密,而不是宽泛的违反竞业协议约束的从业范围
7、个人观点是:洛阳当地劳动局和一审法院和尚念歪经,在上面要求保护民企的风气下,官僚主义病犯了,私企滥用条款,地方判罚过度,直接把韭菜根刨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小程称,原公司做测绘及规划的,新公司做煤矿软件开发,他觉得这两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2019 年 10 月 31 日,小程从原公司正常离职了。(离职前还签署了保密协议,其中有一个条款“离职两年内不得从事有同业竞争关系的工作”。事后被告了他才知道这是竞业限制)。
11 月 4 日,他入职了新公司。
12 月 12 日左右,小程收到原公司打来的 2400¥(备注了竞业协议补偿款)。
没过几天,原公司以小程“违反竞业协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公司损失 35 万。(原公司在诉状中称,小程的工作涉及公司核心技术,属于机密岗位。)
🔴 2020 年 4 月,劳动仲裁结果出来了:原公司胜诉,小程需赔偿 183,378 元。
(附图1~12:劳动仲裁书)
🔴 为什么小程会在劳动仲裁中败诉?
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小程在原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作,属于原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符合竟业限制范围。
小程离职前已掌握原公司做软件开发业务的相应技术,离职后到新公司工作,该技术也随着小程一并进入了新公司,此时新公司具备了做原公司业务相同技术的条件。
此外,小程新入职公司的公经营范围中的“软件开发”并未限制行业,故而两个公司存在竞争关系。
🔴 小程不服上述结果,上法院诉讼。(附图13~17)
2020 年 8 月 17日,法院判决出来了:
> 小程败诉,需赔偿 183,384 元;
> 小程要继续履行竞业协议义务至 2021年10月31日。
🔴 问:为什么小程在一审败诉了?
答:当地法院认为,小程属于原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符合竟业限制范围。
此外,小程的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软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等”,两者均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也,故而存在竞争关系,所以认定小程违反了竞业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问:18 万多的赔偿金是怎么算出来的?
答:按照小程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 7641,乘以 24 个月 。(就是小程差不多要赔偿离职前的 2 年工资)。
🔴 问:原公司是如何发小程入职新公司了?
答:社保转移记录
🔴 据小程称,去年从原公司离职的其他 3 个程序员,均有与他同样的遭遇,均被起诉违反竟业协议。其中 2 人已败诉,另外 1 人在等待裁定结果。
该事件的上一条微博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008/31/-vabhQ5-41pnK1iT1kSgo-ha.jpg[/img]
睡个觉起来成高楼了[s:pg:吃瓜]
微博有事主贴的劳动局的仲裁书,想看究竟的老哥可以去看下
补充刚看到的信息:
事主和公司签的并不是单独的一份竞业协议,是离职保密协议中的有一条款。微博图13,必须签了才能离职。
我亮下自己的观点:
1、楼里说打工仔可以选择不签竞业协议的,我只能说绝大部分打工仔没这个叫板的能力,不实际
2、楼里说事主是高级技术/程序员,既然是高级的身份应当遵守竞业协议,但实际工资8K不到,事发地洛阳的私企title也不值钱,这个信息不是关键
3、这个事里面,所谓的“竞业协议”,待遇和责任不对等。结合客观事实,不可能说每个月你给我2000多块,我就不能从事互联网工作了,没这个道理
我以前拿过二线大厂的骨干员工,同时附带竞业协议,和对等激励1万的期权股,后面公司在美股上市
4、法规上前企业3个月内补缴竞业协议补偿都有效,这个就很搞。大家都是韭菜,不可能空窗3个月再入职下份工作,等到2个半月的时候,前司打30%工资作为竞业协议补偿,整活
5、法规上给了私企一定操作空间,然后这家企业利用这点直接搞离职人员。月薪8K不到的员工,跳槽到非直接竞争对手,甚至不是同业务公司,补偿2400,要求赔偿35万,最后实际判了一半18万,那大家都别打工了
6、有人提到这个员工可能泄露核心数据、营业信息等。那很简单,也该起诉这点,泄露某项商业机密,而不是宽泛的违反竞业协议约束的从业范围
7、个人观点是:洛阳当地劳动局和一审法院和尚念歪经,在上面要求保护民企的风气下,官僚主义病犯了,私企滥用条款,地方判罚过度,直接把韭菜根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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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小程称,原公司做测绘及规划的,新公司做煤矿软件开发,他觉得这两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2019 年 10 月 31 日,小程从原公司正常离职了。(离职前还签署了保密协议,其中有一个条款“离职两年内不得从事有同业竞争关系的工作”。事后被告了他才知道这是竞业限制)。
11 月 4 日,他入职了新公司。
12 月 12 日左右,小程收到原公司打来的 2400¥(备注了竞业协议补偿款)。
没过几天,原公司以小程“违反竞业协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公司损失 35 万。(原公司在诉状中称,小程的工作涉及公司核心技术,属于机密岗位。)
🔴 2020 年 4 月,劳动仲裁结果出来了:原公司胜诉,小程需赔偿 183,378 元。
(附图1~12:劳动仲裁书)
🔴 为什么小程会在劳动仲裁中败诉?
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小程在原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作,属于原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符合竟业限制范围。
小程离职前已掌握原公司做软件开发业务的相应技术,离职后到新公司工作,该技术也随着小程一并进入了新公司,此时新公司具备了做原公司业务相同技术的条件。
此外,小程新入职公司的公经营范围中的“软件开发”并未限制行业,故而两个公司存在竞争关系。
🔴 小程不服上述结果,上法院诉讼。(附图13~17)
2020 年 8 月 17日,法院判决出来了:
> 小程败诉,需赔偿 183,384 元;
> 小程要继续履行竞业协议义务至 2021年10月31日。
🔴 问:为什么小程在一审败诉了?
答:当地法院认为,小程属于原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符合竟业限制范围。
此外,小程的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软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等”,两者均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也,故而存在竞争关系,所以认定小程违反了竞业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问:18 万多的赔偿金是怎么算出来的?
答:按照小程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 7641,乘以 24 个月 。(就是小程差不多要赔偿离职前的 2 年工资)。
🔴 问:原公司是如何发小程入职新公司了?
答:社保转移记录
🔴 据小程称,去年从原公司离职的其他 3 个程序员,均有与他同样的遭遇,均被起诉违反竟业协议。其中 2 人已败诉,另外 1 人在等待裁定结果。
该事件的上一条微博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008/31/-vabhQ5-41pnK1iT1kSgo-ha.jpg[/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