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
2022-05-24T14:20:11+00:00
[#同学剪断4岁男孩耳廓幼儿园被判全责#,法院: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4岁的翟某在幼儿园上手工剪纸课,同学用手工剪刀剪断其耳廓。翟某父母将幼儿园诉至法院,认为学校虽已给付治疗费,但应对后续手术、整形费,和孩子受到的精神伤害负责。法院认为,幼儿园未对手工工具把关、老师未及时观察、幼儿座位间距小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应对翟某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赔偿翟某各项损失5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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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pid=614282339,32105483,1]Reply[/pid] Post by [uid=1849376]罗预[/uid] (2022-05-29 23:13):
熊孩子父母呢[s:ac:晕][/quote]熊孩子父母愿意负责的话想必也不会闹上法庭。[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a2a2f43.png[/img]
可能是因为男孩吧,女孩赔的更多 [s:ac:喷][s:ac:喷]才赔5700,后期整形都不止这些吧
可了不得
5700元还不够买个好手机呢
这点钱能修复整容啥的嘛
这个判决 除了金额太少 没啥问题吧
怎么会给幼儿用这种能剪到耳朵的手工剪?
5700?
好滴,把那个小兔崽子俩耳朵全废了甩给他们家12000,不用找了,这样行吗
幼儿园不适应塑料剪刀么,真就这么蠢给小孩用真家伙。
除了钱外,判得没问题啊
x岁以下的幼儿,在幼儿园看护期间,权责是在幼儿园啊
[quote][pid=614389058,32105483,1]Reply[/pid] Post by [uid=63187097]史诗级吃瓜群众[/uid] (2022-05-30 11:56):
耳朵可以再缝回去吧[/quote]精神损伤陪伴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