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媛案的嫌疑人要出狱了,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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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4T11:41:45+00:00

痛心回顾——素媛案
这个案子,曾让无数人落下泪水,也在如今,激起无数人的愤慨,然而现实比电影更残酷。

2008年12月11日上午8点30,当时年仅8岁的女孩儿素媛(沿用电影中的化名)独自一人走在上学的路上,在路过离学校100多米的京畿道安山市檀园区的一座教堂时,她被举止异常,浑身酒气的赵斗顺拦了下来。



赵斗顺醉醺醺地盯住娜英,露出令人恐怖的笑容。

他将娜英拖到附近一间教会公厕里,掐住她的脖子、拳打脚踢直至她昏迷,强迫素媛为自己kou交。

在素媛奋力抵抗之后,恼羞成怒的他用力击打了素媛的面部,甚至咬下了她的脸,并实施侵犯。

侵害结束后,为了销毁犯罪证据,他用拖把和抹布等工具清理现场。



更残忍的是,他把奄奄一息的小姑娘丢在冰冷的水池里,用大量的自来水灌入素媛体内,试图洗去残留的体液,为了毁灭罪证,他甚至还用硬木及棍子捣毁下体,导致素媛下体多处器官被撕裂捣毁。

那可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啊,赵斗顺的所作所为,简直灭绝人性。

最终,坚强的素媛爬出公厕,被路人发现并送往急救,保住了一条性命。

当她被送到医院时,腹部骨盆骨折、大小肠流出体外坏死、肛门和性-器官已有80%损坏,情况不容乐观,需使用人工肛门,终生携带尿袋!

所谓人造肛门不是通过医疗器械或其他设备帮助人们正常排便,而是是在病人的肚子上开一个口,然后将一段肠管拉出开口外,来代替原本的排便功能。



这样子病人是不能通过自己的意志来控制排便,必须要接一个袋子来接纳随时可能排出的粪便!

对于某些病人可能会暂时的代替自己的器官,但对于小小的素媛来说,这却是必须承受一生的负担!



案发两天内,警方根据现场的指纹等线索,将目标锁定为赵斗顺,并前往其家中将其抓获。

而赵斗顺,面对铁证,他一点悔意都没有产生过,一次又一次的否认罪行,假装无辜,并且一次次更改辩词。



第一轮审问

警方:孩子在医院接受治疗时,从9人中指认了你

赵斗顺:非常荒唐

警方:嫌疑人,你真的觉得非常荒唐吗

赵斗顺:对,我真的觉得非常荒唐

第二次审问

警方:在现场发现了你的指纹,难道你不认为这是本案凶手的直接证据吗?

赵斗顺:我要求请律师参与调查,再接受审问。我怎么知道指纹不是造假的呢?

第三次审问

警方:查到了嫌疑人你的衣服、袜子上,染有被害人血液

赵斗顺(开始更改辩词):我完全没有任何记忆了

从这时开始,赵斗顺声称自己当时喝了很多酒,处于满醉的状态,对于当天的情况完全没有意识。

然而,当面对在现场采集到赵斗顺留下的DNA和体液之后,他居然还振振有词道:那些指纹是为了栽赃我而伪造的,我没法相信!



他甚至在交给法院的请愿书中写道:我绝对不是强奸幼童的无耻垃圾人!如果这些证据能证明我犯罪,那么请剪下我的生殖器吧!

根据韩国《刑法》第10条第2项的规定,如若犯罪者因为精神状态不稳定,而失去基本辨别事物的能力,可以获得减刑。

最终无奈的法官只能采信了赵斗顺的说法,原本赵斗顺的暴行应该判15年,后来由于加上犯案时赵斗顺已达56岁,所以他还被获得了3年的减刑,最终判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