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serole
2021-09-01T11:11:13+00:00
[cp][#剖宫产后孕妇腹中遗留15公分止血钳#]2020年6月,许昌禹州的祝女士在禹州市妇幼保健院剖宫产下一名男孩,可出了月子后,她就感觉肚子非常疼,连平常的家务活都干不成,今年8月份,祝女士到禹州市中医院检查后意外发现,她肚子里竟然藏了一把15公分左右的止血钳。
祝女士表示,她一共做过两次剖宫产手术,6年前在平顶山做过一次,术后身体一直没有问题,最近一次就是去年在禹州市妇幼保健院做的。
@都市报道 采访到了禹州市妇幼保健院,院方称从祝女士剖宫产时的手术护理记录上看,手术前后的医疗器械是一致的,同时,院方表示这把止血钳也有可能是第一次剖宫产留下的。目前,祝女士已经向禹州市卫健委申请做司法鉴定。
根据刑法医疗事故罪的规定,由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虽然,医疗事故罪的评价标准是“严重不负责任”,而非医疗事故本身,但是,如果这件案子的医务工作者在清点医疗器械时,明知数量对不上,没有上报给医院的话,就存在失职的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根据《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如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该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这起医疗事故最重要的就是认定由哪个医院承担责任,等待祝女士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祝女士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如果祝女士身体里的止血钳是第一家医院落下的,而祝女士生2胎的时候在禹州市妇幼保健院做过身体检查,那么禹州市妇幼保健院同样存在失职的情况,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这个案子我将持续关注,希望涉事医院能够主动承担责任,不要推卸责任。 [url]//url.not.available/[/url][/cp]
祝女士表示,她一共做过两次剖宫产手术,6年前在平顶山做过一次,术后身体一直没有问题,最近一次就是去年在禹州市妇幼保健院做的。
@都市报道 采访到了禹州市妇幼保健院,院方称从祝女士剖宫产时的手术护理记录上看,手术前后的医疗器械是一致的,同时,院方表示这把止血钳也有可能是第一次剖宫产留下的。目前,祝女士已经向禹州市卫健委申请做司法鉴定。
根据刑法医疗事故罪的规定,由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虽然,医疗事故罪的评价标准是“严重不负责任”,而非医疗事故本身,但是,如果这件案子的医务工作者在清点医疗器械时,明知数量对不上,没有上报给医院的话,就存在失职的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根据《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如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该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这起医疗事故最重要的就是认定由哪个医院承担责任,等待祝女士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祝女士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如果祝女士身体里的止血钳是第一家医院落下的,而祝女士生2胎的时候在禹州市妇幼保健院做过身体检查,那么禹州市妇幼保健院同样存在失职的情况,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这个案子我将持续关注,希望涉事医院能够主动承担责任,不要推卸责任。 [url]//url.not.available/[/url][/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