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网易游戏擅自修改炉石传说礼包内容被律师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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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6T14:22:21+00:00

炉石传说滥开酒馆通行证,擅自关闭我战旗礼遇,128元仅仅享受不到半年的战旗礼遇。

致: 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人徐高峰,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自大学毕业那年便在舍友推荐下试玩《炉石传说》。其实这个游戏并非体验很强的游戏,需要你不断的刷金币或是购买卡包,否则卡牌不集齐,这个卡牌类游戏根本玩不过人民币玩家。 可能大家都感受开了几十个卡包就是开不出某一流派卡组的关键卡牌。

毕业好多年后,本人关注的某一网红法律博主屡次发文称,炉石传说的酒馆战棋很好玩,再也不需要剋金刷卡包了。

本人便试玩酒馆战旗后,2020年4月10日在炉石传说客户端花费128元购买“酒馆通行证”。

当时充值购买时,最新拓展包是“外域的灰烬”扩展包,而本人购买时“酒馆通行证”商品具体表述为“战旗礼遇”+“4张竞技模式入场券”。“战旗礼遇”购买页面上具体描述为,在“外域的灰烬”扩展包上线期间持续有效。

而本人近期登陆游戏,发现本人之前所购买的“酒馆通行证”中的“战旗礼遇”已经失效,只能从2名英雄中选择1个,而非“战旗礼遇”应当获得的4名英雄中选择1个。于此同时,本人发现“外域的灰烬”拓展包依然在商店中正常销售。那么本人应当继续享有“战旗礼遇”服务。

上述有关事实的陈述以及对网易炉石传说的游戏体验的描述,均是本人客观感触。本人对网易的产品,不论是网易公开课、网易云音乐、有道词典都是一贯好评,屡次推荐给朋友、同事。但是基于本次在炉石传说的体验中,发现了更深层次的问题。

由于本人是诉讼律师,基于诉讼思维,本人特地查询了在申请注册时候的条款;这样的协议彻底把我对网易的印象拦腰砍断。

一、该协议一上来就是这个约定(重要的地方会加粗加斜):“本暴雪最终用户许可协议简称“本协议”是您与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法律协议。在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您有权安装和使用暴雪战网。......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运营方”)已被暴雪指定为暴雪战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称“中国”,本协议目的下不包括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内的独立且独家被许可方、运营方和游戏经销商。”

注:括号里对中国排除列举是否合适,本人觉得不合适,具有某种倾向,因为你可以统称“中国大陆”,而不能在排除三个地方后还统称“中国”。






二、“10. 争端解决和适用法律。B. 有约束力的仲裁。如果各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端(但下文明确列出的例外争端除外),您和运营方同意通过仲裁处理。各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 “CIETAC” )由三名仲裁员根据CIETAC有效的仲裁规则以及适用法律在中国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您的仲裁费用及您应分担的仲裁赔偿应由您个人自行承担。”

相信我,即便你不是律师,甚至是法盲,都会明白注册地在上海浦东的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居然约定去北京仲裁。最重要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收费标准,按照本人128元仲裁金额来算,也要先支付6100元的受理费、仲裁费。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吗?居然不管你是否胜诉,仲裁费用都由个人来承担。这样的霸王式约定,居然发生本人心目中良心互联网企业—网易身上。网易经此番事,你太让我失望了。





有人会说我出来是要闹事,是要当网红。

那我的回答:这并非闹事,而是我看见了互联网中的一种霸道。而恰恰是我能够反抗、应对的。霸道的、看不惯的事情,律师职业生涯看得太多了,能平的也就三三两两,那么遇到了我能够反抗,我不出来说说,难道要我做缩头乌龟吗?如果有幸能够让更多人知道,那意义就更大了。“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



朋友们,如果认为本人文章有道理,或者当成故事般想要接着往下看事情的发展,那么就加入我们,点赞、转发。让我们拭目以待,良心的网易如何决断。



徐高峰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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