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Bird
2024-04-12T14:58:59+00:00
我在2018年12月入职现在就职的公司,2019年4月签了劳动合同,为期两年。到期后没有续签,我继续正常工作。
今年2月份开始,公司以要搬办公场地为由,要求包括我在内的大部分人在家办公,工资按扣除保险前2000元发。承诺3月底或4月初到新办公室办公后恢复正常。
但是目前已经接近5月,还是没有相关的消息。3月份发了2月份的“低保“后,直到现在也没有收到3月份的“低保”。感觉公司的态度是“你能接受1500一个月你就呆着不然就自己辞职”。期间询问公司领导,答复全是“不知道”。
那么这种情况我去仲裁能得到多少赔偿?公司以搬迁为由要求我在家办公且降低我的工资标准是否合理? 以及2021年3月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我是否能因此获得赔偿?
今年2月份开始,公司以要搬办公场地为由,要求包括我在内的大部分人在家办公,工资按扣除保险前2000元发。承诺3月底或4月初到新办公室办公后恢复正常。
但是目前已经接近5月,还是没有相关的消息。3月份发了2月份的“低保“后,直到现在也没有收到3月份的“低保”。感觉公司的态度是“你能接受1500一个月你就呆着不然就自己辞职”。期间询问公司领导,答复全是“不知道”。
那么这种情况我去仲裁能得到多少赔偿?公司以搬迁为由要求我在家办公且降低我的工资标准是否合理? 以及2021年3月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我是否能因此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