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GrumpyOldGit
2024-04-14T09:41:55+00:00
日常看到坛友车蝙蝠侠不杀原则怎么怎么不合理,作为老爷的粉丝,即便这篇帖子的有效期不会超过三天,即便这个帖子的内容已经复述过多次,我感觉这也是个探讨蝙蝠侠形象来源的好时机。
首先大家得明确一个概念:
蝙蝠侠是一个拥有八十年以上历史,经过数百位艺术家创作,横跨漫画、电影、电视、游戏等多个媒介的角色形象。
他不是某个作品的某个人,他是几十年、几百人、成千上万作品堆积起来的一个IP,在不同的维度下,他的道德标准、行事风格也各不相同。下面我将按历史脉络来简单讲讲老爷如今形象的来源。
1.角色诞生
1939年,当编剧比尔·芬格在故事板上写下布鲁斯·韦恩的名字时,他是绝对没想过这个角色会延续超过80年之久。
当时的美国漫画,没人会在乎思想深度,大伙要看的就是英雄和反派打架。
漫画家鲍勃·凯恩看当时《超人》卖的火热,也想搞一个自己的超人,他把人设画好后找来编剧比尔·芬格看,比尔芬格表示超人火了以后现在满大家都是超人,我们得打出差异化:
超人是外星人,我们就整一个普通地球人;
超人天生能飞能打,我们就整一个用道具打败敌人的佐罗;
这么个厉害的人为什么会打击犯罪,因为他父母死于犯罪。
啪!蝙蝠侠就这么诞生了。
2.不杀原则的诞生
蝙蝠侠一经问世,便大获成功。头几期的蝙蝠侠和如今起点孤儿院没什么区别,该杀人杀人,该用枪用枪,就是披着蝙蝠衣的佐罗。但很快,场外因素发挥了作用。
40年代的美国漫画,舆论地位比如今的中国网文还低不少,在父母眼里属于祸害中的祸害。为了避免家长们的意见影响销量,漫画厂商们开始主动对漫画里的内容进行规制:你看我这个角色虽然天天打架,但他不会杀人、也不会用枪,知道维护政府和法律,多么健康多么伟光正。
啪!蝙蝠侠的不杀原则就这么来了。
(当然那个时期的实际情况比我讲的复杂的多,而且蝙蝠侠的不杀原则也可能来自于编剧比尔·芬格的犹太人身份)
可惜,即便如此自我规制,漫画还是没能出过一劫。五十年代,美国出了个杨永信,把一切问题都怪在漫画身上,号召人们抵制漫画,偏偏当时美国社会很保守,家长们很吃这一套。为了保住蝙蝠侠这部漫画,漫画公司不得不再度转型成冒险漫画,蝙蝠侠不是打外星人就是去哪冒险,打击犯罪也和卡通片一样,玩玩就好。
3.黑暗骑士归来
一晃就是二十年,当年看漫画的小朋友长大了,这群漫画发烧友们想要证明漫画不是洪水猛兽,漫画有自身的艺术价值,漫画是成年人也可以看的东西,漫画也应该包含有对时事政治的思考。在新一代创作者和读者的推动下,蝙蝠侠逐步摆脱搞笑漫画、太空冒险的桎梏,重新回到严肃黑暗的侦探故事当中来。但最终,还是需要等待一个人、一部经典来一锤定音。
啪!弗兰克·米勒就这么登场了。
他的《黑暗骑士归来》和《蝙蝠侠元年》重新定义了蝙蝠侠:一位一生受童年阴影折磨、游走在法律和暴力边缘、和邪恶势力不断战斗的黑暗骑士。这两部漫画也成为现代蝙蝠侠的原点,几乎所有人在创作时都或多或少参考了这两部作品,即使是诺兰和扎导,也不能免俗。
4.土坡鼠之日
回到我写这篇帖子的初衷,蝙蝠侠的不杀原则和我们的建国后不许成精一样,属于外部因素逼出来的产物。但无奈蝙蝠侠真是DC的爹,弗兰克米勒这些大佬就真能围绕不杀原则给你写出经典来,给人一种“这个设定很好”的假象。
而且美国漫画和其他多数地区都不太一样,几十年前就开始搞IP,蝙蝠侠漫画永远不可能会完结,以至于人气角色不能随随便便死掉,就算死了迟早也会复活。内外因素相加,导致不杀原则就这么流传下来,成为蝙蝠侠,乃至美国超级英雄漫画的一部分。
于是,我们看到蝙蝠侠几十年如一日的打击罪犯,反派抓了逃,逃了抓,中了黄金体验镇魂曲一样,永远无法达到击败犯罪的真实。网络时代又特别喜欢解构权威和严肃,路人一看你蝙蝠侠吹的和什么样,结果反派还是遍地,下意识就会嘲笑辱骂,根本不听你解释。所以一三五车蝙蝠侠不杀原则,二四六车蝙蝠侠大资本家,周末一起骂,成了日经贴。
5.我就是要对这些设定说不!
所幸,创作者们也知道不杀原则很麻烦,他们一直在尝试规避不杀原则。
《致命玩笑》,最后的雨夜中蝙蝠侠到底有没有杀小丑,众说纷纭。
《世界最佳拍档》,超人要杀卢瑟,蝙蝠侠表示不会阻止,甚至还会帮忙毁尸灭迹。
《缄默》,蝙蝠侠想到小丑杀了二筒、打残芭芭拉,决定活活打死小丑。
《终局》,蝙蝠侠死死抱住想要治疗伤口的小丑,大家一起同归于尽。
《笑话与谜语之战》,蝙蝠侠一刀差点捅死谜语人,事后承认自己没有失控,是冷静思考下的选择。
《无主之地》,小丑杀了戈登局长的老婆,蝙蝠侠表示自己不会阻拦戈登杀小丑。
…………
即便最终还是无法彻底杀死角色,但创作者们还是在尝试绕过设定,完善蝙蝠侠的角色形象。像一些独立宇宙的刊物,创作者的自由度更高,杀人放火说脏话的都有,不再详谈。最后,还是以一张我很喜欢的情节做结尾:
首先大家得明确一个概念:
蝙蝠侠是一个拥有八十年以上历史,经过数百位艺术家创作,横跨漫画、电影、电视、游戏等多个媒介的角色形象。
他不是某个作品的某个人,他是几十年、几百人、成千上万作品堆积起来的一个IP,在不同的维度下,他的道德标准、行事风格也各不相同。下面我将按历史脉络来简单讲讲老爷如今形象的来源。
1.角色诞生
1939年,当编剧比尔·芬格在故事板上写下布鲁斯·韦恩的名字时,他是绝对没想过这个角色会延续超过80年之久。
当时的美国漫画,没人会在乎思想深度,大伙要看的就是英雄和反派打架。
漫画家鲍勃·凯恩看当时《超人》卖的火热,也想搞一个自己的超人,他把人设画好后找来编剧比尔·芬格看,比尔芬格表示超人火了以后现在满大家都是超人,我们得打出差异化:
超人是外星人,我们就整一个普通地球人;
超人天生能飞能打,我们就整一个用道具打败敌人的佐罗;
这么个厉害的人为什么会打击犯罪,因为他父母死于犯罪。
啪!蝙蝠侠就这么诞生了。
2.不杀原则的诞生
蝙蝠侠一经问世,便大获成功。头几期的蝙蝠侠和如今起点孤儿院没什么区别,该杀人杀人,该用枪用枪,就是披着蝙蝠衣的佐罗。但很快,场外因素发挥了作用。
40年代的美国漫画,舆论地位比如今的中国网文还低不少,在父母眼里属于祸害中的祸害。为了避免家长们的意见影响销量,漫画厂商们开始主动对漫画里的内容进行规制:你看我这个角色虽然天天打架,但他不会杀人、也不会用枪,知道维护政府和法律,多么健康多么伟光正。
啪!蝙蝠侠的不杀原则就这么来了。
(当然那个时期的实际情况比我讲的复杂的多,而且蝙蝠侠的不杀原则也可能来自于编剧比尔·芬格的犹太人身份)
可惜,即便如此自我规制,漫画还是没能出过一劫。五十年代,美国出了个杨永信,把一切问题都怪在漫画身上,号召人们抵制漫画,偏偏当时美国社会很保守,家长们很吃这一套。为了保住蝙蝠侠这部漫画,漫画公司不得不再度转型成冒险漫画,蝙蝠侠不是打外星人就是去哪冒险,打击犯罪也和卡通片一样,玩玩就好。
3.黑暗骑士归来
一晃就是二十年,当年看漫画的小朋友长大了,这群漫画发烧友们想要证明漫画不是洪水猛兽,漫画有自身的艺术价值,漫画是成年人也可以看的东西,漫画也应该包含有对时事政治的思考。在新一代创作者和读者的推动下,蝙蝠侠逐步摆脱搞笑漫画、太空冒险的桎梏,重新回到严肃黑暗的侦探故事当中来。但最终,还是需要等待一个人、一部经典来一锤定音。
啪!弗兰克·米勒就这么登场了。
他的《黑暗骑士归来》和《蝙蝠侠元年》重新定义了蝙蝠侠:一位一生受童年阴影折磨、游走在法律和暴力边缘、和邪恶势力不断战斗的黑暗骑士。这两部漫画也成为现代蝙蝠侠的原点,几乎所有人在创作时都或多或少参考了这两部作品,即使是诺兰和扎导,也不能免俗。
4.土坡鼠之日
回到我写这篇帖子的初衷,蝙蝠侠的不杀原则和我们的建国后不许成精一样,属于外部因素逼出来的产物。但无奈蝙蝠侠真是DC的爹,弗兰克米勒这些大佬就真能围绕不杀原则给你写出经典来,给人一种“这个设定很好”的假象。
而且美国漫画和其他多数地区都不太一样,几十年前就开始搞IP,蝙蝠侠漫画永远不可能会完结,以至于人气角色不能随随便便死掉,就算死了迟早也会复活。内外因素相加,导致不杀原则就这么流传下来,成为蝙蝠侠,乃至美国超级英雄漫画的一部分。
于是,我们看到蝙蝠侠几十年如一日的打击罪犯,反派抓了逃,逃了抓,中了黄金体验镇魂曲一样,永远无法达到击败犯罪的真实。网络时代又特别喜欢解构权威和严肃,路人一看你蝙蝠侠吹的和什么样,结果反派还是遍地,下意识就会嘲笑辱骂,根本不听你解释。所以一三五车蝙蝠侠不杀原则,二四六车蝙蝠侠大资本家,周末一起骂,成了日经贴。
5.我就是要对这些设定说不!
所幸,创作者们也知道不杀原则很麻烦,他们一直在尝试规避不杀原则。
《致命玩笑》,最后的雨夜中蝙蝠侠到底有没有杀小丑,众说纷纭。
《世界最佳拍档》,超人要杀卢瑟,蝙蝠侠表示不会阻止,甚至还会帮忙毁尸灭迹。
《缄默》,蝙蝠侠想到小丑杀了二筒、打残芭芭拉,决定活活打死小丑。
《终局》,蝙蝠侠死死抱住想要治疗伤口的小丑,大家一起同归于尽。
《笑话与谜语之战》,蝙蝠侠一刀差点捅死谜语人,事后承认自己没有失控,是冷静思考下的选择。
《无主之地》,小丑杀了戈登局长的老婆,蝙蝠侠表示自己不会阻拦戈登杀小丑。
…………
即便最终还是无法彻底杀死角色,但创作者们还是在尝试绕过设定,完善蝙蝠侠的角色形象。像一些独立宇宙的刊物,创作者的自由度更高,杀人放火说脏话的都有,不再详谈。最后,还是以一张我很喜欢的情节做结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