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VG} Navmacs
2021-03-19T08:56:46+00:00
本人21届应届生,6月份毕业。去年12月的时候拿到了一家公司的offer,并且签署了三方协议,然后今年2月份中旬就提前过来实习了,也算是试用期。
实习了一个多月,发现完全不是当初面试时候说的965,偶尔加班,并且有加班费。[s:a2:大哭]实际情况是996,加班费还是按本地最低工资为标准算的,不是按个人月薪酬。(当初没有告诉我,合同上也没写明这事)。
现在是想跑路了,可是签的三方有几千块钱的违约金,这对于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实在是太多了,然后又看老哥们说应届生身份好像很重要的样子。
所以想问问大伙儿的意见,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三方已经报到了?直接提离职就好了?离职的话是不是不能以应届生身份参加校招了?
实习了一个多月,发现完全不是当初面试时候说的965,偶尔加班,并且有加班费。[s:a2:大哭]实际情况是996,加班费还是按本地最低工资为标准算的,不是按个人月薪酬。(当初没有告诉我,合同上也没写明这事)。
现在是想跑路了,可是签的三方有几千块钱的违约金,这对于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实在是太多了,然后又看老哥们说应届生身份好像很重要的样子。
所以想问问大伙儿的意见,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三方已经报到了?直接提离职就好了?离职的话是不是不能以应届生身份参加校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