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一帖] 游街确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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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pratama96

2021-12-24T03:59:25+00:00

首先1988年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共同发布的《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到现在并未废止
其中强调了各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务必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不但对死刑罪犯不准游街示众,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人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如再出现这类现象,必须坚决纠正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而公安部对于执法过程中,各地频发的“示众”行为,也是多次下文进行制止
所以从2000-2010年多发的示众行为,近年来已经越来越少了
这种行为被支持,只能说明法治社会还离得很远,出来说一句游街不对就要被扣上共情罪犯的帽子也是没谁了

说只针对死刑的,这是全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


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

(1988年6月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
近来有少数地方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在国内外造成很坏的影响,必须坚决制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1984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关于严防反动报刊利用我处决犯人进行造谣诬蔑的通知》中指出:“执行死刑不准游街示众”。1986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又发出《关于执行死刑严禁游街示众的通知》,再次强调:“严禁将死刑罪犯游街示众,特别是开放城市更要严加注意,以免对外造成不良影响”。
现再次重申:各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务必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不但对死刑罪犯不准游街示众,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人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如再出现这类现象,必须坚决纠正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仔细看看再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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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roll Face

游街?小意思,我坚决支持公审大会。并且现场枪决,
当年看过一次对我内心深处有了极大的震撼,坚决不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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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yreal海洋✧

法家就够了,要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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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deez

又多一个屏蔽对象[s:ac: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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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

你把这些发到情绪化论坛里没有意义啊,毕竟你潭老哥不是律师,不是陪审团,更不是法官,你这大概率只会被嘲讽[s:ac: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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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看看

“这种行为被支持,只能说明法治社会还离得很远,出来说一句游街不对就要被扣上共情罪犯的帽子也是没谁了”
没人说你游街有理吧,这就演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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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abian Elon Musk

资本家吊路灯也犯法[s:ac: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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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med

[s:ac:哭笑]这个符合特事特办回避的内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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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ydd

谁干的找谁,泥潭老哥可不想得罪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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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BoySOLO YT

法律是法律,但是对行为恶劣的就得这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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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游街违法,但是有用啊
最有用的,还是枪毙,真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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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e.

Reply to [pid=577800641,30078717,1]Reply[/pid] Post by [uid=63496546]Alvín[/uid] (2021-12-31 12:15)

这个帖子不封的话,你可以看看等下楼主会怎样被花式喷上天[s:ac: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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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al draven

[quote][pid=577800730,30078717,1]Reply[/pid] Post by [uid=36738905]xwwsh1981[/uid] (2021-12-31 12:15):

资本家吊路灯也犯法[s:ac:哭笑][/quote]口嗨随便,你又不敢真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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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yh_Abdel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未必就等同于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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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no/804_not_found-jp

法治社会[s:a2:笑]

南京法官
长沙朱检

你跟我说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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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lah

相关法律早就被废制 新的法律里并没有相关禁止游街示众的条款 顺便-5.9果然是有原因的