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vFx
2021-05-16T00:50:48+00:00
比如钢铁火药施法者,王国血脉等等[s:a2:鬼脸]
起点的基本都看过点,然而好看的不多
《渡鸦之影》
佛尼尔斯的记述
他有很多称号。虽然还不足而立,他的历练已得到岁月的认同,积攒下数不清的头衔:派他来戕害我们的疯子国王称他为疆国之剑,与他一同历经战场沉浮的追随者称他是雏鹰,和他为敌的库姆布莱人叫他黑刃,还有——我很久之后才知道——北大森里谜一般的部落民称他为伯纳尔·沙克·乌尔——渡鸦之影。
但在我和国人的眼里,他只有一个称号,正是那个称号,在那个早晨,当他被带上船舷时,不断在我脑海中回响:希望杀手。你的死期将至,我会见证。希望杀手。
令我意外的是,与我听过的传闻相反,他并不十分魁梧——虽然还是比大部分人要高;五官挺拔,但远远算不得俊俏。他的肌肉相当发达,却也不像说书人绘声绘色形容的那么夸张。唯一和传说相符的外貌特征是眼睛:黑如玉、锐如鹰。据说,他的眼睛能让人的灵魂无所遁形,只要和他四目相对,你就不可能守住任何秘密。这种话我向来不信,但见了他之后,我明白了别人相信的原因。
一整队帝国骑卫排成密集队形押送这名囚犯,长枪在手,冷峻的视线在人群中梭巡,预防骚动的苗头。但周围安静得很,根本无需操心。人们停在两旁,直勾勾地盯着他,直到马儿驮着他经过。没有叫嚷、没有唾骂,也没有石块和鸡蛋。我想起来了,他们认识他。他曾短暂地统治这座城市,率领一支异族的军队在城内驻扎,可我在他们脸上看不到恨意,看不到复仇的渴望。大部分人显示出的是好奇。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他还活着?
队伍在码头止步,犯人被喝令下马,准备登上押送的船只。我已在码头等候多时,见他们出现,赶紧放下记事本,从一口装香料的桶上站起身来,向队长点头致意:“愿荣誉与你相伴。”
队长是一名老资格的卫队长官,一条淡淡的伤疤划过下颌,皮肤黑如乌木,是南方帝国特有的肤色。他点头回礼,动作熟稔而标准:“佛尼尔斯大人。”
“这一程还算安泰?”
队长耸耸肩膀:“碰上几次麻烦。在耶瑟里亚,我们不得不敲碎几颗脑袋,因为当地人想把‘希望杀手’吊到神庙的尖顶上暴尸。”
这等忤逆行径令我怒从中来。在犯人途经的城镇都宣读过陛下的敕令,公文里说得清清楚楚:不得碰“希望杀手”一根寒毛。“我会向陛下禀告此事。”我说。
“当然,不过这是小事。”他转身面对犯人,“佛尼尔斯大人,我向您转交御下重囚一名,囚犯姓名:维林·艾尔·索纳。”
我向这名高大的男子郑重地点点头,这是一个始终萦绕在我脑海中的名字。希望杀手、希望杀手……“愿荣誉与你相伴。”我强迫自己向他致礼。
他那黑色的眼眸与我对视了一秒,刺痛我、拷问我。那一瞬间,我简直要相信那些荒诞不经的故事,怀疑这蛮族的凝视中当真蕴藏着某种魔法。他真能剥开人的灵魂么?开战至今,到处充斥着关于他的传闻,诉说他神秘的力量:他能通兽语,能对无名者发号施令,还能随心所欲地操纵天候。他的钢刃用剑下亡魂的血淬火,在战场上无坚不摧。最可怕的是,他和他的族人崇拜死亡,与先祖通灵,召唤出千奇百怪的妖灵邪异。我对这种蠢话嗤之以鼻,如果这些北方人的魔法如此强大,又怎会在我们手中承受如此惨烈的失败?
“阁下。”维林嗓音沙哑,带着浓重的口音。他的阿尔比兰语是在地牢里学的,嘶哑的嗓音来自经年的呐喊——为了盖过战场的金铁交鸣和惨叫、赢下上百场胜利。而其中的一场,令我失去了最亲密的友人,也让这个帝国痛失未来。
我转向队长:“为什么给他戴镣铐?皇帝陛下有令,不得对他无礼。”
“没人喜欢看着他自由自在地骑马。”队长解释道,“犯人要求戴上镣铐,以免麻烦。”他走到艾尔·索纳身边,解开镣铐。这名高大的男子用满是疤痕的手揉揉手腕。
“大人!”人群中传来一声呼喊。我一转身,见一名矮胖的白袍男子快步走来,脸上汗水涔涔,想是不擅如此劳顿。“请留步!”
队长的手伸向佩刀,但艾尔·索纳浑不在意,还朝那胖子露出笑容:“阿茹安总督。”
胖子停下脚步,掏出一块蕾丝手巾抹抹脸上的汗。他的左手提着一柄长物,裹在布里。他朝队长和我点点头,但开口的对象是犯人:“阁下,没想到还能见面。您还好吗?”
“我很好,总督阁下。您怎么样?”
胖男子摊开右手,蕾丝巾从拇指边垂下,露出一手的指环:“再也不是什么总督了,只是个蹩脚的商人。生意没以前景气,但总算熬过来了。”
“佛尼尔斯大人,”维林·艾尔·索纳对我说道,“这位是霍卢斯·内斯特·阿茹安,尼莱什城前总督。”
“幸会。”阿茹安略一欠身,向我致敬。
“幸会。”我郑重回礼。希望杀手就是从他手里夺走了这座城市。守城失败后,阿茹安没有自尽,这种不名誉的做法在战后饱受指摘。但皇帝陛下(诸神佑护陛下的睿智和仁慈)考虑到城市被希望杀手所占,情况特殊,便网开一面。不过仁慈不代表他可以继续担任总督。
阿茹安转向维林:“看来您气色不错,我很高兴。我已修书一封,乞求陛下开恩。”
“我知道,受审时,他们念了你的信。”
我从庭审记录中得知,阿茹安冒着生命危险所写的信函成了一份证据,连同若干其他证据一起,表明“希望杀手”在战争期间有过耐人寻味,也不合其本性的宽悯之行。此函蒙皇帝陛下圣听,随后,陛下如此定夺:治其罪,不问其德。
“您女儿可好?”犯人问阿茹安。
“她很好,今年夏天刚成婚。对方是船工的儿子,不靠谱,但我这不中用的爹又能奈何?托您的福,至少她还有这条命来伤我的心。”
“我为你们高兴。是为婚事,不是您的苦恼。向你们致以最美好的祝愿,我给不了别的。”
“阁下,我倒是带了一件礼物来。”
阿茹安用双手托起那柄裹布的长物,递到希望杀手跟前,面色凝重得古怪:“听说您很快就用得上此物。”
这个北方的蛮族明显露出迟疑的神色,接过物件,用伤痕累累的手解开扎绳。布块抖落,亮出一把式样罕见的长剑,剑身含在鞘内,长约一码,锻得笔直,不像阿尔比兰士兵爱用的弯刀。剑柄周围有一块弧形的护手,顶端的一颗质朴的钢球是这把兵器唯一的装饰。剑柄和剑鞘满是刻痕、划痕,诉说着此剑经年的沧桑。这不是什么礼仪性的装饰品,我突然明白了,心头一阵翻江倒海:这是他的剑。他带着这把剑踏上我们的海岸。他凭着这把剑成为希望杀手。
“你一直留着?”我又惊又怒,冲阿茹安大喊。
胖商人转向我,表情变得冰冷:“荣誉心使然,大人。”
“多谢。”我还没来得及继续发作,艾尔·索纳便接口说道。他掂了掂剑的分量,拔出寸许刀身,用拇指试了试刀锋。此时,我看到卫队长身躯一震。“锋锐如昔。”
“一直都用心打理着。定期上油、砥磨。我还带来一件小小的纪念品。”阿茹安伸出手,掌心躺着一颗红宝石,中等大小,切割精良,无疑是他家族收藏中的上品。我知道,阿茹安的慷慨是有原因的,可如此明目张胆地抬高一个蛮族,再加上这把血腥的剑,还是让我很不愉快。
艾尔·索纳有些不知所措,不停摇头:“总督,我不能……”
我凑上前,轻声道:“北方人,这是你的荣幸,你配不上的荣幸。不要拒绝,否则就是对他的侮辱,也会令你更不名誉。”
他冲我眨眨黑色的双眸,旋即对阿茹安笑道:“我无法拒绝如此好意。”说罢接过宝石,“我会一直留着它。”
“但愿您别留着,”阿茹安笑答,“只有不用卖掉珠宝的人才会把珠宝留在身边。”
“说你们呢!”不远处,一艘靠港的船上传来一声呼喊,那是一艘梅迪尼安大帆船,船桨的数量和船身的宽度表明它是货船,而非传说中的梅迪尼安战舰。一名个子不高的黑胡子壮汉在船头招手,从头上所系的红头巾可知他便是船长。“你们这些阿尔比兰狗,把希望杀手带上船来!”他用典型的梅迪尼安社交辞令大喊,“别磨磨蹭蹭的,我们要错过潮汐了!”
“这艘船会带我们去岛上,正等我们上船。”我招呼犯人,开始收拾东西,“还是别惹船长生气为好。”
“看来那是真的。”阿茹安说,“你要到群岛去,为那位夫人而战?”我不喜欢这句话的语调,满是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敬畏之情。
“是的。”犯人握了握阿茹安的手,向队长点点头,然后对我说:“大人,可以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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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给你们皇帝舔脚丫子的人里头,你大概算排得上号的,抄书人。”船长一边用指头戳我的胸口,一边说,“但这艘船是我的地盘。你们就睡这儿,要不就把你们绑桅杆上。”
他领我们看了落脚处——在船首的货舱里,用帘子隔出的一块地方。货舱里臭气熏天,舱底的陈年污水带着咸味,各种货物的气味混杂在一起,还有水果、鱼干和数不清的香料——这是帝国有名的特产,混合出令人作呕的怪味。能不吐出来已经是我的极限了。
“我是堂堂的佛尼尔斯·阿利希·苏梅伦,御前史官、第一学士、皇帝陛下光荣的仆人。”我捂着嘴回答,捂嘴的手帕多少模糊了我的言辞,“我是护送御下重囚的特使,可差遣各地船主。海贼,对我放尊重点,否则我叫二十个卫兵登船,把你在全体船员面前吊起来抽鞭子。”
船长凑得更近了,难以置信的是,他的吐出的气息比货舱的味道更可怕:“试试看。出港后,我就有二十一具用来喂杀人鲸的尸体了,抄书人。”
艾尔·索纳伸脚探探舱板的一个铺位,略作环顾:“能住。我们需要食物和水。”
我怒不可遏:“你真想住这种老鼠窝?太恶心了。”
“你应该尝尝地牢的滋味,那里也有很多老鼠。”他转向船长,“水桶是在前甲板吗?”
船长用又短又粗的手指捋捋蓬乱的胡须,打量起眼前的高个子。他大概是在寻思,这些话是不是对他的嘲弄;又或者在估量,必要时能不能把这个男人杀掉。阿尔比兰沿海一带有一句俗语:宁可背对眼镜蛇,也不要背对梅迪尼安人。“要和海盾斗剑的人就是你?在伊尔黛拉,你的赔率是二十比一。我是不是应该投个铜板在你身上?海盾是那座岛上最厉害的刀手,可以把空中的苍蝇一刀两断。”
“他配得上这样的盛名。”维林·艾尔·索纳笑道,“水桶究竟在哪儿?”
“是在前甲板。每天一瓢,不准过量。我不会让船员因为你们这两个家伙缺水。食物可以到厨房取,和我们吃一样的垃圾,你们不介意吧?”
“我当然吃过更差的。如果你需要划桨手,我随时听候差遣。”
“以前干过?”
“一次。”
船长咕哝道:“会安排的。”他转身离去,同时头也不回地说:“一个小时内起帆,别跑出来妨碍我们清理甲板。”
“野蛮的岛民!”我怒气冲冲地打开行囊,摆好鹅毛笔和墨水,确认床铺下没有潜伏的老鼠,然后坐下给皇帝陛下撰函。我希望陛下了解这场无礼闹剧的全部细节。“他以后别想在阿尔比兰任何港口靠岸,我保证。”
维林·艾尔·索纳背靠船壳坐下。“你懂我的语言?”他换成北方语问道。
“我研究的就是语言,”我同样以北方语回答,“我可以流利使用帝国的七种主要通用语,还能用另外五种进行交流。”
“了不起。你会瑟奥达语吗?”
我把视线从羊皮纸上挪开,抬起头:“瑟奥达?”
“北大森的瑟奥达部落。可曾听说?”
“我对北方蛮族所知甚少,也想不到需要补足的理由。”
“作为一名学者,你对自己的无知还挺受用的。”
“我可以代表整个帝国表态,我们所有人都希望对你们一无所知。”
他歪歪头,打量着我:“你的语气带着恨意。”
我不理他,鹅毛笔在羊皮纸上飞舞,拟出呈给皇帝的信函应有的标准开场白。
“你认识他,对吗?”维林·艾尔·索纳接着说。
我的笔停住了。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你认识‘希望’。”
我把鹅毛笔一搁,站起身来。货舱的臭味、与这个蛮族近在咫尺的现实,突然变得令我无法忍受。“对,我认识他。”我承认,“我知道他是最杰出的人。我知道他将成为这片大陆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皇帝。但我的恨不是因为这个,北方人。我恨你,因为‘希望’是我的朋友,而你杀了他。”
我挺起胸膛大步离去,登上舱梯,来到主甲板。有生以来第一次,我希望自己是个战士,希望有粗壮的胳膊、发达的肌肉、坚如磐石的心,可以手起刀落,来一场血腥的复仇。但这一切与我无缘:我的体形还算标准,但不强壮;我的头脑虽然敏锐,但不残忍;我不是战士。所以不会有我个人的复仇。我能为朋友做的,就是见证凶手的死期,为他的故事写下正式的结局,以悦圣心,以明史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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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甲板上待了几个小时,凭栏眺望。伴着甲板长敲出的鼓声,看着阿尔比兰北岸的碧水渐变成艾瑞尼安内海的蓝波,我们的旅程开始了。离岸后,船长下令展开主帆。船开始加速,锐利的船头劈波斩浪。船首像是梅迪尼安传说中的腾蛇,也是他们无数海神中的一位,有很多长着尖牙的蛇头。满嘴利齿的蛇头随着船身起伏,被一片细浪腾起的薄雾笼罩。连续划了两个小时后,甲板长下令休息。划桨手们收起桨,结队前去用餐。当班的水手留在甲板上,操纵器械,干那些船上讨生活的人永远也干不完的杂务。有几个水手瞟了我几眼,但没人上来搭话,真是谢天谢地。
距港口还有几里格时,它们出现了。黑鳍如刀,划破海面,引来水手们欢快的呼唤:“杀人鲸!”
我没法数清数量,它们游得飞快,在海里极为自如,不时跃上海面,喷出一柱水汽,复又下潜。靠得更近一点后,我才看清它们的个头有多大——全长超过二十英尺。我在南部海域见过海豚,那些银色生灵性情活泼,能学会一些小把戏。而杀人鲸不一样,这些在水下穿梭的巨大黑影令我不安,就像自然界的冷漠和残酷的化身。船员的感受显然不太一样,他们挤在船舷边欢呼雀跃,仿佛在招呼老朋友,连船长惯常的阴沉脸色似乎也缓和了不少。
一条杀人鲸跃出水面,泛起一大片水沫,在半空扭了扭腰后轰然入水,船身为之撼动。那些梅迪尼安人一阵喝彩。噢,塞利森,我心想,看到这种景象,你应该会诗兴大发吧。
“在他们眼里,杀人鲸是神圣的。”我转过身,见希望杀手来到身旁,“他们相信,当梅迪尼安人死在海上,杀人鲸会驮着他们的灵魂游向世界尽头之外的无尽大洋。”
“怪力乱神。”我嗤之以鼻。
“你们也有信奉的神吧?”
“我的同胞信,我不信。神是虚构的,用来哄孩子的。”
“我故乡的人爱听你这种话。”
“这里不是你的故乡,北方人。我也永远不想去那个地方。”
又一条杀人鲸跃出海面,腾空足有十英尺,然后扎进水里。“奇怪,”艾尔·索纳若有所思,“当我们的船经过这片海域时,杀人鲸并不理会,它们只为梅迪尼安人现身。也许它们和梅迪尼安人有共同的信仰。”
“也许吧,”我说,“又或许是因为它们喜欢免费的午餐。”我朝一边努努嘴。船长正往海里抛鲑鱼,杀人鲸蜂拥而至,快得我的眼神都跟不上。
“为什么是你,佛尼尔斯阁下?”艾尔·索纳问,“为什么皇帝派你来?看管囚犯并不是你的职责。”
“是我要求来亲眼见证你将面临的决斗,皇帝陛下体恤臣心,同意了我的请求。当然,我还要护送艾梅伦夫人回去。”
“你是来看我死的。”
“我是来为皇室卷宗撰史的。我的身份是御前史官,别忘了。”
“我听说了。我的看守叫格里希,他非常钦佩你为这场战争所著的史书,认为那是阿尔比兰文学的无上瑰宝。作为一个在地牢里度过一生的人,他懂得很多。他会坐在牢房外,为我读上几个小时的书,一页接着一页,尤其是战役部分,他喜欢那些内容。”
“准确的研究是治史的关键。”
“那很遗憾,因为那本书里有太多的错误。”
我再一次渴望拥有战士的力量:“错误?”
“很严重。”
“很好。也许你可以用你那野蛮人的头脑思考一下,告诉我哪些地方错得很严重。”
“哦,在小细节上,你的记述基本是对的。但你说我指挥的是一支狼军团,这就错了。那其实是第三十五步兵团,被疆国禁卫军称为奔狼。”
“我一定会在返回都城的途中赶出一份修订稿。”我讥言道。
他闭上眼,开始回忆:“‘雅努斯王对北海岸的侵略只是第一步,他有更大的野心,那就是吞并整个帝国。’”
背得一字不差。他的记忆力令我叹服,但这种话实在说不出口。“那是单纯的事实。你们是来窃取帝国的。竟然以为这种计划能够得逞,雅努斯是个疯子。”
艾尔·索纳摇摇头:“我们为北海岸的港口而来。雅努斯想要的是艾瑞尼安海上的贸易航线。他不是疯子。他老了,走投无路,但不疯。”
他话语中流露出的同情令我吃惊。雅努斯是个大叛贼,这是希望杀手的传奇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你又怎么会知道他的想法?”
“他告诉我的。”
“告诉你?”我笑了,“我写了上千封信去询问,给我能想到的每一个使节和疆国官吏都发了函。愿意回函的人不多,但所有的回信都认同一点:雅努斯从不向任何人透露他的计划,哪怕是家人。”
“可你却断言他打算征服你们的整个帝国。”
“根据现有的证据,这是合理的推断。”
“合理?也许,但错了。雅努斯拥有一颗王者之心,必要时,可以坚强而冷酷。但他并不贪婪,也不做不切实际的梦。他知道疆国永远不可能征服这个帝国,我们无法聚集所需的人力和财力。我们为港口而来。他说,这是我们保障未来的唯一办法。”
“他为什么把这些机密透露给你?”
“我们……有一个约定。他把很多不能言说的事告诉了我。有一些命令,需要他的解释才能执行。但有时,我想他只是想找人倾诉。每个王者都会孤独。”
我感到一种难以言说的诱惑:这北方人知道一些我所渴求的信息,也能告诉我。我对他有了更多的敬意,以及更多的厌恶。他在利用我,他有一些必须讲述的故事,想让我记述下来。至于理由,我猜不到。但我知道这和雅努斯有关,和他将在岛上进行的决斗有关。也许他需要释放自己,在最后时刻来临前,为后世留下一份真相,让历史铭记他作为希望杀手之外的另一面。这是最后的尝试——为了救赎他的灵魂,也救赎他死去的国王的灵魂。
我盯着杀人鲸,任凭沉默蔓延,直到它们吃够送到嘴边的鲜鱼,向东方远去。最后,当太阳沉向海底,暗影渐渐拉长,我开口道:“那好,说吧。”
《第一律法》
完
The End
罗根来不及穿鞋。
他跌跌撞撞穿行于林间,踏过黏滑的湿地、污泥和潮湿的松针,胸脯因急促的呼吸而剧烈起伏,血液在脑中嗵嗵乱撞。他打了个趔趄,四仰八叉摔倒在地,手中战斧差点劈开自己的胸膛。他躺在那儿喘粗气,望着影影绰绰的森林。
他很确定狗子片刻前还跟他一起,现在却全无踪影。其他人也不知下落,他和他的手下被冲得七零八落。他本应回去和他们会合,无奈到处都是山卡。他感觉到它们在林间穿梭,鼻子里充满它们的气息。左边隐约传来打斗的呐喊,罗根慢慢从地上起身,努力不发声。只听“噼啪”一声响,树枝清脆断裂,他迅速回头。
一支长矛向他刺来,恶狠狠地来势汹汹。执矛的正是个山卡。
“见鬼。”罗根咒道。他扑向一旁,脚下一滑,摔了个嘴啃泥。他在污泥中扑打翻滚,心想自己的背随时可能被一矛刺穿。他慌乱爬起,惊魂未定、气喘吁吁。当他看到矛尖再次刺来,赶紧一个急闪,连跌带滑躲到大树干后。等他探头,扁头一声低吼,又是一刺,他立刻闪向树干另一边——之前只是虚晃,扁头果然中计。罗根用尽全身力气大吼,绕过树干跳出去挥斧砍下。随着“咔吱”的骨骼碎裂声,斧刃深嵌入山卡的脑壳。罗根向来幸运,他觉得自己的幸运也该到头了。
扁头站在那,眨眼瞪他,然后开始左右摇晃,鲜血沿脸颊滴落,最终岩石般砰然倒地,在罗根脚下不停抽搐。它倒地之势几乎将罗根手中战斧带飞,罗根竭力握住斧柄,而山卡死握着长矛,矛尖就像打麦的连枷一样在空中挥舞。
“啊呀!”矛尖划过胳膊,罗根大叫一声。同时他感到一片阴影笼罩在脸上。另一个扁头。该死,另一个大家伙。敌人已欺身向前,双臂抓向他,而他的战斧尚未拔出,闪躲也来不及。罗根张大了嘴,却说不出一个字。命在旦夕,你能说什么呢?他们撞在一起,倒在湿地上,在淤泥、荆棘和断枝间翻滚,咆哮着挥拳撕打。罗根的头重重地撞到树根,耳朵嗡嗡作响。他随身带了把刀,却想不起放在哪里了。他们就这样翻滚着,翻滚着,一路滚下山坡,周围天旋地转。罗根一边使劲摇头,驱除脑中的眩晕,一边死命勒住扁头的脖子。他们一路滚落,似乎永无止境。
在悬崖边安营扎寨本是个好点子,因为谁都没法摸上绝壁;但当罗根的肚子触到悬崖边,这个好点子失去了所有说服力。他双手胡乱抓向湿地,却只抓到松软泥土和褐色松针,不论手指怎样用力,却什么都抓不牢。他开始坠落,不禁呜咽起来。
双手终于抓住了什么。是一条从峡谷边缘探出的树根。现在他在空中晃来晃去,大口喘气,但死死抓着树根。
“哈哈!”他放声大笑,“哈哈!”他还活着。两个扁头就想结果九指罗根?他试图拽自己上去,但没成功。脚太沉。他朝下望。
河谷很深,两边都是陡峭石壁。树木从岩石缝中生出,枝叶朝四面八方扩展,伸向空空的天际。河水在下潺潺流过,水势激猛,与参差的黑色岩岸激起白色水沫。这些足够险恶了,但真正的麻烦近在咫尺——他没有摆脱那个体型巨大的山卡,对方肮脏的双手死死箍住他的左脚踝,身体在空中来回微荡。
“见鬼!”罗根咒道。麻烦大了。他曾多次遇险,但总能活到为胜利高歌的一刻,可当下处境是最糟糕的,令他不由得反省人生。现在看来,那是多么痛苦、无趣的一生啊,他这一生没让任何人过得更好,他这一生充斥着暴力与伤痛,还夹杂着一些失望和困苦。他双手发麻,前臂犹如火烧,而大块头扁头非但看起来一时半会不会自行掉入河谷,反倒拽着他的腿往上挪。
它停下来,抬头盯着罗根。
换做是罗根抓着山卡的脚踝,他极可能想:“我的命全靠手里这条腿了,最好不要贸然行动。”人类会选择自保,但罗根很清楚山卡不会这么想。果不其然,只见它张开大口,深深咬入他小腿。
“啊呀呀呀!”罗根闷哼一声,随即放声号叫,赤裸的脚跟使劲砸山卡的头,很快砸出一道血淋淋的伤口,却止不住它撕咬。他蹬得越厉害,抓在滑腻树根上的双手就越往下滑。手里树根所剩不多,看样子随时可能折断。他努力不去想双手和前臂的疼痛,不去想小腿里扁头的牙齿。他就要掉下去了,能选择的是掉在岩岸边的石堆里,还是掉入奔腾的水流中。
他顶多只有这两个选择。
与其担惊受怕,不如放手一搏,罗根的父亲常这样说。于是他用能活动的右脚紧抵岩壁,深吸一口气,用尽仅存的力量荡出去。他感到小腿里的牙齿松开了,接着是紧握脚踝的双手,一瞬间,他如释重负。
然后他开始下坠,势如流星,河谷两旁的岩壁飞掠而过——褐岩、青苔和小堆积雪都在翻滚。
罗根缓慢地在空中翻身,四肢乱舞,吓得喊不出声。疾风抽打着双眼,撕扯着衣服,堵住了呼吸。他看到大个山卡撞上旁边岩壁,弹开滚落,粉身碎骨,必死无疑。真是喜闻乐见,但他的满足感一闪即逝。
流水迎面扑来,像狂奔的公牛冲向他,挤出肺里空气,驱赶脑海中的意识,将他吞入冰冷的黑暗……
大难不死
The Survivors
耳边流水的冲刷,是他最初的知觉。流水冲刷,树叶摩挲,鸟儿啁啾,还有奇怪的咔哒声。
罗根睁开一条眼缝,树叶间透出模糊明亮的光线。我死了?怎么还痛?左边身子剧烈抽痛。他试图呼吸,结果立刻被呛到,咳出大滩水和泥浆。他呻吟着,靠双手和膝盖翻身,把身体从河里拖出。他咬紧牙关,猛吸一口气,仰面躺倒在水边的青苔、烂泥和枯枝上。
他就这样躺了一会儿,看着黑色枝桠外灰蒙蒙的天,涩哑的喉咙急促不停地喘息。
“我还活着。”他嘶哑地自语。他还活着,纵然悬崖急流、山卡、人类还有野兽都想置他于死地。他湿淋淋地躺在地上,禁不住咯咯笑。笑声尖厉,好似笛鸣。要说九指罗根有啥本事,那就是他总能大难不死。
冷风吹过流水蚀刻的河岸,罗根的笑声渐渐消逝。大难不死是不假,但能否活下去却是另一回事。他强忍疼痛坐起来,踉跄起身,倚在最近的树干上,刮掉鼻子、眼睛和耳朵里的泥污,掀开湿漉漉的衬衣,检查伤势。
身体一侧遍布滚下山坡造成的瘀伤,肋骨上的皮肤青一块紫一块,不过摸着虽软,但感觉没断。腿上血肉模糊,被山卡咬得皮开肉绽,疼得死去活来,但重要的是能动——这才是他关心的。要想逃难,首先腿要没问题。
刀还在腰带上的刀鞘里,令他大喜过望。按罗根的观点,刀子永远不嫌多。不过刀是好刀,他的前景却不容乐观。现在他孤身一人,森林里不知有多少扁头。他也不知置身何处,好在可以沿河走。河全向北流,从南方群山流到北方冷海。溯流而上,沿这条河往南,爬上山卡上不去的群山,是唯一生路。
这时节,那边一定很冷,冷得要命。他低头看着赤裸的双脚。山卡攻进营地时,他正好脱了鞋,真幸运,现在他脚上满是水泡。外套也落在营地——当时他坐在篝火边。这样子在群山挨不过一天,甚至没走到山口,就会在寒夜里冻得手脚发黑,半死不活了——假如他没饿死的话。
“见鬼。”他骂了一声。他只能回营地,期盼扁头已离开,期盼它们还给他留下些活命的东西。他期盼得有点多,但他别无选择。向来如此。
***********************
罗根找到营地时天空已在飘雨,他的头发被雨水浸湿,紧贴在头皮上,衣服也湿透了。他紧贴住一棵长满苔藓的树干,向外窥视营地,心怦怦直跳,右手死死握住湿滑的刀柄,握得隐隐发痛。
他看到篝火烧出的一圈黑,周围是未燃尽的柴禾和灰烬;他看到扁头们攻来时“三树”和“黑旋风”坐的大圆木,各种随身物品散落在中央空地;他看到地上躺了三个山卡,其中一个被一箭穿心。三个死货,没有活人。他的确幸运,总能大难不死,一向如此。不过,山卡随时可能回来,他必须赶快行动。
于是罗根从树干后冲出,在地上搜索。靴子还在脱下的地方,他一把抄起,一边往冻僵的脚上套,一边蹦跳着扫视四周,差点因着急而滑倒。外套也在,就压在那根圆木下,由于十年来风吹雨打和战斗洗礼已破烂不堪、缝缝补补,半只袖子早不知去向。他的包在一旁的灌木丛里,被雨水冲得不成模样,里面的东西散了一斜坡。他蹲下,屏住呼吸,把东西全塞回包:一根长绳子、一个老烟斗、几条干肉、针、麻线和一只坑坑洼洼的酒瓶,酒还在里头“咣当咣当”晃。都是实用的好东西。
还有条破毛毯挂在树枝上,雨水搞得半条毯子上都是泥点。罗根扯开它,看到自己破旧的煮锅被盖在下面,不禁咧嘴笑了。它翻倒在旁,可能是战斗中被踢出了火堆。他用双手紧紧抓住它,熟悉的感觉让他心安。由于经年累月使用,它已通体漆黑,他可以感觉到锅沿上的凹痕。很久之前他就有了这口锅,它随他走遍整个北方,经历了大小战斗无数。他们这伙人用这口锅一起煮菜,一起吃饭,一起行动。福利、寡言、狗子,他们这伙人。
罗根又检查了一遍营地。还是只有三具山卡尸体,没有同伴。说不定他们还活着,或许他该冒险去找他们——
“不。”他用比呼吸还轻的声音说。他心知肚明,到处都是扁头,数不清的扁头。他不清楚自己在河边躺了多久,即便他的小子们有一两个逃脱,山卡也肯定会在森林里锲而不舍地追杀。他们肯定成了一具具死尸,散落在山谷中。他只能向南方群山进发,以挽救自己可悲的生命。你必须现实一点,必须这样,无论现实有多伤人。
“只剩你和我了。”罗根不无悲苦地对锅说。他把锅塞进包,把包扔到肩上,尽可能快地跛着走开,跟随河流,向南方群山前进。
他和他的锅。
大难不死。
别无选择
No Choice at All
罗根惊醒了。
他僵硬地躺卧在地,头抵在硬东西上,膝盖蜷于胸前。他睁开一条小眼缝。漆黑一片,但有微弱的光线隐隐照进来,透过雪。
恐慌攫住了他,他顿时想起自己置身何处。他在小山洞的洞口堆了些雪,以保持洞里温度,现在洞口却被雪完全堵上了。无疑他睡着时雪下大了,将他封在了里面。可能洞外已积满雪,深得足以将人淹没,教他永远别想出去。他真该一路向上爬,走出高山间的谷地,那就不会死在这连脚都伸不开的岩洞里了。
罗根在这狭小空间里使劲扭身,一边用冻僵的双手掏积雪,挣扎着,扑腾着,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咒骂自己。光线突然射进来,灼热而明亮。他把最后几堆雪推开,忙不迭地拖着身子钻出去。
天青如洗,阳光照耀。他面向太阳,紧闭刺痛的双眼,沐浴在光芒中。空气入喉,带来疼痛的寒意,冰冷刺骨。他的嘴干得像沙漠,舌头冻得像雕坏的木头。他抓起一把雪塞进嘴里。雪入嘴融化,他咽下去,然而雪水冰冷,冷得他头疼。
有腐臭味——并非他身上潮湿的臭汗,虽然这味道已令人作呕——是毯子开始腐烂了。之前他从毯子上撕下两块,像手套般裹在双手上,用麻线扎紧,又撕了一块裹在头上,做成臭气熏天的风帽。他还用毯子的碎片塞满靴子,剩下的毯子一层一层裹在外衣下。毯子很难闻,但昨晚救了他一命,罗根觉得很划算。
在他能扔掉它之前,臭味会更甚。
他挣扎起身,环视周围。这是一条两边陡峭、积满了雪的狭窄山谷,三座高耸山峰环绕着它,灰黑峰峦与白雪映衬着湛蓝的天。他认得这些山,它们都是他的老朋友,他唯一剩下的朋友。他终于踏上了群山——世界屋顶。他安全了。
“安全了。”他沙哑地低语,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毫无疑问,这里安全是安全,但没有食物,也基本谈不上温暖,两者在此想都不用想。他或许逃过了山卡的追击,但这是个死亡之地,留下来他迟早变成死人。
他很饿。肚子像一个巨大的空洞,向他痛苦地尖叫。他从包里摸出最后一条干肉。一条油腻的棕色老肉,活像一截干枯的小树枝。不可能靠它来填满空洞,但他只有这个。于是他用牙齿撕咬着皮靴一样硬的肉,就着雪咽下。
罗根手搭凉棚,顺着山谷北望,望向昨天的来路。只见地势渐低,积雪和岩石让位于松树覆盖的丘陵,树木又让位于连绵起伏的草场,最后绿丘让位于大海,在远方地平线留下一道闪光的痕迹。家,这念头让罗根郁郁寡欢。
家。那里曾有他的家,家里有有勇有谋的父亲——既是个好人,又是个好族长——还有他的妻子和孩子们。他们是和睦的一家,他理应扮演好好儿子、好丈夫和好父亲的角色。他的朋友们也在那边,新老朋友都在。能与他们重逢就太棒了。和父亲在长厅闲谈,陪孩子们嬉戏,跟妻子并肩坐在河边,与三树激论战术,同狗子一起在山谷间打猎,举着长矛,像傻蛋般纵怀大笑着驰骋过森林。
罗根突然升起一股痛苦的憧憬,令他几近哽咽。现实是,他们都死了。长厅成了一圈焦黑残骸,那条河成了臭水沟。他永远也忘不了爬上山顶,看到焚毁的山谷时的情景。他在灰烬间爬行,寻找任何生命迹象。狗子抓住他肩膀,叫他放弃。除了尸体,什么都没有,除了腐烂已久、无法辨认的尸体。他找得精疲力竭。他们全死了,山卡一个都没放过,全死了。他朝雪地吐了口唾沫,唾沫被干肉染成黄褐色。死亡,冰冷腐朽的死亡,或者被烧成灰。
入土为安。
罗根咬紧下巴,朽烂的毯条下双拳紧握。他可以再回去一次,回到海边的废村;他可以再发出战吼,从山上冲下,一如他在卡莱恩之战中那样——那一战,他失去了一根手指,但“九指罗根”从此声名远扬;他可以再干掉几个山卡,像对付“没心肺”沙玛那样,从肩膀直劈到小腹,肠肚流一地;他可为父亲、妻儿和朋友们复仇。在杀戮中死去,是血九指的归宿,是值得歌唱的结局。
但卡莱恩之战时的他年轻力壮,又有朋友作坚强后盾,而现在他食不果腹,孤身一人。他用一柄无比锋利的剑杀了“没心肺”沙玛,而现在他腰间这把刀呢?刀或许是好刀,但用来复仇太可怜。况且谁会歌唱?即便山卡乱箭射穿这个浑身恶臭、毯子包裹的叫花子之后认出他是谁,它们的嗓子也太粗哑,想象力更是缺乏。
复仇之事可以再等,至少等手里有把大刀。你必须现实一点。
只能继续向南流浪。他有手艺,能找活干。也许是见不得光的苦活,但活毕竟是活。不得不承认,这念头很有吸引力。从此没人会依赖他,他的决定不再性命攸关,左右他人生死。确实,他在南方也有敌人,但血九指就是要跟敌人打交道的。
他又啐了一口。唾沫也不能随意浪费。他只剩下唾沫、旧锅和散发恶臭的毯条了。死在北方还是去南方活命,必须作出选择。
别无选择。
做人就得放下包袱向前走,这是他的座右铭。要活下去必须这么做,不管你值不值得活。尽力缅怀死人,说几句感怀的话,然后向前走,希望一切好转。
罗根长吸一口冷气,然后呼出。“再见,朋友们,”他咕哝,“再见。”然后他把包裹扔上肩膀,转身在厚厚的积雪中挣扎前行。向下走,向南,走出群山。
***********************
雨仍在下,细雨凝成寒露,结在树枝、树叶和松针上,积成大大的水珠后,穿过罗根湿透的衣服,滴进他湿冷的皮肤。
他安静平稳地蹲在潮湿的灌木丛里,任凭雨水顺着脸流淌,他的刀被水汽涤得闪亮。他能感觉到森林的磅礴动荡,听着它发出千种声息:昆虫窸窸窣窣地爬行,鼹鼠盲目奔逃,小鹿胆怯踟蹰,还有树液在古老树干里缓缓涌动。森林里每一种生命都在寻找自己的食物,和他一样。他锁定了附近一只动物,小心翼翼地穿过树木绕到右边。一顿美餐。森林间仿佛一下子安静下来,只有水珠不停从树枝上滴落。整个世界只剩罗根和他的下一顿美餐。
他确定够近后,向前一跃,将猎物扑倒在雨地里。这是一只小鹿,四脚乱踢,却挣不过他强壮的身体和迅捷的动作。他一刀刺入它脖子,切开喉咙。热血从切口喷涌而出,流过罗根的双手,淌到湿漉漉的地上。
他抬起鹿尸,扛到肩上。炖汤很不错,或许可以放点蘑菇。很不错。饭后,他要唤出鬼灵,征求指引。鬼灵的指引一向没用,但他只想说说话。
返回营地已近黄昏。这是一处适合大英雄罗根的居所——两根大粗木支在淤泥里,撑起一片潮湿枝桠,下面挖了个坑。好在里头有一半是干的,雨也停了,看来今晚可以生火。他很久没有这样的享受了。一堆火,一个人享受。
待饱餐一顿、充分休息后,罗根将一块查加压进烟斗。几天前他在某棵树下找到了它,它是淡黄色的,形如大盘子。他剥下很大一堆,但直到今天才干燥到可以拿来抽。他从火堆里拣出燃烧的小枝,扎入烟斗,用力地吸,直到里面那块真菌燃起来,散发出熟悉的、带泥土气息的甜香。
罗根咳嗽起来,吐出褐色烟雾。他凝视着忽明忽暗的烟火,思绪重回到以前的岁月,想起了曾经的营火。狗子坐在旁边咧嘴笑,尖尖的牙齿在火光下闪烁;巴图鲁坐在对面,壮得像座山,笑起来响雷一般。“最弱的”福利也在,紧张不安的眼睛四下张望,眼神总带着一丝恐惧。此外还有“三树”鲁德和“寡言”哈丁。哈丁向来没话说,所以大伙儿管他叫“寡言”。
他们都在,又都不在。他们全死了,入土为安。罗根把烟斗里的真菌敲入火堆,扔开烟斗。他没了兴致,父亲说得对,永远不该一个人抽烟。
他拔掉破酒瓶的塞子,满饮一口,喷出一道酒雾。火苗蹿向冷空,罗根抹抹嘴唇,品着辛辣热烈的酒味。然后他向后坐靠在多结的松树干上,等待。
它们过了好一会儿才来。来了三个。它们悄无声息地现身于幢幢树影间,缓缓走向火堆,在火光中显形。
“九指。”第一个说。
“九指。”第二个应和。
“九指。”第三个的声音好似林间千种声息的混合。
“我的火堆恭候多时。”罗根说。鬼灵们蹲坐在地,面无表情地盯着他。“今晚只来了你们三个?”
右边的首先说话:“年复一年,从寒冬里苏醒的我们越来越少。只剩我们三个了。再过几个冬天,我们也将沉眠。届时再没有我们接受你的召唤。”
罗根悲伤地点点头:“世上可有新闻?”
“我们听说一个人掉下悬崖,却被河流冲刷上岸,幸免于难。然后他在初春时节裹着一条发臭的烂毯子穿越了群山,但我们不太相信这样的传闻。”
“你们非常明智。”
“贝斯奥德又要打仗。”中间的鬼灵说。
罗根皱皱眉:“贝斯奥德总在打仗,一向如此。”
“是的,蒙你相助,他所向无敌。现在他戴上了一顶金帽子。”
“该死的混蛋,”罗根往火堆里啐了一口,“还有呢?”
“群山以北,山卡四处出没,纵火烧掠。”
“他们喜欢火。”中间的鬼灵说。
“的确,”左边的说道,“比你的族群还迷恋,九指。它们对它爱恨交加。”鬼灵身体前倾:“我们听说有个住在南部荒野的人在找你。”
“一个法力强大的人——”中间的道。
“一个旧时代的法师——”左边的说。
罗根蹙紧了眉。他对法师有所耳闻,也曾碰过一个所谓的“术士”,但对方被他轻易结果了,没看出什么法力。也许法师另当别论罢。
“我们听说这位法师博学而强大,”中间的鬼灵道,“能带人去远方旅行,展示诸多奇景异象。但他也很狡诈,法师个个心怀鬼胎。”
“他想要什么?”
“你自己去问他。”鬼灵对人类的事鲜少关心,对细节一向不求甚解。不过,这次总比以前只谈树好多了。
“你准备怎么做,九指?”
罗根沉思半晌:“我要南下,找到那个法师,问他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
鬼灵点点头,对这主意不置可否,因为它们毫不关心。
“那么再见,九指,”右边的鬼灵道,“也许是最后一次见面。”
“没有你们我前路艰险。”
没有你们我能节约许多时间。它们起身离开火堆,渐渐隐入夜幕中,一会便消失不见。罗根承认,他们这次比以往有用,至少给了他一个目标。
明日一早便南下去找那个法师。谁知道呢?也许对方不过空有虚名,但总好过回北方在乱箭下白白送命。罗根凝视火堆,缓缓点头。
他想起另一段岁月,另一堆篝火,那时他并不孤独。
最近看到一本雅拉冒险笔记[s:ac:瞎]看了一百章下来挺不错的,好像结局也是圆满没有刀
[quote][pid=516325652,26770809,1]Reply[/pid] Post by [uid=38591562]那遥远的悠穹[/uid] (2021-05-16 08:54):
最近看到一本雅拉冒险笔记[s:ac:瞎]看了一百章下来挺不错的,好像结局也是圆满没有刀[/quote]好滴[s:ac:羡慕]
然后我成为了猎人,刺猬猫的
不过最近刺猬猫在明目张胆的更新用户协议,要卖你信息,建议等等[img]http://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4cc6331.png[/img]
魔法學徒
娶姐
龍族(李榮道)
琥珀之劍
比較新又好看的西幻,一時間真沒想到……
可以可以[s:ac:羡慕][s:ac:羡慕][s:ac: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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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pid=516325652,26770809,1]Reply[/pid] Post by [uid=38591562]那遥远的悠穹[/uid] (2021-05-16 08:54):
最近看到一本雅拉冒险笔记[s:ac:瞎]看了一百章下来挺不错的,好像结局也是圆满没有刀[/quote]这个作者的其他几本也可以看看,一个风格都不错
我看过不错的有
1.历史的尘埃
2.法师故事
3.亵渎
4.魔法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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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娶个姐姐当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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