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ona/Gojira
2020-06-07T00:14: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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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生保护法……就当无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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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侵害到底表达的是严重还是不严重啊[s:ac:呆]
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改名了,叫未成年人犯罪者保护法,受害者没有得到丝毫保护
修改刑事责任年龄到底会触犯谁的利益,为什么改不了?我认为只要主观上触犯刑法,那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无论多少
进工读学校就出不来了吧,而且等于有案底了,当兵考公务员什么的根本别想了
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quote][pid=427984344,22072746,1]Reply[/pid] Post by [uid=41638790]一直很安静233[/uid] (2020-06-07 08:28):
再说一遍
这是刑法规定
与未成年人保护法没有关系[/quote]再说一遍,所有没能保护未成年受害者或者袒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都是畜牲保护法。
[quote][pid=427983219,22072746,1]Reply[/pid] Post by [uid=41094313]光失良夜[/uid] (2020-06-07 08:19):
这个侵害到底表达的是严重还是不严重啊[s:ac:呆][/quote]“侵害”这个词文绉绉的,换个词
轮奸
被侵害的未成年人保护在哪?就这么拿点钱算了?犯罪分子就没事了?
[quote][pid=427985517,22072746,1]Reply[/pid] Post by [uid=62040419]浦图樊[/uid] (2020-06-07 08:37):
“侵害”这个词文绉绉的,换个词
轮奸[/quote]又开始脑补了,请问你在现场吗
[quote][pid=427986419,22072746,1]Reply[/pid] Post by [uid=40041792]火箭1哥阿里扎[/uid] (2020-06-07 08:43):
又开始脑补了,请问你在现场吗[/quote]这么说您在现场喽?
[quote][pid=427984328,22072746,1]Reply[/pid] Post by [uid=34187689]songyanzhi[/uid] (2020-06-07 08:28):
进工读学校就出不来了吧,而且等于有案底了,当兵考公务员什么的根本别想了[/quote]这种渣子你觉得就算不给案底 他们有考公务员的希望吗?
“侵害”
“严重不良行为”
[s:ac:抠鼻][s:ac:抠鼻][s:ac:抠鼻]
[quote][pid=427983816,22072746,1]Reply[/pid] Post by [uid=42895231]Tennan1[/uid] (2020-06-07 08:24):
修改刑事责任年龄到底会触犯谁的利益,为什么改不了?我认为只要主观上触犯刑法,那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无论多少[/quote]因为国际原因,想想狗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