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对不起,我不懂规矩,我说我是乱写的啊……关于租房爆雷,以后能不能用以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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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ah

2020-11-22T07:38:51+00:00

这个牵扯三方的事,闹得沸沸扬扬。至于怎么收场,我作为旁观者只能吃瓜。但日后,在监管上能否更高效更灵活,避免再次出现爆雷,小白我闲来无事,带薪蹲坑天马行空,想出以下“shi坑计”,看看这样是否可行:

首先,先简单分为:一层房东;二层中介;三层租客。方便我们理清关系及阐述主旨,并为这三层关系提出以下几个操作步骤:


一、三方(或多方)共签合同。——解释:这是最最最重要的一环,目的就是为了让房东、中介、租客三者都承认对方的身份及钉死了合同的法力效力。一旦出事,最起码能保障了“不违约方”的合同权利。

二、人证吻合。——解释:一层房东需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出示);二层中介提供身份证(或经营许可证,或执业资格证等);三层租客提供身份证。

三、沿第二条,房东、中介、租客三方均指定委托人。——解释:如当事人因事身故或丧失行为能力,可由委托人代办,委托人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或委托人在该合同项目中做出损害他方的利益,后果将由当事人承担。

四、一层房东与二层中介,建一个类似商业联名的银行账户(瞎想的,不知有没有)。——解释:双方同意才能提款。联名账户号码作为收租账户,三层租客需向定时该账户缴纳租金。如在提款时发生纠纷,按合同细则执行。 目的就是为了杜绝卷款跑路,至于是防谁跑路,不用说得这么明白了吧?!

五、为避免二层中介“高买低卖”,也为了保障三方商业机密,合同里设立模糊金额选项:
举个栗子:房东租给中介1800元每月,中介转租给租客2200每月,该合同有效且具法律效力,则设以下模糊金额范围选项给租客勾选
A)1600-1700
B)1701-1800
C)1801-1900
D)1901-2000
E) 2001-2100
F) 2101-2200
G) 2201-2300
房东见到租客勾选F)2100-2200,则知道中介没有“高买低卖”。

只要在合同期内,租客按时按额缴纳租金到联名账户,房东与中介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影响租客,租客可继续租住至合同期满。

假如三层租客再转手租出去,转租四层租客,然而房东或中介不认可,不愿再共签合同。那三层租客与四层租客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三层租客日后跑路四层租客则会面临被赶出去的境况。

各位觉得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