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可骚不扰的隐藏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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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4T20:40:41+00:00

隔壁长帖对可骚不扰这个问题搬运了一大堆女拳师的长篇大论。核心论述就两个:
1、要求女性减少某些行为来进行规避风险,等于对女性做受害者有罪指责。
2、女性社会公开场合随意展示自己身体是正当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她们不喜欢的男性在社会公开场合观看她们的身体就不是正当的权利和自由,因为这会让她们觉得不舒服。

那么这里面的隐藏逻辑是什么?

如果我们抛开道德和法律层面上的已有规则,单纯从“行为-结果-利益”模式来分析就会发现,可骚不可扰的本质,是女性要求在尽可能广的时间及空间范围内,获得更多的展示自己身体(或者说性吸引力)的权利,并且这种权利还附带一个条件,即她们可以禁止自己不喜欢的男性对这种展示进行观看。

所以问题的本质并非是否“安全”,也不是讨论“避险”,更谈不上验证“穿着暴露是否会增加被强奸的风险”。

其本质是女性要求在社交场合中获得绝对主导性的地位。

因此无论反驳者如何进行分析及逻辑论证,可骚不可扰理论的拥护者都不会放弃自己的观点,这会让她们觉得自己的利益受损(虽然她们坚持这不叫利益叫理想/新观念/进步/自由)。

如果有人反驳上述理论,请思考并回答以下问题。

1、坚持女性有穿衣自由可以不带bra或在办公室穿热裤或穿比基尼上街的人,是否同时拥护男性也有穿衣自由可以不穿内裤或在办公室只穿背心或穿泳裤上街。

2、如果男性对女性的视线观察是一种“骚扰”,那么女性对男性的视线观察是否也应当是一种“骚扰”。

3、如果每个人都可以依据自己的喜好来定义穿多少衣服是“自由”,以及其他人看自己多久算“骚扰”,甚至可以对这种“骚扰”进行报警,最后的结果是所有人都更加“自由”,还是所有人都把自己包裹在看不出形状的罐头里并且戴上墨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